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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盘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3年03月10日   云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营盘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2.联系电话:0872-*?

3.传真:0872-*

4.通信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南涧镇小军庄平交路口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营盘光伏电站。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 (略) 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

四、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大理) (略) 。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 (略) 。

六、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大型光伏发电系统。本工程拟配套建设升压站、场区道路、光伏阵列、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仓库、绿化等设施。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容量71.59MWp,额定容量为60MWac。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异质结光伏组件进行开发。本工程拟在光伏电站场址内建设110kV升压站1座,主变规模为1×60MVA。本项目在不更改土地性质的前提下,采用“一地两用”、“农光互补”的开发模式,场地上架设光伏组件发电,因地制宜,利用光伏组件下及间隔处的空闲土地进行发展特色果蔬产业基地、中药材种植、种植茶叶等,下阶段,光伏电站业主应委托专业的农业或林业技术单位,结合光伏电站的特点、工程区土壤、气候条件,种植光照需求量不高,且容易成活、有经济价值的作物,确认种植方案设计。本项目涉及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区,为保护水源区,本项目在二级区保护区内不进行农/林光互补,不进行农业种植。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建(构)筑物的主要设计安全标准为:二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类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50年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总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32565.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65%。

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影响;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废柴油等危险废物以及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扬尘和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扰动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影响。

2.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

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靠近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区阵列区一侧设置截排水沟,杜绝避免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排入一级保护区内

③施工期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禁止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避免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排入水体;施工结束后,应立即采取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影响水源。

④施工期禁止在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内修筑除临时道路外的其他临建设施。

⑤严格控制临时占地,以保护该区域的表土及植被,施工完成后进行迹地清理并恢复原貌,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内禁止设置施工营地。

⑥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施工结束后,各类建筑废料、多余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置,禁止堆放在施工区域,避免随着雨水进入水体,收集后异地无害化处理。表土临时堆存区、无法及时运走的临时堆土均需设置临时拦挡,减少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另外,升压站开挖、回填边坡施工期间也存在临时裸露情况,为保证边坡稳定及防止开挖边坡裸露造成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新增开挖边坡进行临时拦挡,挡墙断面为上底0.5m,高1.5m,下底1.5m,边坡比1:0.5。结合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共需土袋挡墙200m,填筑量300m3

⑦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

⑧禁止堆置和填埋固废、挖沙取土;禁止捕杀水生动物、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的活动。

⑨在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⑩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施工场地四周修建临时排水沟,并在场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然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外排。

?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将固体废物乱丢乱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在施工结束后,在塔基周边及临时施工场地即时进行植被恢复工作,从而将对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设立施工机械漏油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漏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后妥善处置。

?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置,施工场地设置截排水沟及沉淀池,不得在地表水中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

(2)管理措施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设1人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搞好工程的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防治等工作。进行日常巡检,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禁止在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内修筑除临时道路外的其他临建设施,各类建筑废料、多余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置,禁止堆放在水源保护区内,督促施工人员将固体废物乱丢乱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监督落实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中回用于施工、洗车或洒水降尘;其他废水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及沉淀池处理雨天地表径流,地表径流沉淀后排入周边沟渠。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设置隔油池处理,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杜绝污水排入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电池面板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的影响,光伏电站运行对动物及区域景观的影响;光伏电站升压站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光伏阵列箱变运行产生的噪声、升压站主变和储能区箱变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场内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电池面板清洗废水影响;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旧电池板和废旧储能电池、箱变和升压站主变事故排放的少量事故废油、含油废物、升压站更换的废蓄电池等固体废物影响;电池面板产生的反射光影响;厨房油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等。

2.运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是油烟和异味,提出的措施是:

①项目内应使用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②食堂油烟安装抽油烟机。

③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周边进行绿化,并及时清掏,以减少化粪池异味。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光伏阵列区植被灌溉。

②办公生活区设置化粪池+1套一体化WSZ-A5钢板模块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A/O工艺),处理后的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央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升压站区绿化用水和洒水降尘。

③因电池板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简单沉淀后,可直接将电池板清洗废水回用于电池板下植被浇灌。

