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维护工程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日
联系电话:(传真):0479-*
通讯地址:镶黄旗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项目名称:道路维护工程拌合站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内蒙古 (略) 院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恒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 (略)
项目概况:道路维护工程拌合站项目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内蒙古 (略) 院内,厂址中心坐标约为东经113°51′19.13″,北纬42°14′10.54″,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9.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84%,项目年产混凝土1万吨、水稳碎石2万吨、沥青混凝土2万吨,项目占地20000㎡(均为工业用地),新建混凝土生产线2条,水稳碎石、沥青混凝土拌合生产线各1条,及其他配套设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扬尘,施工期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施工废气主要表现为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基础建设等一系列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扬尘和车辆、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行库存或者加盖篷布。
②在施工区域,应制定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洒水清扫。
③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④施工现场需设立垃圾暂存点,并及时回收、清运工程垃圾与废土料等。
⑤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应将环境污染有效控制,对环境有影响的施工作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的环保管理制度要求实施。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少量设备冲洗废水。作为应对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地面洒水降尘;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民房,生活污水排放依托民房内相关设施。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一些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强度可达75~95dB(A),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同一地点安装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和养护。
④对于交通噪声,来往车辆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⑤如有必要,应针对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降噪装置。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施工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应将废弃的弃土、弃料等固体废物统一堆放,集中处理,回用于公路建设中,并尽快利用,以减少堆存时间,对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出场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民房,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依托民房内相关设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影响和保护措施
(1)导热油炉烟气
项目导热油炉燃料为轻柴油,燃烧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项目年消耗轻柴油150吨,含硫量以0.15%计算。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中原料为轻柴油的燃油锅炉产污系数如下。
表24 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 (节选)
原料名称 | 污染物指标 | 单位 | 产污系数 |
轻柴油 | 工业废气量 | 标立方米/吨-原料 | 17804 |
颗粒物 | 千克/吨-原料 | 0.26 | |
二氧化硫 | 千克/吨-原料 | 19S | |
氮氧化物 | 千克/吨-原料 | 3.03 |
则项目导热油炉烟气颗粒物产生量、产生浓度分别为0.039t/a、14.60mg/m3,二氧化硫产生量、产生浓度分别为0.428t/a、160.08mg/m3,氮氧化物产生量、产生浓度分别为0.455t/a、170.19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 2 的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轻柴油罐有机废气
项目年消耗轻柴油150吨,油品入罐及日常存储工程中,会产生一定损耗。类比同类项目,轻柴油贮存损耗率约为0.03%,故项目油气排放量约为0.045t。轻柴油油气中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比例约为91%,则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排放量0.04t/a,排放量极小,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3)沥青罐挥发废气
加热后会挥发出一定量的沥青烟(混合物,主要污染物为苯并[α]芘)。参考前苏联拉扎列夫主编的《工业生产中的有害物质手册》 第一卷(化学工业出版社,1987年12月出版)及金相灿主编的《有机化合物污染化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年8月出版),每吨石油沥青在加热过程中可产生56.25g沥青烟气,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气体约0.10g。根据本项目沥青年用量为700吨,则项目沥青烟产生量为0.04t/a;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产生量约为0.07*10-3t/a。项目年运行180天,日运行8小时,沥青罐挥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配套风量约*m3/h),去除效率约75%,处理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同时应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则沥青烟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0.25mg/m3、0.03kg/h,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0.44*10-3mg/m3、0.05*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干燥筒干燥废气
