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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3年03月17日   山东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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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编制单位:

山东 (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建设单位:山东 (略)

法人代表:张希诚

项目负责人:李凯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盖章)

电话:

*

邮编:

*

地址: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

前言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套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6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45号《关于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日开工建设,**日建成,于**日投入使用;环保设施同时开始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日至13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目录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t

表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分析t

表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t

表四、环评结论、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t

表五、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t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t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t

表八、环评批复落实情况t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t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检测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

生物制药园区)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

主要产品名称

检测实验室,面积806m2

环评时间

2022年06月

开工日期

2022年07月

建成时间

2022年11月

现场监测时间

**日至13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山东海 (略)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26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10万元

比例

42.31%

实际总概算

260万元

环保投资

110万元

比例

42.31%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日起施行;

(2) (略) 令第253号发布、 (略) 令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日实施;

(3)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日;

(4)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日起施行;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

(7) (略) 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8]261号《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日;

(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2016年9月;

(9)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10山东海 (略) 《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月;

(11)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45号《关于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日;

(12)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气评价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详见下表。

表1-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执行标准

硫酸雾

45

2.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标准要求

氯化氢

100

0.43

*醇

5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2标准

*酮

50

--

二*基*酰胺

50

VOCs

60

3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标准

表1-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

排放浓度(mg/m3

执行标准

硫酸雾

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氯化氢

0.2

VOCs

2.0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3厂界浓度限值

2、废水评价标准

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3、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具体数值见表1-3。

表1-3噪声评价标准限值

噪声

类别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3

65

55

4、固体废物评价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批复的污染物总量标准

本项目批复的总量为:VOCS总量为0.038t/a;废水COD和氨氮总量分别为0.48t/a(内控)和0.07t/a(内控)。

表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分析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组成

项目名称: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关系影像图见附图2。

项目投资:总投资260万元

占地面积:806m2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

公司利用原有职工宿舍楼的2层东北部、3层最东部的一间及4层,建设成了检测项目相关的样品室、试剂仓库、配件仓库、稳定性试验箱、理化滴定室、天平室、仪器室、色谱溶样室、标准溶液室、高温室、气相室、红外室、会议室、档案室等,2层东南部及3层建设成了实验项目相关的仓库、易制毒室、烘箱室、实验室、色谱室、高温室、低温室、药品室、仓库、会议室。

本次验收为本项目设备设施及附属环保设施,主要包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1。

表2-1验收项目具体组成一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主体

工程

检测室

位于2层东北部,占地约193m2,包括样品室、试剂仓库、配件仓库,主要用于检测项目的样品及试剂存放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建筑,新购置仪器

位于3层东部,占地约14m2,包括1间检测室,内部放置稳定性试验箱,主要用于检测项目的稳定性试验

与环评一致

位于4层,占地约806m2,包括理化滴定室、天平室、仪器室、色谱溶样室、标准溶液室、高温室、气相室、红外室、会议室、档案室,主要用于检测

与环评一致

实验室

位于2层东南部,占地约193m2,包括仓库、易制毒室、烘箱室、实验室,主要用于实验项目的实验、试剂存放

与环评一致

位于3层,占地约792m2,包括实验室、色谱室、高温室、低温室、药品室、仓库、会议室,主要用于实验项目的实验、产品检测、样品处理

与环评一致

储运工程

试剂仓库

位于2层东北部,主要用于存放检测项目需要的试剂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建筑,内部进行改造

配件仓库

位于2层东北部,主要用于存放检测项目需要的烧杯、量瓶等

与环评一致

仓库

位于2层东南部,主要用于存放实验项目需要的原料、仪器等

与环评一致

药品室

位于3层,主要用于存放实验项目需要的药品等

与环评一致

易制毒室

位于3层,主要用于存放需要的盐酸、硫酸等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

检测项目的办公室位于3层西南部,实验项目的办公室位于4层西南部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建筑,内部进行改造

会议室、阅览室

位于3层西北部,主要进行检测项目的会议与资料查阅

与环评一致

档案室、会议室、数据中心

位于4层西北部,主要进行实验项目的会议、档案及数据存放

与环评一致

公用

工程

供水系统

园区自来水管网,压力0.35MPa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

排水系统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淄 (略) 深度处理后排放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

纯水制备系统

新购置一套纯水制备装置,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0m3/d,产水率95%

与环评一致

新建

供电系统

本项目总用电量27万kWh,依托现有配电室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检测废气经万向罩、通风橱收集后,含酸性废气经活性炭+水喷淋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通过高20m排气筒(DA015)排放

实验废气经万向罩、通风橱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0m排气筒(DA014)排放

与环评一致

新建

废水处理

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内现有7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进一步处理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

纯水制备废水排入淄 (略) 处理

与环评一致

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

与环评一致

噪声治理

选用符合噪声限制要求的低噪音设备,并加装消音、隔音装置、室内隔声;

与环评一致

新建

固废贮存

占地面积200m3、800m3危险废物暂存库各一座

与环评一致

依托现有



2、主要设备

本项目新增设备见下表2-2。

表2-2项目新增设备一览表

实验分类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实际建设情况

检测项目

液相色谱仪

LC-20A

5

与环评一致

液相色谱仪

2030C-PLUS

6

与环评一致

液相色谱仪

U3000

1

与环评一致

液相色谱仪

2695

1

与环评一致

气相色谱仪

7890B

2

与环评一致

气相色谱仪

8890

1

与环评一致

电位滴定仪

T5

3

与环评一致

容量水分测定仪

V20S

1

与环评一致

分光光度计

2600

2

与环评一致

旋光仪

IP-dig300/2FD

2

与环评一致

水喷淋

--

1

与环评一致

活性炭吸附装置

--

2

与环评一致

实验项目

三口瓶、四口瓶、烧杯、量筒等

--

若干

与环评一致

搅拌器

--

20

与环评一致

精馏塔

2L

1

与环评一致

精馏塔

5L

1

与环评一致

旋转蒸发仪

10L

1

与环评一致

分子蒸馏设备

--

1

与环评一致

电热鼓风干燥箱

--

2

与环评一致

真空干燥箱

--

2

与环评一致

液相色谱仪

--

3

与环评一致

低温恒温反应浴

--

6

与环评一致

超级水浴锅

--

2

与环评一致

天平

--

8

与环评一致

活性炭吸附装置

--

5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纯水机

--

1

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在线设备见下表2-3

表2-3环保设施在线设备

废水在线监测设施

COD在线自动监测仪

(略) 怡文 (略) ZHYQ3059

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II型)

(略) 怡文 (略) EST-2004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北京 (略) WL-1A1型

水质综合分析仪

河北德润 (略) DR-103C

图2-1实验室照片

图2-2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平台照片

图2-3废水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照片

图2-4危险废物信息公示牌

3、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金城医药厂区设有两个大门,人流门在厂区的西北角,物流门在厂区的东北角。以厂区中心路为界分为生产区、办公和公用工程区,生产区位于中心路东侧,由北向南分别布置原料仓库、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北车间、氨曲南北车间、AT车间、冰机房、MTZ车间、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南车间、氨曲南南车间、5-氟胞嘧啶项目、原料仓库、AE活性酯车间、最南端为呋喃铵盐(SMIA)车间;中心路西侧由北向南依次布置职工食堂、办公楼及职工宿舍、700m3/d污水处理站、MVR装置、CWO装置、头孢呋辛酸车间、厂区预留地、含盐吸收液治理技改项目、罐区、RTO装置、化验室、原多功能车间、溶剂回收装置及仓库、罐区。

