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19年奉贤区镇级河道连通部分工程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146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2019年奉贤区镇级河道连通工程调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3〕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因部分建设内容已由其他项目实施、高压线无法搬迁及避让生态红线,原则同意取消穗轮5组西排河、西星河、海滨河及洪庙港建设内容,减少开挖土方3422.7立方米、C3型密排塑钢桩护岸55米,取消新建桥梁5座等。
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居民要求,原则同意将穗轮6组南宅河桥跨径调整为8米,桥梁空心板厚度由620毫米调整为520毫米,桥台高度由1.6米调整为1.2米,桩基长度由28米调整为27米。
三、因国土空间管制征地困难,原则同意取消戴家港疏拓工程,取消开挖土方法4486.91立方米、疏浚土方2863.01立方米、A2型密排木桩护岸140.95米、斜坡绿化76391.84平方米;原则同意将新建桥梁跨径调整为13米,桥梁空心板厚度由820毫米调整为620毫米,桩基长度由30米调整为28米。
四、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五、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