襄汾县木之能炭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生物质环保炭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28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式要求。
**日,襄汾 (略) 现场组织召开了襄汾 (略) 年产1200吨生物质环保炭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人员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襄汾县木之能炭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生物质环保炭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建设地点:襄汾县汾城镇北膏腴村西约1.78km处
三、建设单位:襄汾 (略)
四、公示时间:**日至**日(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致电,苏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