1#危废库位于AT车间东南、冰机房东侧,2#危废库位于厂区东北角;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MVR二期西侧、罐区北侧;副产盐存放区位于原多功能车间南侧;粉煤灰储罐及炉渣仓位于锅炉房东南角;事故水池位于污水处理站区域。

本项目利用现有职工宿舍楼的2层东半部分、3层及4层进行改造,其中2层东北部、3层最东部的一间及4层,为检测项目相关的样品室、试剂仓库、配件仓库、稳定性试验箱、理化滴定室、天平室、仪器室、色谱溶样室、标准溶液室、高温室、气相室、红外室、会议室、档案室等,2层东南部及3层为实验项目相关的仓库、易制毒室、烘箱室、实验室、色谱室、高温室、低温室、药品室、仓库、会议室。本项目位于厂区北部西侧,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4、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规定,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140米处的奎四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4,附图5。

表2-4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相对项目方位

相对项目距离(m)

备注

1

奎四村

E

140

居民区

2

聂村

NW

275

居民区

3

东龙角村

W

460

居民区

4

东笠山村

NE

480

居民区

5

孝妇河

W

1000

地表水


原辅材料消耗、危险废物储存类别与规模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5。

表2-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类别

名称

规格

年消耗量

包装规格

最大储存量

储存地点

检测项目

有机溶剂类

*醇

分析纯,≥99.8%

237kg/a

500ml/瓶

40kg

试剂仓库

*醇

分析纯,≥99.7%

236.7kg/a

500ml/瓶

40kg

试剂仓库

*腈

分析纯,≥99.5%

157.2kg/a

500ml/瓶

40kg

试剂仓库

四氢呋喃

分析纯,≥99.0%

418kg/a

500ml/瓶

45kg

试剂仓库

*酮

分析纯,≥99.5%

237kg/a

500ml/瓶

79kg

试剂仓库

冰醋酸

分析纯,≥99.5%

735kg/a

500ml/瓶

53kg

试剂仓库

*醇

色谱纯,99.999%

517.1kg/a

4L/瓶

63kg

试剂仓库

*腈

色谱纯,≥99.90%

2200.8kg/a

4L/瓶

251kg

试剂仓库

DMF(N,N-二*基*酰胺)

色谱纯,≥99.9%

181.4kg/a

4L/瓶

43kg

试剂仓库

无机溶剂类

硫酸

分析纯,95%--98%

18kg/a

500ml/瓶

18kg

易制毒仓库(二楼)

实验项目

有机类

*醇

工业级,99.5%

2t/a

20kg/桶

60kg

各实验室

*酸*酯

工业级

0.2t/a

10kg/桶

10kg

各实验室

*腈

工业级

0.2t/a

10kg/桶

10kg

各实验室

*醇

工业级

0.2t/a

20kg/桶

20kg

各实验室

无机类

硫酸

工业级,93%

0.01t/a

3kg/桶

3kg

药品室

盐酸

工业级,31%

0.05t/a

10kg/桶

10kg

药品室

磷酸

工业级,85%

0.01t/a

3kg/桶

3kg

药品室

碳酸钠

工业级

0.03t/a

500g/袋

1kg

各实验室

硫脲

工业级

0.03t/a

500g/袋

1kg

各实验室

碳酸钾

工业级

0.02t/a

500g/袋

1kg

各实验室

亚硝酸钠

工业级

0.02t/a

500g/袋

1kg

各实验室

氯化钠

工业级

0.02t/a

500g/袋

1kg

各实验室

气体

高纯氮

--

0.1t/a

40L/瓶

40kg

低温室

公用工程

--

--

2028.82m3/a

--

--

管道

--

--

24万KWh/a

--

--

--

--

液碱

30%

117kg/a

--

--

管道

2、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储存类别与规模

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废物均来源于金城医药实验及检测活动,不得收集、暂存金城医药以外的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情况详见表2-6。

表2-6项目危险废物暂及一般固废存情况一览表

工序/生

产线

装置

固体废

物名称

固废属性

危险废

物代码

产生量

贮存方式

利用或处置

处置去向

主要有毒有

害物质名称

物理

性状

环境危

险特性

年产生

量(t/a)

方式

数量(t/a)

检测实验

实验废液

危险废物

HW49

900-047-49

有机溶剂

液态

T/C/I/R

18

桶装

委托处置

18

委托资质

单位处置

清洗废液

有机溶剂

液态

20

桶装

20

实验废渣

其他杂质

固态

0.2

桶装

0.2

废试剂瓶

废试剂

固态

5440个

--

5440个

废包装桶

沾染原料

固态

50个

--

50个

废包装袋

固态

120个

--

120个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废活性炭

固态

T

0.99

袋装

0.95

纯水制备

废离子交换树脂

一般固废

732-999-99

废离子交换树脂

固态

--

2.0

桶装

2.0

厂家回收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

--

废纸屑等

--

--

8.6

桶装

8

环卫部门清运

3、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分生活用水、实验用水、器皿清洗用水(包括前两次次清洗用水和后续清洗废水)、地面清洁用水、喷淋塔水和纯水制备用水。其中实验用水和实验器皿后续清洗用水均使用纯水,其他使用新鲜水。

(1)生活用水

检测项目职工40人,年运行时间300天,实验项目职工定员20人,年运行时间260天,用水量为100L/人·天,生活用水量为1720m3/a。

(2)实验用水

检测及实验过程中均需要用水,此部分用水为纯水。检测项目每年用水量约为15m3/a,实验项目每年用水量约为3m3/a,合计18m3/a。

(3)器皿清洗用水

检测及实验完成后,需要先用少量自来水冲洗两次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用水量约为20m3/a,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后续清洗用水使用纯水,用水量约为180m3/a。

(4)地面清洁用水

本项目需要清洁的地面面积约为3800m2,地面清洁用水量约为68.4m3/a,使用新鲜水。

(5)喷淋塔用水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置一座水喷淋,配套一个1000L的循环水箱,采用新鲜水,喷淋塔的喷淋液循环使用,由于检测及实验废气在洗涤过程中会有酸性及可溶于水的有机废气溶解于吸收液中,使得循环水运行一段时间后达到饱和状态,从而失去吸收能力,故需要更换。为保证喷淋塔的处理效果,水喷淋塔用水需每月更换一次,则喷淋塔用水总量为12m3/a。

(6)纯水制备用水

本项目使用纯水的项目主要为实验及监测用水,本项目纯水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制备,本项目纯水用量为198m3/a,纯水制备所需新鲜水量为208.42m3/a。

综上,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2028.82m3/a、纯水用量为198m3/a

2、排水

厂区排水系统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建设,本项目废水为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各类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如下:

(1)器皿清洗废水

实验器皿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水由于污染物浓度较高,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62m3/a,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2)地面清洗废水

项目地面清洁废水主要为拖把清洗废水,废水量为54.72m3/a,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3)喷淋塔废水

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排放量约为9m3/a。喷淋废水投入30%液碱调节pH至中性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4)纯水制备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排水量为10.42m3/a,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5)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用水量为1376m3/a,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图2-5项目水平衡图

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60人,其中检测项目40人,实验项目20人。检测项目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年工作300天,7200小时。实验项目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260天,2080小时。

4、供电

本项目用电量24万kWh/a,依托现有4#区域配电室供给,用电由当地电网统一提供,由2路10kV电力线架空到厂区外,引入配电室,配电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低压开关柜采用GGD型开关柜,配置低压断路器。本项目最大用电负荷为150kW,供电能力满足本项目要求。


厂区内现有项目情况:

金城医药现有及在建项目组成见表2-7。

表2-7金城医药现有项目及在建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情况

验收情况

产能(t/a)

备注

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

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

(略) 环保局

**日

(略) 环保局

**日

700

在综合升级项目中进行了技改和扩建,TAEM扩产至700t/a,SMIA扩产至500t/a

呋喃铵盐(SMIA)

