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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2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03月22日   湖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10000吨/年橡胶助剂生产项目

(略) 宋河精细化工产业园

湖北汇力 (略)

(略) (略)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栋*类生产车间,设1条年产10000吨叔*基过氧化脂生产线。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栋*类仓库和1栋*类仓库新建1个*类罐区,设1个50m3液碱储罐、1个50m3苯*酰氯储罐。

公辅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生产运营中心、供电、供气、制冷、循环水、给排水等系统。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80立方米/天)、危废暂存间(50平方米)、罐区围堰、初期雨水池(250立方米)和事故应急池(600立方米)等。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生产车间装置废气经CaO颗粒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2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合经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处置后由22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化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2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上述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氨、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要求,非*烷总烃、氯化氢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厂内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中和调节+脱盐预处理+芬顿氧化+SBR生化+压滤”工艺处理,达到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约定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同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要求后,再排入大富水河。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

年产8000吨氧杂环系列产品项目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湖北 (略)

(略) (略)

项目在荆门化 (略) 现有用地范围内还是,项目主要新建脂环族车间、氧杂车间,布置包括GR41、GR43、GR49、GR46、GR103、GR125、GR161等七个产品的生产线,年设计生产8000吨。项目备案的产品氧杂环系列产品包括2大类别,分别是氧杂类(包括GR41、GR43、GR49、GR46、GR103)和脂环族(包括GR125、GR161),项目所 (略) 现有。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氧杂车间设2套二级碱喷淋系统预处理酸性有机废气,脱酸后的有机废气与其他有机废气合并经1套二级深冷系统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脂环族车间设1套二级碱喷淋系统预处理酸性有机废气,脱酸后的有机废气与其他有机废气合并经1套二级深冷系统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三效蒸发废气经一套一级水喷淋+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21排放。新建导热油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15米高排气筒DA022排放。

厂内其他环节废气按照《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废气管控要求进行管控。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生产线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器除盐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汇入企业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DW001排污口,经园区管廊上的污水管网排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DW001排污口外排废水可以满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要求的服务协议约定的限值。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同时满足《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一般保护水域标准。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

医药原料药、中间体项目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略)

(略) (略)

拟建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一期主要生产医药原料药,项目二期主要生产医药中间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主体工程主要为:(1)项目一期在生产车间一、十内建设300吨/年格列齐特原料药生产线,在生产车间二、六内建设300吨/年奥卡西平原料药生产线,在生产车间六、八内建设500吨/年卡马西平生产线,在相应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副产品氯化铵生产设施;(2) 项目二期在生产车间二、三、四、五内建设马西平中间体生产线,包括500吨/年ISB(亚氨基芪)生产线、3000吨/年CM3(亚氨基二苄)生产线、1000吨/年CM5(亚氨基芪*酰氯)生产线,在生产车间八、十内建设格列齐特中间体生产线,包括600吨/年ND3(环戊烷二酰亚胺)生产线、300吨/年ND5(N-氨基-3-氮杂双环辛烷盐酸盐)生产线,在生产车间二、五内建设800吨/年奥卡西平中间体OC2(10-*氧基亚氨基芪)生产线,在生产车间五内建设150吨/年医药生产用有机氧化试剂DDQ(2,3-二氯-5,6-二氰基-1,4-苯醌),在相应生产车间配套副产品50%氢溴酸、30%盐酸、75%磷酸、20%氨水、溴素、硫酸铵、尿素、次氯酸钠、氯化铵、氯化锌、95%*醇、磷酸二氢钾等生产设施。

公辅工程主要为:(1)项目一期新建给排水系统、脱盐水站、循环水站、供电、制冷、供气、溶剂回收车间、厂内管廊、综合楼(含研发、分析化验)、设备维护、控制中心等设施,并接入园区集中供热;(2)项目二期在依托项目一期已建的基础上,为卡马西平中间体CM2、CM3配套建设一台250万大卡(4.17吨/小时)导热油炉。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1)项目一期新建2栋*类仓库,总建筑面积1272.92平方米,1栋*类仓库,建筑面积17890.4平方米,2个可燃液体罐组、1个液氨罐组、1个酸碱罐组,总容积1345立方米;(2)项目二期新建7栋*类仓库,总建筑面积2770.44平方米,1个可燃液体罐组、1个高毒液体罐组、1个液氯罐组、1个酸碱罐组、1个溴素罐组,总容积1445立方米。

环保工程主要包括:项目一、二期按建设计划设置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日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吨)、危废焚烧炉(焚烧炉规模为1吨/小时)、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2个)、防渗系统、噪声防治措施、三级防控体系及相应的其他风险防范措施等。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厂内共设置6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与之匹配的废气排气筒,编号依次从DA001~DA006。

