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数字产业园配套设施区域装修改造一期工程(11号楼)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2-2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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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珠山数字产业园配套设施区域装修改造一期工程(11号楼) (略) 行政审批局以徐行审投备〔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盛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珠山数字产业园配套设施区域装修改造一期工程(11号楼)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泉山区珠山东侧,三环南路北侧,珠山东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对珠山数字产业园配套设施区域11号楼进行装修,总面积约178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4666.53万元
2.1.4工期要求:99日历天
2.1.5 其他: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珠山数字产业园配套设施区域装修改造一期工程(11号楼)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 年 2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 3700 万元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住宅及商住建筑)装修工程(单独幕墙工程除外)。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以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