500

配套9000t/a溶剂回收装置

9000

3000t/a AE活性酯新工艺产业化项目

氨噻肟酸(AT)(中间体)

淄环审[2009]27号

淄环验[2011]47号

1800

在综合升级项目中进行了技改:产能不变,氨噻肟酸装置改造提高收率并优化废水、废气处理措施,AE活性酶合成工序技改提高收率并增加溶剂回收装置

AE活性酯

3000

配套废渣M处理车间

750

MVR高效低温连续蒸发项目

淄环报告[2011]109号

淄环验[2011]46号

5t/h

正常运行

500m3/d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淄环报告表[2008]19号

淄环验[2010]53号

700m3/d

在综合升级项目中进行了技改和扩建,扩至700m3/d

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

淄环审[2012]83号

淄环验[2013]39号

50

正常运行

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

淄环审[2013]40号

淄环验[2014]17号

--

改造内容:①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升级,TAEM扩产至700t/a,SMIA扩产至500t/a;②3000t/a AE活性酯新工艺产业化项目升级优化环保措施,增加溶剂回收装置提高*腈和二氯*烷回收率;③污水处理站技改扩建至700m3/d

氯化钠废水资源化项目

淄环报告表[2013]14号

淄环验[2014]15号

5t/h

正常运行

MVR三期高盐废水治理项目

淄环报告表[2014]90号

淄环许可[2015]41号

8t/h

含1套5t/h的MVR装置和1套3t/h的二效蒸发装置,正常运行

100t/a5-氟胞嘧啶项目

淄环审[2014]41号

淄环许可[2015]40号

100

正常运行

100t/a头孢吡肟盐酸盐项目

鲁环审[2009]87号

尚未建设

100

不再建设

50t/a7-AVCA项目(及变更)

鲁环审[2009]83号

(变更报告淄环审[2014]41号)

变更报告:淄环验[2016]64号

溶剂回收装置15000

主体工程不再建设,已建成20t/h燃煤气锅炉及煤气发生系统和15000t/a溶剂回收装置,溶剂回收装置已通过验收,20t/h燃气锅炉项目已进行备案。目前煤气发生系统已停运并拆除完成;20t/h的燃煤气锅炉改为燃天然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

头孢替安侧链酸

淄环审[2012]2号

淄环验[2016]60号

20.65

本项目仅建设至氨基噻唑*酸、头孢替安侧链酸和头孢地嗪侧链酸中间体,其他不再建设;产能为验收核定数据

氨基噻唑*酸

47

头孢地嗪侧链酸

50

低温等离子技术治理VOC项目(及变更)

淄环报告表[2014]89号

(变更报告:淄环审[2016]70号)

淄环验[2017]28号

——

原建设两套低温等离子净化设备,后改为两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一套低温等离子净化设备;目前北车间活性炭装置用于AT车间,南车间活性炭装置用于AE活性酯车间、废渣M车间、氨曲南南车间、5-氟胞嘧啶车间、溶剂回收车间,其余备用

有机废气RTO焚烧治理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6]78号

川环验[2017]20号

设计处理能力15000m3/h

停运

高效煤粉锅炉替代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6]85号

川环验[2017]61号

20t/h煤粉炉

正常运行

新建UASB厌氧池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7]12号

川环验[2017]62号

2座φ12×10.5m厌氧罐,处理能力700m3/d

正常运行

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8]74号

2018.8.16自主验收

正常运行

MVR四期高盐废水治理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8]217号

2019.8.10自主验收

10t/h

正常运行:一期MVR处理含硫酸钠废水;二期MVR处理呋喃铵盐氯化钠废水;三期MVR处理浓缩AT、头孢他啶项目环合废水;四期MVR处理其他含氯化钠废液

副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0]56号

2020.7.24自主验收

正常运行

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9]210号

2022.1.15自主验收

120t/d

正常运行

罐区改造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0]55号

--

12座内浮顶罐、10座固定顶罐

在建

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

淄环审[2020]34号

2022.1.15自主验收

500

正常运行

含盐吸收液治理技改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0]172号

--

--

不再建设

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

烟碱

淄环审[2021]14号

2022.1.15自主验收

200

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00吨/年烟碱项目,已建成并通过自主验收;其余工程为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建设

正常运行

头孢他啶侧链酸活性酯

--

1000

为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建设

头孢地嗪侧链酸

--

50

氨基噻唑*酸

--

50

头孢替安侧链酸

--

50

新建危废仓库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1]17号

2021.11.16自主验收

正常运行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2]24号

--

30t/h燃气锅炉、25t/h燃气备用锅炉

在建,项目建成后替代现有工程20t/h煤粉锅炉和20t/h燃气锅炉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检测项目主要用于各类样品理化性质的分析等,实验项目主要为产品研发、现有装置的节能降耗、提高收率进行各类小型合成实验、精馏实验等。

1、检测项目

(1)接收样品:填写来样登记表,写明具体检测项目放在待检区。

(2)处理样品:根据样品的性质选择合适溶剂溶解样品。样品灰度测试前,需在高温室,向样品中加入硫酸进行预处理,此工序会产生检测废气、高温室废气、废试剂瓶。

(3)样品检测:根据样品需要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开启实验仪器,进行样品检测。此工序会产生检测废气和检测废液。

(4)数据处理:计算整理相关数据并出具报告。

(5)清洗实验器皿:检测结束后,清洗检测器皿。此工序会产生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液和后续清洗废水。

图2-6检测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合成实验

(1)备料:据实验过程组装所需的实验仪器,并准备好实验所需的各类原料和溶剂等。此工序会产生废包装桶、废包装袋。

(2)合成:将反应所需的原料按照一定比例投加到由烧杯、三角杯等组装的反应器皿中,合成过程中及时检测反应物的转化程度,确定反应程度至实验结束,检验合格后进入精制工序。此工序会产生实验废气。

(3)精制:合成后的物料经蒸发或蒸馏,对物料进一步的精制,此过程采用电加热。此工序会产生实验废气及废液。

(4)烘干:精制后的物料在电干燥箱中烘干一定时间,得到最终目标合成物,进行分析检测。此工序会产生实验废气。

(5)检测:实验室安装色谱仪,由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此工序会产生实验废气及废液。

(6)清洗实验器皿:实验结束后,清洗实验器皿。此工序会产生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液和后续清洗废水。

图2-7合成实验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3、精馏实验

(1)准备工作:根据实验过程组装所需的精馏实验装置,并准备好实验所需的液体原料。

(2)精馏:将需要进行精馏实验的液体物料投加到精馏仪器中,控制精馏的温度及时间,开始精馏,根据分析结果收集所需温度段的组分。

(3)降温、收集:采集完所需要的组分后,自然降温,收集产生的实验残渣及废液。

(4)检测:实验室安装色谱仪,由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此工序会产生实验废气及废液。

(5)清洗实验器皿:实验结束后,清洗实验器皿。此工序会产生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液和后续清洗废水。

图2-8精馏实验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化学试剂配制、检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实验及检测项目均涉及硫酸、盐酸的使用。检测项目需在高温室进行样品灰度测试预处理,硫酸仅在高温室使用,高温室仅涉及硫酸的使用,不涉及其他溶剂,但样品含有有机物,高温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高温室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硫酸雾、有机废气单独进入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的高温室废气经同一根高20m的排气筒(DA015)排放。

检测项目中涉及的样品室、试剂仓库内设置整体换气,位于二楼,与实验项目二楼的烘箱室、实验室、易制毒室的废气一同进入实验项目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

实验过程中硫酸及盐酸主要参与反应,常温下反应,实验室设置通风柜,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