①工艺废气处理系统及排气筒DA001(高30米、内径1.6米,废气量*m3/h)

a.工艺含溴尾气预处理系统(副产50%氢溴酸):总体为两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去工艺含卤素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深度处理。

b.工艺含无机氯尾气预处理系统(副产30%盐酸):总体为两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去工艺含卤素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深度处理。

c.工艺含氨尾气处理系统(副产20%氨水):两级降膜水吸收+一级酸吸收处理后汇入DA001排放。

d.污水处理站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处理污水处理站低浓度恶臭及有机废气,处理工艺为“1级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植物液除臭”,处理后的废气汇入DA001排放。

e.工艺含卤素有机废气(包括罐区含卤素的呼吸废气及无机废气)处理系统:生产线含卤素有机废气及工艺含溴、氯预处理系统排气,一并经冷凝+冷冻预处理(含泵前、泵后冷凝)后,再经“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汇入DA001排放。

f.工艺含氰废气预处理系统:DDQ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气经碱洗后,洗液与其他含氰化物废水一并经氧化(次氯酸钠)破氰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去RTO系统处理。

g.工艺含NOx废气处理系统:ND4亚硝化反应、DDQ合成氯化氧化反应过程产生的含NO、NO2废气,经亚氯酸钠氧化脱硝+碱喷淋预处理后工艺去RTO系统。

f. RTO废气治理系统:生产线不含卤素有机废气、罐区不含卤素有机废气经两级冷凝+冷冻预处理(含泵前、泵后冷凝)后,与污水处理站高浓度有机废气(经碱喷淋预处理)一并汇入RTO系统处理,一二期各建一套RTO,合计两套RTO系统,设计单套RTO最大进气量(处理的废气)为20000m3/h,使用天然气作燃料,单台RTO最大小时用燃气量为60m3/h,稳定运行情况下用气量在20-30m3/h,考虑最不利,按单台RTO燃气量30m3/h计算,两套RTO合计用气量为60m3/h,RTO前段设置水封及碱洗,后端设置两级碱洗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DA001排放。

g. 固定顶罐已设置氮封、冷凝回流等措施,并将储罐呼吸废气引至相应的废气治理系统处置(含卤素废气去“工艺含卤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不含卤素的去“RTO系统”)。

h.封闭真空泵循环槽,并将循环槽排气通过管道引至RTO系统处置。

i.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升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绩效改善空气质量的建议》,制药类项目属于重点项目,应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制药企业B级企业管理要求,据此DA001须针对非*烷总体设置在线监测。

②工艺含尘尾气治理系统:项目属于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精制、烘干后,需要经过粉碎包装处置,各产品均专用粉碎包装设备及高效布袋除尘器(避免交叉污染,同时布袋收集的颗粒物亦可回用于生产),全厂各产品粉碎、筛分、包装设备专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共用的水喷淋系统再次除尘后由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设计风量为10000m3/h,内径为0.5m。

③危废焚烧炉尾气治理系统:危废焚烧炉主要处理全厂可燃的不含卤素的危废,项目拟一期建设一套1t/h的危废焚烧炉(二期直接依托),焚烧系统由回转窑、固定床式焚烧炉和二燃室、出渣及控制系统组成,烟气处理系统由SNCR脱硝、余热回收、急冷脱酸、干式反应塔、布袋除尘器、酸性气体吸收组成,设计风量最大为15000m3/h,排气筒高35米,内径0.6m,编号DA003。

④导热油炉废气排放系统:为制氢、CM3配套建设的导热油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气尾气经排气筒DA004排放,设计风量为4500m3/h,内径为0.3m。

⑤*类危废仓库封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危废库内废气,经碱洗+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设置库北侧的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设计风量为21500m3/h,内径0.7m。

⑥质检研发中心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综合楼顶部经碱洗+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8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设计风量为8000m3/h,内径0.5m。

落实措施后,企业外排废气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中附录C中生物体与排放流短期接触时排放流中的化学物质最高可允许浓度计算值DMEG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标准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技术指南规定制药企业B级管控等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一期新建2套单套处理能力均为10t/h的“三效蒸发器+塔式烘干器(烘干盐分)”,用于处理含盐溶液,其中1台主要用于副产品的干燥,另一台主要处理含盐废水,处理后的废杂盐盐分作危废外委处置,冷凝液去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为1000t/d(二套500t/d污水处理系统);其中预处理系统(芬顿氧化)处理能力为300t/d;生化系统处理能力为2×500t/d。污水处理站处理单元包括隔油、芬顿、水解酸化、厌氧、两级AO等,处理后出水满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服务协议约定限值后,经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同时满足《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一般保护水域标准。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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