项目干燥筒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大于99%,以99%计),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应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3m以上),风机有效风量约为5000m3/h。
根据类比调查,烘干滚筒粉尘产生浓度约为5000~9000mg/m3,本次环评取平均值,按7000mg/m3计,产生速率为35kg/h。项目干燥筒工作时长以每天3小时计,则全年工作时间为540h/a,则干燥粉尘产生量为18.9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干燥粉尘排放量为0.19t/a,排放浓度为70mg/m3、排放速率为0.35kg/h,干燥滚筒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干燥炉、窑二级排放限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5)骨料筛分粉尘
沥青拌合线骨料上料过筛时会产生少量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中粒料加工逸尘排放因子,类比调查同类型项目排污数据,同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石子在筛分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为0.1kg/t-产品。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使用石子18500吨,则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为1.85t/a。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颗粒物排放量核算方法以及附录5可知,封闭式(半敞开)措施粉尘控制效率约60%,故运营期项目沥青拌合线骨料上筛分粉尘排放量约为0.74t/a,排放速率为0.51kg/h,排放量较小。
(6)矿粉筒仓、水泥筒仓粉尘
本项目水泥混凝土搅拌生产线设100t水泥筒仓3个,水稳碎石生产线设100t筒仓2个,沥青混凝土生产线设25t矿粉筒仓2个,年产混凝土1万吨、水稳碎石2万吨、沥青混凝土2万吨。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物料储运过程产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12kg/吨-产品,废气产污系数为22Nm3/吨-产品。上述筒仓仓顶均安装袋式除尘器1台,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该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则项目运营期6个筒仓粉尘排放量为0.018t/a,排放速率为0.0125kg/h,排放浓度为16.36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7)砂石储运扬尘
砂石储运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本项目原料堆场为封闭堆场,主要堆存砂子、石子。物料堆存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本项目原料堆场装卸和风蚀粉尘计算参照《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核算方法,核算公式见下:
P=ZCy+FCy=(Nc*D*(a/b)+2Ef*S)*10-3
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t;
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t;
FCy指风蚀扬尘产生量,t;
Nc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
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
(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本项目所在区域(内蒙古)a值为0.0017,b值为0.0017;则(a/b)取值为1kg/吨;
Ef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本项目取值3.6062kg/平方米;
S指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本项目原料堆场占地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
本项目原料堆场物料总量约为39000吨,则经计算,本项目运营期砂石原料堆场、运输扬尘产生量约为46.21t/a。
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颗粒物排放量核算方法以及附录5可知,封闭式(半敞开)原料堆场粉尘控制效率约60%、出入车辆冲洗粉尘控制效率为78%,故运营期原料库、运输扬尘排放量约为4.1t/a,排放速率为2.9kg/h,排放量较小。
(8)上料扬尘
项目水泥混凝土搅拌站上料口三面设围挡,可有效减少上料扬尘产生。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粒料加工厂逸散尘的排放因子”,砂石投料粉尘产生系数为0.01kg/t物料,则本项目运营期投料粉尘量无组织排放量为0.39t,排放速率为0.27kg/h,排放量较小。
(9)水泥混凝土、水稳碎石搅拌粉尘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物料混合搅拌过程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13kg/吨-产品,废气产污系数为25Nm3/吨-产品。2台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搅拌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同时应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3m以上),水稳碎石搅拌机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同时应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3m以上)。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则项目运营期水泥混凝土搅拌粉尘排放量为0.0039t/a,排放浓度为15.60mg/m3,排放速率为0.0027kg/h;水稳碎石搅拌粉尘排放量为0.0078t/a,排放浓度为15.60mg/m3,排放速率为0.0054kg/h,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