(2)废水:本项目试验器皿后续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进金城医药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

(3)噪声:本项目涉及的实验仪器,噪声值较低,且均在室内放置,风机加装消声及基础减振。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为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渣、废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渣、废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2-8本项目污染物产生环节一览表

类别

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名称

主要污染物

治理措施

排放去向/处置

废气

G1

检测过程

高温室废气

硫酸雾、VOCs

集气罩收集+活性炭+水喷淋

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G2

检测废气

*醇、*腈、四氢呋喃、*酮、二*基*酰胺、VOCs

万向集气罩/通风柜收集+活性炭

样品室、试剂仓库废气

*醇、*腈、四氢呋喃、*酮、二*基*酰胺、VOCs

整体换风/万向集气罩/通风柜收集+活性炭

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G3

实验过程

实验废气

硫酸雾、氯化氢、*醇、*腈、VOCs

--

检测、实验

检测、实验废气

硫酸雾、氯化氢、*醇、*腈、四氢呋喃、*酮、二*基*酰胺、VOCs

--

无组织排放

废水

W1

实验器皿清洗

器皿后续清洗废水

pH、CODcr、BOD5、氨氮、总氮、SS、全盐量

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进一步处理

(略) 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孝妇河

W2

地面清洗

地面清洗废水

W3

废气治理

喷淋塔废水

W4

纯水制备

纯水制备废水

与污水处理站排水一起排 (略) 处理

W5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进一步处理

固废

S1

检测、实验过程

废试剂瓶

废试剂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安全处置

S2

实验废液

有机废液

S3

清洗废液

S4

废包装桶、废包装袋

沾染原料

S5

实验废渣

其他杂质

S6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

S7

纯水制备

废离子交换树脂

废离子交换树脂

厂家直接回收

妥善处置

S8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废纸屑等

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N

实验过程

实验设备等

噪声

隔声减振

达标排放


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各条重大变动情况,本项目均不涉及。对照情况详见表2-9。

表2-9项目变动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表

重大变动清单

本项目情况

性质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1.本项目类别未发生变化。

规模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2.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

3.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无第一类污染物。

4.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大,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地点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5.本次技改项目在原厂址内生产线上进行与环评一致;项目不涉及防护距离。

生产

工艺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6.本项目未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燃料未变化,,但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减少了废气排放。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

环境

保护

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8.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与环评本一致。废气及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9.项目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间接排放。

10.项目未新增废气排放口,排气筒高度未变化。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

12.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设施无变化。

综上,本次验收项目未发生《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所列重大变动,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表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1、废水

1、废水产生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等。

(1)器皿清洗废水

实验器皿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水由于污染物浓度较高,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后续清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62m3/a,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2)地面清洗废水

项目地面清洁废水主要为拖把清洗废水,按用水量的80%,废水量为54.72m3/a,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3)喷淋塔废水

喷淋塔定期更换,考虑损耗为25%,则喷淋塔废水排放量为9m3/a。喷淋废水投入30%液碱调节pH至中性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4)纯水制备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排水量为10.42m3/a,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5)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产生量为1376m3/a,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表3-1本项目废水产污环节一览表

产污环节

污染源

类别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h/a

装置

工序

核算

方法

产生废水量

m3/a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工艺

是否为

可行技术

排放废水量

m3/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检测实验过程

实验器皿后续清洗废水

COD、氨氮、SS

类比法

162

COD:2500

NH3-N:250

SS:100

全盐量:250

COD:0.41

NH3-N:0.04

SS:0.02

全盐量:0.04

进金城医药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 (略) (略)

162

COD<300

氨氮<45

全盐量<700

COD 0.48t/a

氨氮0.07t/a

7200

地面清洗

地面清洗废水

COD、SS

类比法

54.72

COD:500

SS:200

COD:0.03

SS:0.01

54.72

废气治理

喷淋塔废水

COD、全盐量

类比法

9

COD:100

全盐量:4900

COD:0.001

全盐量:0.04

9

纯水制备

纯水制备废水

全盐量

类比法

10.42

全盐量:1500

全盐量:0.02

(略) (略)

10.42

职工生活

生活

污水

COD、氨氮、SS

类比法

1376

COD:350

氨氮:35

SS:400

COD 0.48

氨氮0.05

SS 0.55

进金城医药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 (略) (略)

1376

合计

全盐量

COD、氨氮、SS

——

1612.14

——

全盐量0.1

COD 0.921

氨氮0.09

SS 0.58

——

——

1612.14

注:COD、氨氮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为企 (略) (略) 的污染物量。

本项目外排水可以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试验器皿后续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进金城医药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

金城医药现设有7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曝气+厌氧+EMO-MBR”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20000mg/L、氨氮≤300mg/L,处理达标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化学试剂配制、检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实验及检测项目均涉及硫酸、盐酸的使用。检测项目需在高温室进行样品灰度测试预处理,硫酸仅在高温室使用,高温室仅涉及硫酸的使用,不涉及其他溶剂,但样品含有有机物,高温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高温室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硫酸雾、有机废气单独进入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的高温室废气经同一根高20m的排气筒(DA015)排放。

检测项目中涉及的样品室、试剂仓库内设置整体换气,由于位于二楼,与实验项目二楼的烘箱室、实验室、易制毒室的废气一同进入实验项目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

实验过程中硫酸及盐酸主要参与反应,常温下反应,实验室设置通风柜,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各类实验仪器、风机等,其噪声水平一般在60~90dB(A)之间,采取措施后噪声水平一般在40~70dB(A)之间。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下表。

表3-2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噪声源

声源类型

数量(台)

噪声产生量

降噪措施

噪声排放量

持续时间

(h)

核算方法

声源表达量

(dB(A))

工艺

降噪效果

(dB(A))

核算方法

声源表达量

(dB(A))

搅拌器

频发

20

类比

60

基础减振、隔声

20

类比

40

7200

精馏塔

频发

2

类比

60

基础减振、隔声

20

类比

40

7200

电热鼓风干燥箱

频发

2

类比

70

基础减振、隔声

20

类比

50

7200

真空干燥箱

频发

2

类比

70

基础减振、隔声

20

类比

50

7200

风机

频发

7

类比

90

基础减振、隔声

20

类比

70

7200

2、采取的降噪措施

本工程将从以下几方面控制噪声污染:

①在风机等设备上加装消声装置及减振基础等;

②实验设备及检测仪器均设置在房间内。

本项目各产噪设备从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采取降噪措施是通用的、成熟的、效果显著的。

4、危险废物及固(液)体废物

1、固废的产生情况

项目固废包括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渣、废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实验废液

配置试剂、样品检测、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液主要为废酸液、废碱液、废有机溶液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18t/a,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7-49),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在带盖的桶内存储,约一周清理一次,将收集桶放入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

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20t/a,因该废液中有机污染物浓度较高,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7-49),器皿清洗时,前两次的废液倒入试验台下方的收集桶内,清洗结束后,用桶盖盖住,约一周清理一次,将收集桶放入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实验废渣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实验废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0.2t/a,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7-49),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在带盖的桶内存储,收集桶放入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试剂瓶

检测项目用完的试剂瓶,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7-49),根据企业提供的试剂用量,每年约产生5440个废试剂瓶。使用完的试剂瓶用盖子封住后,送到危废间内的托盘上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包装材料

实验项目用完的废包装桶及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7-49),根据企业提供的用量,每年约产生50个废包装桶、120个废包装袋,收集后送至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废离子交换树脂

废离子交换树脂主要为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树脂,产生量为2.0t/a。

(略) 生态环境局于**日对“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答复:“用自来水制备纯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目前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关于更多危险废物的分类可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湿法冶金、表面处理和制药行业重金属、抗生素提取、分离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废树脂为软化水制备过程中产生,不适用于前面所述情况。本项目使用新鲜水作为纯水制备水源,因此判定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内储存。

