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的通知》(农渔发〔2020〕6号)的规定和要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略) 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分局对臧四凤、 (略)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夹道村村民委员会等3家渔场各项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勘测和初步审核,3家渔场全部符合申报办证条件。
现将申请办证的渔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公示时间为**日至3月29(共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我局将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并反馈调查结果。如不存在异议,公示结束后依据相关法规向3家渔场发证。
联系地址: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6楼609室
举报电话:0955-*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