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高新七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及链接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1 | 关于桂林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日 | 桂林 (略) | (略) 七星区环城南一路漓东心36号(波尔多湾)23#楼、25#楼 | 桂林 (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3-*,通讯地址: (略) 桂磨道创意产业园创意厦904室,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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