(7)废活性炭

本项目共设置7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每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活性炭的填充量均为120kg,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99t/a。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39-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为T/In,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8)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职工6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kg/d,即8.6t/a。生活垃圾以垃本项目各固废产生及处理情况见下表。

表3-3项目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一览表

工序/生

产线

装置

固体废

物名称

固废属性

危险废

物代码

产生量

贮存方式

利用或处置

处置去向

主要有毒有

害物质名称

物理

性状

环境危

险特性

年产生

量(t/a)

方式

数量(t/a)

检测实验

实验废液

危险废物

HW49

900-047-49

有机溶剂

液态

T/C/I/R

18

桶装

委托处置

18

委托资质

单位处置

清洗废液

有机溶剂

液态

20

桶装

20

实验废渣

其他杂质

固态

0.2

桶装

0.2

废试剂瓶

废试剂

固态

5440个

--

5440个

废包装桶

沾染原料

固态

50个

--

50个

废包装袋

固态

120个

--

120个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废活性炭

固态

T

0.99

袋装

0.95

纯水制备

废离子交换树脂

一般固废

732-999-99

废离子交换树脂

固态

--

2.0

桶装

2.0

厂家回收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

--

废纸屑等

--

--

8.6

桶装

8

环卫部门清运

2、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24—2018),本项目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如下:

(1)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环境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应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和扬散。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自行利用的固体废物应尽可能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固体废物按照法规标准进行处理处置。

(3)固体废物自行综合利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二次污染。

(4)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同时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以垃圾桶收集为主,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其他环保设施

1、防渗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项目区域各个装置的防渗分区见表3-4。

表3-4防渗措施明细表

防渗分区

建/构筑物

防渗措施

防渗分区

重点

防渗区

新建

试剂仓库、实验室、检测室

3:7灰土基层200mm;基础层采用C30抗渗混凝土浇筑,厚度在200mm以上,地面刷地面漆

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依托

污水处理站

素土夯实;3:7灰土150厚;C30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300mm厚,防腐层三油两布(环氧树脂、玻璃丝布)

管道

排水管道选用防渗性能好的高分子聚氯*烯管管材

危废仓库

地面素土夯实;3:7灰土150厚;C30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200mm厚,玻璃丝布环氧树脂防腐。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简单

防渗区

新建

办公室等其他区域

硬化地面

一般的地面硬化措施

在日常运行时应当加强装置区、污水收集及处理区域的防渗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防渗不破损。在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等。项目废水主要为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排入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渣、废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危险物料为*醇、*腈、*酮、硫酸、*酸*酯、31%盐酸、磷酸、亚硝酸钠、冰醋酸,主要风险事故为*醇等物质的泄漏造成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项目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129.958≥100;项目M=5,为M4;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分级为P3;根据导则附录D,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1,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2。

因此,本项目环境空气风险潜势为Ⅲ、地表水风险潜势为Ⅱ、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根据环境风险潜势判定,本项目最终判定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类)》(试行),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工作,具体环境风险评价内容见风险专篇。

项目区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运营、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建设单位必须做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完善公司风险防范体系。项目将泄漏的试剂收集到废液桶中,用不同的溶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液作为危废委托处置,应落实报警系统、防渗措施建设。落实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设施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260万元,环保投资为110万,占项目总投资的42.31%。

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各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见表3-5。

表3-5本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名称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废水

本项目试验器皿后续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进金城医药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

本项目试验器皿后续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进金城医药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与环评一致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化学试剂配制、检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实验及检测项目均涉及硫酸、盐酸的使用。检测项目需在高温室进行样品灰度测试预处理,硫酸仅在高温室使用,高温室仅涉及硫酸的使用,不涉及其他溶剂,但样品含有有机物,高温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高温室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硫酸雾、有机废气单独进入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的高温室废气经同一根高20m的排气筒(DA015)排放。

检测项目中涉及的样品室、试剂仓库内设置整体换气,由于位于二楼,与实验项目二楼的烘箱室、实验室、易制毒室的废气一同进入实验项目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

实验过程中硫酸及盐酸主要参与反应,常温下反应,实验室设置通风柜,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

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喷淋处理后的高温室废气经同一根高20m的排气筒(DA015)排放。

检测项目中涉及的样品室、试剂仓库内废气,与实验项目二楼的烘箱室、实验室、易制毒室的废气以及实验室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

与环评一致

噪声

项目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各类实验仪器、风机等,其噪声水平一般在60~90dB(A)之间,采取措施后噪声水平一般在40~70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与环评一致

固废

项目固废包括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渣、废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标准要求。并每月统计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去向。

与环评一致

表四环评结论、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

环评主要结论

根据2022年6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摘录本项目的环评结论及建议如下: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套“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政策符合性

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环评已于2013年12 (略) 环保局淄川分局审查(川环发[2013]88号),《金城生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本项目与《关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符合性见表2。

表4-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情况

川环发[2013]88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关于园区产业定位情况

依托山东金城 (略) ,实现生物制药、医药化工、精细化工及其配套物流产业的协同发展

本项目为金城医药配套建设的实验及检测项目

符合

关于环境基础设施

园区工业 (略) 集中供水

本项 (略) 供水

符合

入区企业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 (略) 双杨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外排废水排入淄 (略) 处理。污水排放去向变化,可实现集中处理

符合

项目集中区热源由金城医药供应

本项目实验及检测过程中用热均为电加热

符合

关于环境保护管理

按照规划实施开发,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

3、选址合理性

本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金城医药现有厂区内,根据《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类型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该厂址符合淄川区用地规划要求。

园区土地利用发展规划见附图3。

综上,本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

4、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主要保护项目厂区周边500m范围村庄居民,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保护目标。

(3)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渣、废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属于危废,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4-2本项目附近主要敏感目标

保护

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相对最近厂界

距离(m)

户数

(户)

人口数

(人)

保护级别

空气

聂庄

NW

255

432

113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奎四

E

200

726

2020

东笠山

NNE

430

438

1134

天晟社区

NW

400

716

1812

6、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需以危废仓库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7、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本工程投产后VOCS的排放量为0.038t/a;废水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的COD和氨氮量分别为0.48t/a和0.07t/a。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统筹使用“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通知》(淄环函[2021]55号)要求,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根据淄环函[2021]55号替代指标 (略) 级、区县级“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库。

本项目位于淄川区,2020年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需进行VOCS为0.076t/a的污染物排放量替代。

本项目COD和氨氮总量指标在区域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解决。

二、“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4-3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废气

有机废气

负压收集+水喷淋塔+20m高排气筒

有组织废气满足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厂界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

废水

定期进入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

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噪声

生产设备

合理布局噪声源空间、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固废

/

危废仓库主体建设内容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你单位报来的《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海 (略) 编制)已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企业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公司利用现有职工宿舍楼的2层东北部、3层最东部的一间及4层,建设检测项目相关的样品室、试剂仓库、配 件仓库、稳定性试验箱、理化滴定室、天平室、仪器室、色谱溶样室、标准溶液室、高温室、气相室、红外室、会议室,档案室等,2层东南部及3层建设实验项目相关的仓库,易制毒室,烘箱室、实验室、色谱室、高温室、低温室、药品室、仓库、会议室。

