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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浪川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23年02月10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为认 (略) 、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淳安县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公开主体

  浪川乡人民政府,各办、中心,村

  三、组织机构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乡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浪川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办,主任由乡组织委员兼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协调工作。

  四、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乡政府的政务公开和各办、所、中心的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1)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办、所、中心、村(社区)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2)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5)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1)政府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1)乡人民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2)乡人民政府、乡直各站所、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3)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4)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6.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规范政府公开要求

  (一)严格公开标准

  1.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

  2.主动及时公开。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

  3.细化条目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4.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新鲜度”。

  (二)健全公开制度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内容。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范围、方式和办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3.健全完善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4.健全完善便捷实用的民意收集反馈评价机制。综合运用新闻媒体、问卷调查、意见箱等形式,征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并向群众公开反馈。

  5.健全完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突出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六、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公开栏。 (略) 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二)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民负担、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以及征地拆迁赔偿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开。依托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四)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乡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人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审批,完善制度。公开信息由综合办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综合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五)注重安全,保密管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综合办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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