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HX33-01-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 (略) 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船山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HX33-01-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一、调查地块名称及概况
地块名称: (略) 船山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HX33-01-08地块
委托单位: (略) 天泽 (略)
调查范围: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略) 船山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HX33-01-08地块。地块面积为3710平方米,位于遂宁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茂遂高速公路东侧),中心坐标经度:105.*°,纬度: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及《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相关要求, (略) 天泽 (略) 委托陕西 (略) (略) 船山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HX33-01-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委托单位情况
委托单位: (略) 天泽 (略)
联系人:陈文
联系电话:082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机构情况
环评单位:陕西 (略)
联系人:段序
联系电话:*
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工作程序及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分析。
工作方法和内容如下:
通过收集地块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查阅有关文件,对项目所在区域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调查地块用地符合园区规划, (略) 船山区冷链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配套PCB预处理设施)前为农用地,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相邻区域新建工业产业园,产业园未开始进行生产,未产生工业污水、废气、固体垃圾,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不涉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川环办函〔2022〕443号)的通知要求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可结束初步地块环境调查阶段,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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