我局已受理该项目并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式期间未受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指施后,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环评所列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高温室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硫酸雾、有机废气单独进入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的高温室废气经同一根高20m的排气简(DA015)排放;检测项目中涉及的样品室、试剂仓库内设置整体换气,由于位于二楼,与实验项目二楼的烘箱室、实验室、易制毒室的废气一同进入实验项目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实验过程中硫酸及盐酸主要参与反应,常温下反应,实验室设置通风柜,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45mg/m3、2.6kg/h,氯化氢45mg/m3、0.43kg/h),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Ⅱ时段浓度限值与速率限值要求(VOCs60mg/m3、3kg/h), *醇、*腈、四氢呋喃、二*基*酰胺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2时段浓度限值与速率限值要求(均为50mg/m3)。厂界无组织VOCg的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3浓度限值(VOCs 2mg/m3),硫酸雾、氯化氢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

2.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须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进一步处理;纯水制备废水排入淄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废水须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及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进(pH6.5-9.5、C0D≤300mg/L、NH3-N≤ 45mg/L、BOD5≤150mg/L、SS ≤300mg/L、全盐量<2000mg/L)。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5.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废气中VOCs的排放量须控制在0.038t/a以内。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设施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意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7.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 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须按相关要求进行搬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新建、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五、本项目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管理:未纳入持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项目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里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昆仑环境执法中队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表五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废水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1。

表5-1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表

序号

检测参数

标准名称

检出限

仪器名称及型号

校定/校准单位

校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1

全盐量,mg/L

HJ/T 51-1999《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

FA2204B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1

DHG-9420A立式鼓风干燥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

pH值,无量纲

HJ 1147-2020《水质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

PH828笔式PH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HOH-S-CFB便携式超声波明渠流量计(BC*)

(略) 计 (略)

2023.08.25

3

悬浮物,mg/L

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

FA2204B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1

DHG-9420A立式鼓风干燥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HJ 505-2009《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0.5

LH-BOD601A BOD培养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5ml具塞滴定管、

(BCDD25-001)

(略) 计 (略)

2025.07.07

5

总氮,mg/L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YX280/15手提式不锈钢压力蒸汽灭菌器(BC*)

(略) 黄岛区计量测试所

2022.12.19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6

总磷,mg/L

GB/T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01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YXQ.SG41.46.280A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锅(BC*)

(略) 黄岛区计量测试所

2022.12.19

7

化学需氧量,mg/L

HJ 828-201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4

50ml具塞滴定管、

(BCDD50-001)

(略) 计 (略)

2025.07.07

8

氨氮,mg/L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25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废气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2。

表5-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表

序号

检测参数

标准名称

检出限

仪器名称及型号

校定/校准单位

校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1

非*烷总烃,mg/m3

HJ 604-2017《环境空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0.07

GC-2014C气相色谱仪t(BC*)t

(略) 计量测试所

2024.07.10

ZR-3520型真空箱气袋采样器(BC*)

/

/

2

硫酸雾,mg/m3

HJ 544-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有组织0.2

无组织0.005

ZR-39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BC*-73)

(略) 计量测试所

2023.07.14

PH-SD2手持式风速风向仪t(BC*)t

(略) 计 (略)

2023.08.22

DYM3型空盒气压表(BC*)

(略) 计 (略)

2023.08.16

Eco IC离子色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ZR-3260D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BC*)

(略) 计 (略)

2023.07.17

ZR-3260D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BC*)

(略) 计 (略)

2023.08.11

AS847温湿度表(BC*)

(略) 计 (略)

2023.07.05

3

氯化氢,mg/m3

HJ 549-2016《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有组织0.2

无组织0.02

ZR-39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BC*-73)

(略) 计量测试所

2023.07.14

Eco IC离子色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ZR-3712型双路烟气采样器(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8.11

ZR-3063一体式烟气流速湿度直读仪(BC*)

(略) 计 (略)

2023.08.11

ZR-3260D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BC*)

(略) 计 (略)

2023.07.17

4

非*烷总烃,mg/m3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0.07

GC-2014C气相色谱仪t(BC*)t

(略) 计 (略)

2024.07.10

ZR-3520型真空箱气袋采样器(BC*、109)

/

/

5

*酮,mg/m3

HJ 734-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0.01

ZR-3713双路VOCs采样器(BC*、082)ATDS-20At全自动热解析仪t(BC*)5977B GC/MSD气相色谱质谱仪t(BC*)

(略) 计 (略)

/

(略) 计 (略)

2023.08.11

/

2023.07.10

6

DMF,mg/m3

HJ 801-2016t《环境空气和废气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0.02

ZR-3712型双路烟气采样器(BC*)

山东 (略)

2023.02.09

ZR-3712型双路烟气采样器(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8.11

1260Ⅱ液相色谱仪(BC*)

(略) 计 (略)

2023.07.10

7

*醇,mg/m3

HJ/T 33-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

ZR-3520型真空箱气袋采样器(BC*、009)

/

/

8860气相色谱仪(BC*)

(略) 计 (略)

2023.07.11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3。

表5-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检测参数

标准名称

检出限

仪器名称及型号

校定/校准单位

校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1

噪声,dB(A)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t(BC*)t

(略) 计 (略)

2023.08.02

AWA6021A声校准器(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7.25

PH-SD2手持式风速风向仪(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8.22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水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在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质控样、加标回收或平行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4水质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项目

质控编号

平行样测定值

(mg/L)

相对偏差%

质控样检测值

质控样标准值

不确定度

pH值

SZ*

7.8

7.8

0

/

/

/

SZ*

7.9

7.9

0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SZ*

36.0

35.0

1.41

5.0

4.57

0.62

SZ*

36.0

37.0

1.37

5.0

4.57

0.62

总氮

SZ*

40.7

40.7

0

1.19

1.12

0.10

SZ*

40.1

39.7

0.71

1.19

1.12

0.10

总磷

SZ*

0.74

0.76

1.89

0.196

0.199

0.009

SZ*

0.69

0.71

2.02

0.202

0.199

0.009

化学需氧量

SZ*

131

131

0

178

174

10

SZ*

129

130

0.39

180

174

10

氨氮

SZ*

97.2

97.3

0.07

6.42

6.48

0.29

SZ*

10.2

10.2

0

6.37

6.48

0.29

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检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质控样的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5废气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项目

质控样检测值

质控样标准值

不确定度

氮氧化物

0.399

0.408

0.014

二氧化硫

0.373

0.363

0.031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噪声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校准,声级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记录影响测量结果的噪声源。

表5-6声级计校核质控表

仪器名称

检验日期

校准值

仪器显示(dB)

误差(dB)

是否合格

AWA5688噪声仪

12月14日(昼)

93.8

(标准声源)

93.8

0

合格

12月14日(夜)

93.8

0

合格

12月15日(昼)

93.8

0

合格

12月15日(夜)

93.8

0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监测

表6-1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排放口类型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DW001

重点排放口(进出口)

悬浮物、BOD5、全盐量、总磷、总氮、pH、CODCr、氨氮、流量

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

2、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2,废气监测布点图见下图6-1。

表6-2废气监测内容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备注

无组织排放

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下风向设3个点

硫酸雾、氯化氢、VOCs(以非*烷总烃计)

4次/天,监测2天

同步记录天气情况、风向风速、大气压力等气象参数。

有组织排放

DA015

硫酸雾、*醇、*酮、二*基*酰胺、VOCs(以非*烷总烃计)

4次/天,监测2天

同步监测流速、流量等烟气参数

DA014

硫酸雾、氯化氢、*醇、*酮、二*基*酰胺、VOCs(以非*烷总烃计)

图6-1(a)12-12监测布点图

图6-1(b)12-13监测布点图

2、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3,噪声布点见下图6-2。

表6-3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备注

4个厂界

等效声级(Leq)

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同步记录气温风速等气象参数

图6-2厂界噪声监测布点图(“▲”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在验收监测期间,通过查阅项目运行日志以及现场工况核实做出分析,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运行工况稳定,DA014、DA015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1。

