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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3年02月27日   新疆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若羌志 (略) 300万吨/年选矿厂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瓦石峡镇以南约15km

若羌志 (略)

新疆格润特 (略)

本项目主要建设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粗矿堆、高压辊车间、磨矿车间、重介质选矿车间、浮选车间、浓密车间、压滤车间、精矿包装车间和药剂制备车间等。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占地、地表扰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项目占地主要为选矿厂、进场道路工程、输水管线。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59.796h㎡,临时占地面积0.24h㎡。选矿厂厂址占地面积0.59k㎡;蓄水池占地面积0.4h㎡;进场道路长度900m,路面宽度11m,占地面积约1.5h㎡,施工控制在永久用地范围内,无临时用地;输水管线长2km,占地面积0.24h㎡,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全部为戈壁。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用水、施工机械冲洗水及施工现场路面洒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配套的选矿厂生活区施工前建设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生活污水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中的A级标准后用于绿化及洒水降尘。运营期本项目循环废水达31972.21m3/d,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厂内设置有回用水工程(1个2000m3混凝土半地下水池及1个1000m3混凝土半地下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前置缺氧二级接触氧化”工艺,深度处理选用“微絮凝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设置30m3的回用水池,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A级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后,作为场地绿化、道路洒水等。

为了防止污废水处理设施故障污废水外排,设置生产废水事故池,容积为1500m3,可以容纳8h的生产废水量;设置生活污水事故池,合计容积为30m3,可暂时存储1天污水量。

  1. 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作业后及时清理;规范产尘物料堆放,设置的专门物料场,四周设围档护栏;施工场地及时洒水抑制扬尘;加强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应蓬布苫盖;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运营期:破碎筛分粉尘防治措施:本项目初破、中破和筛分车间,在每台破碎机及筛分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汇入气箱脉冲袋除尘器处置。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在原料输送过程中,密闭输送,精矿堆场及重介质尾矿堆场,均为全封闭式;原矿堆场为半封闭式,进、出口处各设置一套喷雾洒水装置。运输采用厢式汽车运输;对厂区及道路实施硬化并加强维护,同时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清扫;原矿从原矿堆棚到原矿仓采用封闭式皮带运输,皮带内进出口处各设一套喷雾洒水装置。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土地平整、设备安装和运物料运输等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搅拌机及运输车辆等,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设备、限制车速行驶等措施。运营期除尘风机、水泵等动力噪声和工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5分贝至100分贝之间;采取合理有效的消声、吸声、减振措施。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还包括建筑施工废物、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废物包括结构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砖石及混凝土、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料等。施工中产生的非金属废料和生活垃圾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集中外运处置,金属废料施工后可进行回收。建筑垃圾运至若羌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运至若羌县瓦石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尾矿用于铺路、制砖,综合利用率20%,多余部分暂存于尾矿库。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设一个危废暂存间(20㎡)进行暂存。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落实分区防渗并定期检测,规范化建立事故池和收集管线,建立落实跟踪监测制度。在事故池满后暂不能恢复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产,确保发生事故时废水零排放。。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若羌志 (略) 246万吨/年锂矿尾矿库项目

项目位于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瓦石峡镇以南约15km。瓦石峡镇东与吾塔木乡相邻,南起阿尔金山北坡,西与且末县接壤,北与尉犁县毗邻,距若羌县城80km,有315国道经过境内。

若羌志 (略)

新疆格润特 (略)

本项目为选矿厂配套建设的尾矿库,为平地型尾矿库,根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等级为四等,设计采用一次性建坝方式修筑尾矿坝,排尾方式为干排,整个库区与初期坝均采取防渗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及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优化作业安排,划定施工范围,进一步减少扰动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和员工教育,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覆土压实并覆盖砾石,进行生态恢复。依据尾矿库所在区域的地形环境条件,及时整治平台和边坡,定期监测边坡的位移变形情况。尾矿库闭库后复垦还地,恢复植被等。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建筑材料拌合废水、设备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等,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依托配套的选矿厂生活区施工前建设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正常情况下生产废水回水量为85m3/d,尾矿回水排入2500m3水池,澄清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库区降尘洒水,无废水外排。按设计要求设置尾矿库观测设施,制定洪水期监测和日常监测计划,建立监测数据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按设计要求回水,对回水进行综合利用,禁止尾水外排。每年春季,必须对排洪系统、回水系统、输送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不出故障。

