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粪便再利用年产7.3万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验收报告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畜禽粪便再利用年产7.3万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验收报告》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畜禽粪便再利用年产7.3万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验收报告
地点:汉寿县太子庙镇形排村
建设单位:湖南 (略)
公示时间:**日至**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新华*畜禽粪便再利用年产7.3万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验收报告.docx验收意见.docx明龙有机肥项目验收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