表7-1项目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位置

检测时间

流量(m3/h)

检测时间

流量(m3/h)

废水外排口

(3#巴歇尔槽)

2022.12.1409:50-10:00

36.851

2022.12.1509:38-09:48

29.957

2022.12.1411:54-12:04

36.627

2022.12.1511:43-11:53

31.713

2022.12.1415:02-15:12

36.182

2022.12.1513:45-13:55

33.136

2022.12.1416:35-16:45

35.903

2022.12.1515:51-16:01

32.892

备注:/

采样时间:2022.12.14

采样位置

废水进口

废水出口


序号

检测参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1

pH值,无量纲

7.9

7.9

7.8

7.8

7.9

7.8

7.9

7.8


2

氨氮,mg/L

97.7

97.3

97.0

97.6

10.2

10.2

10.1

10.1


3

化学需氧量,mg/L

5.84×103

5.79×103

5.87×103

5.78×103

127

124

130

131


4

悬浮物,mg/L

13

12

13

10

12

8

11

10


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3.01×103

4.01×103

3.01×103

3.01×103

37.0

34.0

35.0

35.5


6

总氮,mg/L

268

268

266

267

39.7

40.3

40.6

40.7


7

总磷,mg/L

1.50

1.52

1.47

1.49

0.77

0.79

0.72

0.75


8

全盐量,mg/L

1703

1678

1655

1743

1522

1560

1485

1674


备注:1、样品编号为:SZ*-0036;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采样时间:2022.12.15

采样位置

废水进口

废水出口


序号

检测参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1

pH值,无量纲

7.8

7.7

7.9

7.8

7.8

7.9

7.8

7.9


2

氨氮,mg/L

97.1

96.6

96.3

97.2

9.94

10.1

9.99

10.2


3

化学需氧量,mg/L

5.81×103

5.89×103

5.88×103

5.86×103

128

132

132

130


4

悬浮物,mg/L

13

11

10

11

13

9

9

9


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4.01×103

3.01×103

3.01×103

4.01×103

34.0

36.0

37.0

36.5


6

总氮,mg/L

263

263

263

267

41.1

39.8

40.7

39.9


7

总磷,mg/L

1.40

1.45

1.43

1.44

0.74

0.75

0.76

0.70


8

全盐量,mg/L

1692

1557

1621

1584

1460

1508

1437

1455


备注:1、样品编号为:SZ*-0044;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监测结果中各监测项目出口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废气监测结果

1、无组织排放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7-2。

表7-2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日期

时间

气温(℃)

气压(kPa)

相对湿度

(%RH)

风向

风速(m/s)

总云量/低云量

天气情况

2022.12.12

10:40

4.2

100.91

32.1

西南

2.2

7/2

12:08

5.3

100.83

30.0

西南

2.6

5/2

14:05

6.4

100.68

28.1

西南

2.7

3/0

15:24

6.0

100.51

26.2

西南

2.2

5/3

2022.12.13

9:26

1.2

100.97

35.3

东北

2.3

5/1

11:16

2.0

100.90

31.2

东北

2.2

5/3

13:16

2.9

100.81

29.2

东北

2.4

5/1

14:47

3.2

100.78

28.0

东北

2.6

5/2

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7-3。

表7-3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时间:2022.12.12

检测结果(mg/m3

采样位置

采样频次

非*烷总烃

硫酸雾

氯化氢

厂界上风向1#

第一次

0.97

0.019

ND

第二次

0.92

0.017

ND

第三次

0.94

0.019

ND

第四次

0.92

0.019

ND

厂界下风向2#

第一次

1.10

0.037

ND

第二次

1.03

0.026

ND

第三次

1.04

0.032

0.028

第四次

1.03

0.033

ND

厂界下风向3#

第一次

1.16

0.036

0.028

第二次

1.22

0.029

0.021

第三次

1.12

0.032

ND

第四次

1.12

0.027

ND

厂界下风向4#

第一次

1.06

0.039

0.020

第二次

1.10

0.027

0.037

第三次

1.10

0.029

0.022

第四次

1.01

0.030

ND

采样时间:2022.12.13

检测结果(mg/m3

采样位置

采样频次

非*烷总烃

硫酸雾

氯化氢

厂界上风向1#

第一次

0.98

0.020

ND

第二次

0.85

0.019

ND

第三次

0.87

0.017

ND

第四次

0.95

0.020

ND

厂界下风向2#

第一次

1.06

0.030

ND

第二次

1.09

0.037

ND

第三次

1.33

0.030

ND

第四次

1.04

0.031

ND

厂界下风向3#

第一次

1.37

0.033

0.021

第二次

1.22

0.028

0.020

第三次

1.16

0.028

0.026

第四次

1.15

0.030

ND

厂界下风向4#

第一次

1.10

0.030

ND

第二次

1.16

0.032

ND

第三次

1.05

0.030

ND

第四次

1.12

0.031

0.031

备注:1、样品编号:HJ*-0147、0180-0275;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3、采样点位详见附图1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最大值0.039mg/m3、氯化氢最大值0.03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非*烷总烃最大值1.37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有组织排放

DA014、DA015进口管道分散且不具备检测条件,因此进口无检测。出口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4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位置:检测室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2

排气筒高度/内径(m):20/0.6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硫酸雾

实测排放浓度(mg/m3)

0.20

0.20

ND

ND

排放速率(kg/h)

1.06×10-3

1.07×10-3

/

/

*醇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非*烷总烃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酮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DMF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标干烟气流量(m3/h)

5319

5352

5257

5373

烟气含氧量(%)

21.0

21.0

21.0

21.0

烟气含湿量(%)

1.08

1.11

1.09

1.16

烟气流速(m/s)

5.6

5.7

5.6

5.7

烟气温度(℃)

17.2

17.3

17.4

17.1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284、0293-0296、0301-0305、0311-0314、0319-0322;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故排放速率无需计算,用“/”表示;3、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5%

采样位置:检测室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3

排气筒高度/内径(m):20/0.6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硫酸雾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醇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非*烷总烃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酮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DMF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标干烟气流量(m3/h)

5410

5327

5502

5437

烟气含氧量(%)

21.0

21.0

21.0

21.0

烟气含湿量(%)

1.02

1.08

1.04

1.11

烟气流速(m/s)

5.7

5.6

5.8

5.8

烟气温度(℃)

13.4

13.9

14.4

16.1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292、0297-0300、0306-0310、0315-0318、0323-0326;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故排放速率无需计算,用“/”表示;3、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5%

采样位置:实验室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2

排气筒高度/截面积(m2):20/0.8*0.8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硫酸雾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醇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非*烷总烃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酮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DMF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标干烟气流量(m3/h)

22854

23044

22390

22164

烟气含氧量(%)

21.0

21.0

21.0

21.0

烟气含湿量(%)

1.13

1.09

1.11

1.14

烟气流速(m/s)

10.7

10.8

10.5

10.4

烟气温度(℃)

16.1

16.2

16.0

15.8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218、0243-0246、0251-0255、0261-0264、0269-0272;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故排放速率无需计算,用“/”表示;3、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5%

采样位置:实验室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2

排气筒高度/截面积(m2):20/0.8*0.8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氯化氢

实测排放浓度(mg/m3)

1.01

0.90

0.98

0.88

排放速率(kg/h)

2.20×10-2

1.96×10-2

2.20×10-2

1.95×10-2

标干烟气流量(m3/h)

21763

21749

22415

22205

烟气含氧量(%)

21.0

21.0

21.0

21.0

烟气含湿量(%)

1.06

1.08

1.11

1.03

烟气流速(m/s)

10.2

10.2

10.5

10.4

烟气温度(℃)

