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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翼城县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县城区

2022年11月23日   山西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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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系统登记表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黄河流域翼城县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略) 翼城县县城区 *
翼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张天柱
93500 4675
**
新建
1、县城地下管网雨污分流及源头治理工程:(1)红旗街东扩(县公安局—翔翼大街三眼桥北)雨污分流新建工程,设计长度539.207米;益苑南路(解放街—木坊街)雨污分流改建工程,设计长度2086.381米;新华南路拓宽8米(解放街—木坊街)雨污分流新建工程,设计长度875.51米。(2)县城建成区内12个村、2个国有企业居住区、58个住宅小区、47个行政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及源头治理工程。雨水管设计长度81030.4米,路面恢复*.15平方米。2、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府前广场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面积约52000平方米,设计内容包括地下停车场、休闲节点、城市驿站、绿化、雕塑小品、照明系统、导视系统、城市家具、智慧系统、便民服务设施等。(2)解放街两侧9条小巷、桐封南路、解放东街北十二巷、育红西巷、支七街、冰桥中路、房陵街、康乐街共16条街巷环境整治工程:外立面整治67554.73平方米,雨污改造工程总长度为10301米,路面恢复27219平方米。(3)公共卫生设施完善工程:新建公厕14座,改造公厕12座,共计2600平方米。3、县城慢行系统建设工程:唐霸大道、潞公街、木坊街、万慈街、橫十路等五条道路两侧慢行系统工程,设计面积约*平方米。设计内容包括慢行绿道系统及桥梁、绿化景观、雕塑小品、服务驿站等。
其他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在风速达四级及以上的天 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相 应的防尘措施。同时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 尘的密目防尘网。(2)施工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应做地 面硬化处理。(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或临时绿化措施;施工场 所要定期喷洒水,保持地面湿润,不起尘。(4)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平整修复施工场地,清除 积土、堆场。业主单位应对裸露地面非硬化、即绿化。(5)施工废气主要来自于燃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 气,为减少废气排放,拟采取以下措施:对排烟大的施工机 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在能满足施工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燃油车辆的运行。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可建一蓄水池,收集生活废水和雨水,澄清处理后可用 来喷洒施工现场道路。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混凝土养护废水,不用专门处理;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露天施工机 械设备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污油废水可设置两级串联废水 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可回用于施工用水和道路洒水。
环保措施:
(1)施工渣土、废弃和损坏的建筑装饰材料不得凌空抛撒,要随时收集堆放并设置防尘网,且要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2)施工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级袋装分别集中堆放,可再利用的售给废品收购站,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到生活垃圾埋场场统一处理。
有环保措施:
(1)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使用前,要精心润滑、调试和管理,使其噪声降到最低程度;(2)施工场界须设置临时声屏障以避免或减轻对临近单位和居民的噪声干扰;(3)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禁止夜间施工,不得影响周围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山西, (略) ,翼城县,临汾
标签: 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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