(10)沥青搅拌废气
项目沥青混凝土搅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以75%计),处理后
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同时应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类比同类项目,沥青混凝土搅拌沥青烟产生速率约为0.26kg/h,则本项目沥青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沥青烟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分别为0.09t/a、0.065kg/h、15.6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沥青烟气中除了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通常的大气污染物以外,还有苯并[α]芘等毒性较大的物质。根据《工业生产中的有害物质手册》第一卷(化学工业出版社,1987年12月出版),电极焙烧炉排放的沥青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含量约占沥青烟的2.5~3.5%,本项目沥青加热温度没有达到电极焙烧炉的高温,产生量以1%计算,则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排放量约为0.*t/a,排放速率约为0.00065kg/h,含量极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1)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设基准灶头2个,消耗食用油量按30g/人·d计,就餐人以15人计,则年消耗食用油0.08t,食用油挥发损失约3%,则厨房油烟产生量约0.0024t/a,配备风量4000m3/h的风机,每天工作3小时,已知油烟产生浓度最大为1.5mg/m3,项目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净化效率可达60%以上,油烟的排放量为0.0010t/a,油烟的排放的浓度最大为0.6mg/m3,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净相关要求。
本项目食用油消耗和油烟废气产生具体情况见表25。
表25项目油烟产生、排放情况
类型 | 规模(人) | 耗油量(t/a) | 油烟挥发系数 | 油烟产生量(t/a) | 油烟排放量(t/a) |
居民生活 | 15 | 0.08 | 3% | 0.0024 | 0.0010 |
(12)汽车尾气
本项目不设置地下停车场,均为地面停车位,地面停车场有较大的扩散空间,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另外,地面停车场车辆并非集中进入或离开停车场,而是分散于不同时间和不同的地点(停车位),故间歇性出现的汽车尾气经露天扩散后,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
综上所述,在以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表26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产生环节 | 污染物 | 产生量t/a | 产生浓度 mg/m3 | 污染防治 措施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m3 |
导热油炉 烟气 | 颗粒物 | 0.039 | 14.60 | - | 0.039 | 14.60 |
二氧化硫 | 0.428 | 160.08 | 0.428 | 160.08 | ||
氮氧化物 | 0.455 | 170.19 | 0.455 | 170.19 | ||
轻柴油罐有机废气 | 非*烷 总烃 | 0.04 | - | - | 0.04 | - |
沥青罐挥发废气 | 沥青烟 | 0.04 | 1.00 | 活性炭吸附 | 0.01 | 0.25 |
苯并[a]芘 | 0.00007 | 1.76*10-3 | 0.* | 0.44*10-3 | ||
干燥筒干燥废气 | 颗粒物 | 18.9 | 7000 | 布袋除尘器 | 0.19 | 70 |
骨料上料 筛分粉尘 | 颗粒物 | 1.85 | - | 封闭 | 0.74 | - |
矿粉筒仓、水泥筒仓粉尘 | 颗粒物 | 6 | 5453.33 | 袋式除尘器 | 0.018 | 16.36 |
砂石储运 扬尘 | 颗粒物 | 46.21 | 原料库封闭(半敞开) | 4.1 | ||
砂石料 上料扬尘 | 颗粒物 | 0.39 | 上料口三面围挡 | 0.39 | ||
水泥混凝土搅拌粉尘 | 颗粒物 | 1.3 | 5200 | 布袋除尘器 | 0.0039 | 15.60 |
水稳碎石 搅拌粉尘 | 颗粒物 | 2.6 | 5200 | 布袋除尘器 | 0.0078 | 15.60 |
沥青搅拌 废气 | 沥青烟 | 0.36 | 62.40 | 0.09 | 15.60 | |
苯并[α]芘 | 0.0036 | - | 0.* | -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0.0024 | 1.5 | 0.0010 | 0.6 |
2、运营期废水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为360t/a,车辆冲洗水废水产生量约1080t/a,均排入厂区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t/a,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运至新宝拉格镇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噪声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泵类、风机、搅拌机、提升机、振动筛噪声等,泵类、风机、搅拌机、提升机噪声源强在80~90dB(A)之间,振动筛噪声源强为105~115dB(A),为确保项目噪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加强对高噪声设备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20dB(A),其噪声值见下表。
表27主要噪声源强一览表
序号 | 主要噪声源 | 噪声级dB(A) | 污染防治措施 | 降噪后噪声级dB(A) |
1 | 搅拌机、提升机等机械噪声 | 80-90 | 降噪、减振、封闭 | 60-70 |
2 | 泵类 | 80-90 | 降噪、减振 | 60-70 |
3 | 风机 | 80-90 | 降噪、减振 | 60-70 |
4 | 振动筛 | 105-115 | 降噪、减振、封闭 | 85-95 |
厂区内设备噪声均可作为点声源处理,考虑设备噪声向周围空间的传播过程中,近似认为在半自由场中扩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推荐方法,选取声源半自由声场传播模式。具体分析如下:
选择一个坐标系,确定建设单位各噪声源位置和预测点位置,并根据声源性质及预测点与声源之间的距离等情况,把声源简化。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为LP1、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的声压级可按下列式子求出:
