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航城街道前进三路(洲石路-机场南路)新建工程(监理)

航城街道前进三路(洲石路-机场南路)新建工程(监理)

2023年02月08日   广东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08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126.66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航城街道前进三路(洲石路-机场南路)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018-*-54-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航城街道前进三路(洲石路-机场南路)新建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018-*-54-01-*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航城街道前进三路(洲石路-机场南路)新建工程(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09:00 至 **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略) 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陈工
办公电话:0755-*
传真: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略) 宝安区航城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锦绣城 (略)
经办人:彭翔
办公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8-*-54-01-*
标段名称:航城街道前进三路(洲石路-机场南路)新建工程(监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26.6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航城街道前进三路(洲石路-机场南路)新建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土石方工程、机动车道、人行道、软基处理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给排水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含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略) 及管线迁改等。
计划总投资:6535.49 万元
工程地址: (略) 宝安区航城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略) 宝安区航城街道
计划开竣工日期:** 00:00:00.0至**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市政公用工程*级
其他要求: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 (略) 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监理单位应按照《关 (略) 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协助建设方对施工方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督。7、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查询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有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是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 (略) 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 (略) 场〔2021〕21号) (略) 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略) 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 (略) 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略) 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5.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 (略) 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_*.html)
  6.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8.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 (略) 建 (略) 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 (略) 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 (略)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标签: 新建工程 机场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