15.7

15.8

15.4

15.3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234;2、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5%

采样位置:实验室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3

排气筒高度/截面积(m2):20/0.8*0.8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氯化氢

实测排放浓度(mg/m3)

1.05

0.95

1.02

0.88

排放速率(kg/h)

2.40×10-2

2.09×10-2

2.26×10-2

1.93×10-2

标干烟气流量(m3/h)

22889

22017

22199

21967

烟气含氧量(%)

21.0

21.0

21.0

21.0

烟气含湿量(%)

0.94

1.01

1.04

1.08

烟气流速(m/s)

10.6

10.2

10.3

10.2

烟气温度(℃)

13.8

13.7

13.8

13.9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242;2、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5%

采样位置:实验室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3

排气筒高度/截面积(m2):20/0.8*0.8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硫酸雾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醇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非*烷总烃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酮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DMF

实测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排放速率(kg/h)

/

/

/

/

标干烟气流量(m3/h)

23086

22435

22414

22414

烟气含氧量(%)

21.0

21.0

21.0

21.0

烟气含湿量(%)

1.03

1.05

1.11

1.07

烟气流速(m/s)

10.7

10.4

10.4

10.4

烟气温度(℃)

14.3

14.1

14.2

14.0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226、0247-0250、0256-0260、0265-0268、0273-0276;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故排放速率无需计算,用“/”表示;3、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5%

监测结果表明:硫酸雾、氯化氢最大值分别为ND、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标准要求;*醇、*酮、DMF均为ND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2标准;非*烷总烃最大值为ND,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标准要求。

从监测结果可以发现,硫酸雾、非*烷总烃有组织检测结果低于无组织检测结果,其原因主要为:1、实验室及检测室使用硫酸及有机物量很少,硫酸雾、非*烷总烃进口浓度较低,接近空气中硫酸雾、非*烷总烃浓度,且废气经收集后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后再排放;2、受周边企业影响较大,检测室周边为恒一运输,公司有硫酸储罐及多辆硫酸运输车;3、本公司其他车间有无组织硫酸雾、非*烷总烃排放。

3、污染物总量计算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4、DA015出口VOCs(以非*烷总烃计)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均为未检出根据监测结果,VOCs(以非*烷总烃计)总量加和符合环评批复中VOCs排放量需控制在0.038t/a以内的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

表7-5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检测时间:2022.12.12

检测结果(dB(A))

检测位置

昼间

夜间

北厂界外1#

57.6

46.5

西厂界外2#

57.9

46.7

南厂界外3#

58.0

47.0

东厂界外4#

57.6

45.5

气象条件

天气晴、西南风(风速为2.4m/s)

天气阴、东南风(风速为1.6m/s)

检测时间:2022.12.13

检测结果(dB(A))

检测位置

昼间

夜间

北厂界外1#

57.8

48.5

西厂界外2#

57.4

45.2

南厂界外3#

57.2

46.5

东厂界外4#

58.3

45.5

气象条件

天气晴、东北风(风速为2.3m/s)

天气晴、东北风(风速为1.4m/s)

备注: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3dB(A),夜间噪声值为48.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表八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根据**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45号《关于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如下表。

表8-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境报告表审批意见

建设(安装)情况

备注

1、高温室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硫酸雾、有机废气单独进入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的高温室废气经同一根高20m的排气简(DA015)排放;检测项目中涉及的样品室、试剂仓库内设置整体换气,由于位于二楼,与实验项目二楼的烘箱室、实验室、易制毒室的废气一同进入实验项目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实验过程中硫酸及盐酸主要参与反应,常温下反应,实验室设置通风柜,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高20m的排气筒(DA014)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45mg/m3、2.6kg/h,氯化氢45mg/m3、0.43kg/h),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Ⅱ时段浓度限值与速率限值要求(VOCs60mg/m3、3kg/h), *醇、*腈、四氢呋喃、二*基*酰胺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2时段浓度限值与速率限值要求(均为50mg/m3)。厂界无组织VOCg的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3浓度限值(VOCs 2mg/m3),硫酸雾、氯化氢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

本项目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VOCs,硫酸雾、氯化氢。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最大值0.039mg/m3、氯化氢最大值0.03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非*烷总烃最大值1.37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硫酸雾、氯化氢最大值分别为ND、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标准要求;*醇、*酮、DMF均为ND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2标准;非*烷总烃最大值为ND,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标准要求。

已落实

2.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须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进一步处理;纯水制备废水排入淄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废水须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及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进(pH6.5-9.5、C0D≤300mg/L、NH3-N≤45mg/L、BOD5≤150mg/L、SS ≤300mg/L、全盐量<2000mg/L)。

监测结果中各监测项目出口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已落实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3类标准。

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3dB(A),夜间噪声值为48.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

4.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渣、废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属于危废,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已落实

5.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废气中VOCs的排放量须控制在0.038t/a以内。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4、DA015出口VOCs(以非*烷总烃计)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均为未检出根据监测结果,VOCs(以非*烷总烃计)总量加和符合环评批复中VOCs排放量需控制在0.038t/a以内的要求。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设施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意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加强环境风险设施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已经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每年都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已落实

7.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 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项目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

已落实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已落实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须按相关要求进行搬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新建、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承诺若遇规划布局调整须无条件停产并按规划要求进行搬迁。

已落实

五、本项目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管理:未纳入持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项目已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已落实

六、本项目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里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废水已经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已落实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工程基本情况: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套“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6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45号《关于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日开工建设,**日建成,于**日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设施于2022年11月开始进行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日至13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果:

山东 (略) 新建危废仓库项目运行工况稳定,DA014、DA015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废水

监测结果中各监测项目出口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最大值0.039mg/m3、氯化氢最大值0.03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非*烷总烃最大值1.37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硫酸雾、氯化氢最大值分别为ND、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标准要求;*醇、*酮、DMF均为ND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2标准;非*烷总烃最大值为ND,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标准要求。

3、噪声

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3dB(A),夜间噪声值为48.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实验后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液、实验废渣、废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属于危废,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5、污染物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4、DA015出口VOCs(以非*烷总烃计)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均为未检出,根据监测结果,VOCs(以非*烷总烃计)总量加和符合环评批复中VOCs排放量需控制在0.038t/a以内的要求。

验收结论

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设施建设齐全且正常运行,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议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设置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废仓库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3、提高全厂职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

附件部分

附件:

附件1、项目委托书;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45号《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6月;

附件3、防渗证明;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3、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4、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防渗证明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0)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3: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4: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山东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项目名称

山东 (略) 检测实验室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17°91′47.93″/

北纬36°56′99.04″

设计用途

用于研发及产品质量检测

实际用途

用于研发及产品质量检测

环评单位

山东海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审批文号

川环报告表[2022]45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22年7月

竣工日期

2022-11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山东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山东 (略)

验收监测时工况

95%

投资总概算(万元)

26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10

所占比例(%)

42.31

实际总投资(万元)

26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10

所占比例(%)

42.31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

(万元)

噪声治理

(万元)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绿化及生态(万元)

其他(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m3/h)

年平均工作时(h/a)

7200

运营单位

山东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3DF0YU8B

验收时间

2022.12.12-13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52.48

132

500

4.21

1.54

58.59

56.02

+2.67

氨氮

7.87

10.2

45

0.63

0.23

8.78

8.4

+0.4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14007.154

2.0

11772.264

+2.0

危险废物

30411.182

39.19

32651.85

+39.19

项目有关的其他污染物

VOCs

32.*

ND

60

0

0

0.038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t/a;废气排放量——万标m3/a;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t/a;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水污染物排放量——t/a;大气污染物排放量——t/a

,山东
标签: 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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