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3-1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 ![]() |
点击查看 | 招标方式
![]() |
点击查看 |
潜在报名单位
![]() ![]() |
点击查看 | 潜在中标人
![]() ![]() |
点击查看 |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因工作需要, (略) (略) 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法律顾问数量及经费
(一)选聘数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至少委派1名专 (略) 提供相关法律顾问服务。
(二)经费:每年不超过4万元。
二、法律顾问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
2.近3年来,截止本项目公告之日的期间内,律师事务所以及拟提供服务的律师均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指派律师具有代理医疗机构民商事、人事(劳动)争议等方面的诉讼、仲裁案件或代表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或处理信访等事件的经验。
5.指派律师均要求为专职执业律师。
三、服务内容
1. (略) 经营管理活动中面临或可能出现的劳务纠纷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包含口头和书面意见。
2. (略) 草拟、制定、审核与劳务纠纷相关的法律文书、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 (略) 的需求提供法律意见,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3. (略) 重大对外谈判与磋商活动,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 (略) 需要时,指派 (略) 人事(劳动)争议等方面的诉讼、仲裁案件,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纠纷。
5.办理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材料
1.报价函;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注册执业律师的证明材料;
3.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4.指派执业律师资质证明材料、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日至3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 (略) (略) 院长办公室
3.咨询电话:0514-*
4.逾期提交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六、评审办法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审方式,根据报价单位报价情况、人员资质情况及医疗机构法律服务专业程度等, (略) 组织评审,择优聘用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
评审时间:**日(星期一)下午15点
评审地点: (略) (略) 机关楼南二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