④升压站内采用雨污分流措施,杜绝污水外排。

(3)噪声

运行期噪声主要是升压站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因周边没有环境敏感点,拟采取在升压站周边种植绿化带的隔音措施。

(4)固体废物

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升压站内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报废光伏板,危废等。拟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①对于生活垃圾,在升压站设置8个垃圾桶,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营盘村委会集中收集点,由小湾东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报废光伏电池贮存于综合楼内(保持干燥通风),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

③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用作光伏板区植被肥料;

④在项目区设有事故油池,在变压器旁设有收集设施,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每个箱变旁设箱变事故油池,共计22座。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同时定期巡检,保持事故油池中没有淤泥,加强管理。

⑤废矿物油、废蓄电池、废旧电器组件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⑥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太阳电池方阵支架采用单支柱斜顶支架方案,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为光伏电池板下农业种植和放牧保留合理的空间。

②实施林光互补和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植物种植,根据项目区土地性质施工耐寒易成活的物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喜阴、耐寒且容易成活的当地乡土植物,禁止引入外来物种。根据项目区土地性质施工耐寒易成活的物种。

③在植被恢复当年及以后两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包括补植等措施,还要保护好恢复区域,不受恶劣自然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

④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对道路、升压站等区域内破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管理保护好项目区内现有植被,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及农作物等。

(6)运营期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内仅布设光伏板,不进行农业种植,升压站及弃渣场不在水源保护区内,运营期水源保护区内光伏板使用抹布擦拭,不使用清洁剂,且清洗均在晴天进行,不会产生清洗废水,运营期本项目对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不大。

(7)风险防范措施

①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事故油坑和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不低于45m3。主变压器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经球墨铸铁管至事故油池存放。

②光伏库区每个箱式变压器下方设置1座3m3事故油池,共计设置22座,定期检修,防止事故油泄漏污染白沙井干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③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须进行防渗处理,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化粪池及临时暂存点须进行防渗处理,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办公区除绿化区域以外其他场地进行水泥硬化。

④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⑤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

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三)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服务期满后主要是固废和光伏场地撤走后的场地植被恢复措施。

1、固废

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营运时间25年)的主要污染物为固废,太阳能电池板寿命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后的电池板属一般工业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太阳能电池板,应严格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进行处理处置,最终由专业回收厂家回收。

废逆变器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升压站仓库内,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由设备生产商回收。

2、生态植被恢复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99.59公顷,其中光伏阵列占地面积80.35公顷,待服务期满后,光伏组件设备拆除完毕后,应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做好植被恢复措施。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将对电池组件及支架进行全部拆除,会造成光伏组件基础占地的土地部分破坏,因此,服务期满后应进行生态恢复。

①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恢复;

②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

③掘除混凝土的基础部分场地应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

④按照项目原占地类型,根据项目复垦方案,对项目占地区域实施复垦。复垦时尽量选种当地物种,根据周边林地物种结构,有序恢复和改造区域生态环境。

⑤原生植被保护技术。对于有植被自然恢复条件的地块,遵循自然演替规律,采取保护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不得破坏该区域植被和土壤结构,自然恢复植被群落,提高林地生产力。

⑥人工恢复植被技术。对于施工期临时占用损毁的林草地,施工结束后,按临时占用林草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树草种,人工恢复植被。

⑦人工促进恢复技术。对于其他林地,采取人工种植和植补种低矮灌木、人工种草或灌草混交等适宜技术措施,恢复植被和改良土壤条件,提高植被覆盖度,增加林地生物量,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⑧景观提升技术。对于占用林草地和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生产运营的区域,如生产区、生活区周边,光伏板间距空地区域,进场道路和场内检修道路两侧等区域,合理配置景观植物,提升项目区及周边的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植物的选择应优先采用乡土树草种,不得使用外来入侵物种。

综上所述,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企业必须严格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无遗留环保问题;光伏电站在服务期满后、除污染源附近较小范围以外地区,均能达到光伏电站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在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太阳能电池板等固体废物由专业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即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行政审批股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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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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