3.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作业后及时清理;规范产尘物料堆放,设置的专门物料场,四周设围档护栏;施工场地及时洒水抑制扬尘;加强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应蓬布苫盖;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运营期无组织大气污染源为尾矿库扬尘。本项目尾矿处置采取干堆法,尾矿浆从选矿厂泵入选矿厂压滤厂房,经浓密、压滤脱水后,尾矿含水率15%-18%,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尾矿库堆存,通过对干滩平整压实、洒水降尘可降低约 80%的扬尘。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土地平整、设备安装和运物料运输等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搅拌机及运输车辆等,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设备、限制车速行驶等措施。运营期满足生产的前提下,选用质量好、低噪声的推土机、输送带及洒水车,尾矿输送带采用密闭结构,溜槽设置阻尼结构减噪措施,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还包括建筑施工废物、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废物包括结构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砖石及混凝土等。施工中产生的非金属废料和生活垃圾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都可以集中运走处置,金属废料施工后可进行回收。要求建筑垃圾运至若羌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运至若羌县瓦石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尾矿库建设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和管理。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严格按照《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38号)进行优化设计与建设,尾矿库坝体和库区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实施防渗设施铺设,制定尾矿库三级防控预案,确保区域水环境安全、尾矿库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健全运行记录,建立事故预警系统和应急措施。加强尾矿库的巡检,确保尾矿库环境安全。按照《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740-2015),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整治工作,做好尾矿库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塔河油田塔河十二区2023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 (略)

中国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项目部署78口井,其中新钻井45口、老井侧钻井10口、老井利用23口,总进尺29.2万米,新建原油、掺稀、燃料气管线长度约163千米,三管同沟敷设。新增产能33万吨/年。项目新四个计量掺稀阀组站;对已建12-2站、12-3站、12-4站、12-6站、12-9站、12-12站、12-14站、12-16站、TH*X阀组站等9个站场进行改扩建,各站分别扩建8井式生产阀组和8井式掺稀阀组;对侧钻井管线做20#+HTPO改建约27千米;新建井场砂石道路约18千米。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1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66%。

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控制井场永久占地,减少扰动面积;管线施工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充分利用已有道路;管线选线、施工作业避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植被密集区;优化井位,避绕和减少占用耕地;优化站场、管线设计方案,避让公益林,选在林间空地或稀疏林区,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林地占用和复垦手续;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行驶路线,禁止随意开设便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按规定设置警示牌;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退役期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清理井场设施,对井区生态环境进行恢复。井场道路用砾石铺垫,减少扬尘;对站场占地范围内进行夯实,永久占地的地表层铺压砾石层,减少扬尘;管沟开挖土方全部回填,避免弃方产生。管沟回填应分层回填,回填后应予以平整、压实,以免发生水土流失。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撒播草籽等措施,恢复原地貌。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及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定期对各站场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定期对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露进入大气环境;加热炉选用高效燃气加热炉,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可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减轻设备对外环境和岗位工人的噪声污染。

废水防治措施:井下作业废水带罐作业,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采出水依托塔河油田二号、四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

地下水环境保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措施。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钻井废水及泥浆采取不落地技术处理。含油废物清运至塔河绿色环保站处理。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线内的压力、流量传感器检修维护,保障发生管线阀门连接处泄漏及时切断阀门,减少泄漏量;加强日常巡检监管工作,出现泄漏情况能及时发现;加强法兰、阀门连接处腐蚀情况记录管理,避免因老化、腐蚀导致泄漏情况发生。严格执行分区防控措施要求。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发生事故泄露时对井口区及集输管线铺设范围可能影响区域进行跟踪监测。

风险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管道施工、验收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选用质量合格的阀门及连接件,定期对各井场易损及老化部件进行更换,完善建设单位及运营管理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纳入其中,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塔河油田一号计转站就地分水建设工程

项目位于巴州轮台县塔河油田1区内

中国 (略) (略)

(略) 众联 (略)

塔河油田一号计转站就地分水建设工程位于巴州轮台县塔河油田1区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一号计转站新建三相分离器2台、新建12井式撬装自动选井计量装置1座、更换原油外输泵1台、新建高效聚结除油器1座、新建加药装置2台、新建500m3净化水罐1座、新建50m3污水回收罐1座、新建外输水泵2台、新建污水回收泵2台;②新建1条6km输水管线;③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总投资28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的2.26%。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①项目场站及集输管线在选址选线阶段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减少占用林地。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缩小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输水管线作业带不得超过8m,穿越公益林段管线施工过程中应将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在4m范围内;②施工占用公益林前,应向林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③开展施工环境监理;④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禁野外生火,禁止捕猎,不得随意破坏植被;⑤施工结束后,地表平整恢复,将施工迹地平整压实。运营期:①对于场站永久占地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场站、管线等,预防土壤污染;②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③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采取控制车速、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运营期:油气集输处理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场站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输水管线试压废水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管道试压分段进行,集输管线试压水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管线施工时间较短,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塔河油田一号联合站公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运营期:采出水经新建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通过新建输水管线输送至3-4注水站回注地层。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措施。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土方、设备废弃包装、水泥基础、管道吹扫产生的废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场站回填;设备废弃包装和废弃水泥基础在现场进行收集,送至周边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管道吹扫废渣在现场进行收集,施工结束后运至周边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至库车景 (略) 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底泥,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塔河油田1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场站设置现场检测仪表,上传场站的重要生产运行数据,接收上位系统的控制指令,设置现场监控系统,随时通过监控系统观察场站内生产情况;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和泄漏的隐患;利用管线的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发现异常立即排查,若出现问题,立即派人现场核查,如有突发事情启动应急预案;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期检查管线,并配备适当的管道抢修、灭火及人员抢救设备。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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