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30221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已申请补发。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刊发,自刊发十五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如有异议,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095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坐落 | 面积 | 权属证书种类 | 权属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宁夏宏远房 (略) | (略) 利通区胜利路北侧宏远润泽华府二期十六号楼5602号 | 94.10平方米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58号 | 无查封 |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