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江右实验学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南昌江右实验学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根据《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南昌江右实验学校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南昌江右实验学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日至**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南昌江右实验学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根据《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南昌江右实验学校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南昌江右实验学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日至**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