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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公示(京丰规自协字〔2023〕1号)

2023年04月11日   北京
土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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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FT00-0612-0021地块,东临FT00-0612-0022地块、南临凤凰嘴街、西至金丽南路、北至西营街。

宗地面积:约0.7公顷

规划建筑面积:地上建筑规模约1.2万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文化设施用地(A2)

容积率:1.71

拟出让年限:50年

自持年限:5年

二、申请条件

(一)产业定位

该地块产业定位为服务丽泽金融商务区文化产业用地,方向为非遗传承、展览展示、音乐演出等中国传统文化传播发展相关领域,项目开发需符合丽泽金融商务区产业定位,配合丽泽金融商务区后续产业定位调整。

(二)意向用地者主体资格

意向 (略) 应具备:企业性质为文化类企业,企业需注册在丰台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具备“ (略) 级文化产业园区”或有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成功案例。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日—**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书面认可意见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除外。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丰台区金 (略)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蔡蕊

联系电话:*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单位地址: (略) 丰台区丰台北路127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安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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