LP2=LP1-(TL+6)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2)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模型
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几何衰减等引起的衰减量,本次预测计算中只考虑各设备声源至受声点(预测点)的距离衰减、隔墙(或窗户)的传输损失及降噪设备引起的噪声衰减。各声源由于厂区内外其它遮挡物引起的衰减、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由于云、雾、温度梯度、风及地面效应等引起的声能量衰减等,其引起的衰减量不大,本次计算中忽略不计。
①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
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②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
位于声源和预测点之间的实体障碍物,如围墙、建筑物、土坡或地堑等起声屏障作用,从而引起声能量的较大衰减。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可将各种形式的屏障简化为具有一定高度的薄屏障。S、O、P三点在同一平面内且垂直于地面,定义δ=SO+OP-SP为声程差,N=2δ/λ为菲涅尔数,其中λ为声波波长。
在噪声预测中,声屏障插入损失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简化处理。屏障衰减在单绕射(即薄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20dB;在双绕射(即厚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25dB。
经预测,厂界外各预测点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28 厂界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
序号 | 预测点 | 昼间/dB(A) | 达标情况 | |
贡献值 | 标准值 | |||
1# | 厂界北 | 47.62 | 65 | 达标 |
2# | 厂界东 | 49.81 | 65 | 达标 |
3# | 厂界南 | 55.38 | 65 | 达标 |
4# | 厂界西 | 51.23 | 65 | 达标 |
根据上表情况,本项目噪声污染经采取上述适当的防治措施后,噪声排放在项目厂界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营运期间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
项目共有员工15人,年生产18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d·人计算,全年共产生生活垃圾2.7吨,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转运站。
(2)一般固体废物
①三级沉淀池沉淀物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水泥制品制造行业一般固废产生系数为4*10-5吨/吨-产品,项目年生产水泥制品30000吨(10000吨混凝土、20000吨水稳碎石),则运营期沉淀物产生量为12t,定期清掏,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建议项目运营期购置砂石分离机,实现沉淀废水中砂、石、废水分离,砂、石可回用于生产,减少本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实现固废综合利用
②除尘器收尘
项目仓顶袋式除尘器收尘直接回落于筒仓。混凝土、水稳碎石搅拌机、干燥滚筒、导热油炉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量为22.66吨,定期人工清出,投加至上料斗,回用于生产。
③不合格骨料(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振动筛筛上物)。
项目所选骨料均为破碎筛分后的成品,不合格骨料产生量极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产生量约为0.5t/a,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本项目沥青罐废气、沥青搅拌废气均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管理。本项目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废活性炭置于封闭相容容器内,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②废导热油
本项目废导热油每两年更换1次,每次产生量约1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导热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管理。废导热油置于封闭相容容器内,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③各类废油桶
项目购买的导热油、机油外包装及油类盛装容器年产生量极小,年产生量约5个,重量约0.01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导热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管理。均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产排及利用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表29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利用汇总表
名称 | 年产生量 | 贮存方式 | 处置方式和去向 | 固废性质 |
废导热油 | 0.5t/a | 置于封闭相容容器内,暂存危废间内 | 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 | 0.3t/a | 危险废物 | ||
废油桶 | 0.01t/a | 危险废物 | ||
沉淀物 | 12t/a | 沉淀池内 | 定期清运 | 一般固废 |
不合格骨料 | 0.5t/a | 原料堆场内 | 定期清运 | 一般固废 |
生活垃圾 | 3.285t/a | 厂内设垃圾桶 | 定期清运 | - |
(4)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
危险废物建设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具体如下:
基础防渗,地面、裙角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硬化地面耐腐蚀且表面无裂隙。具备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并设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5、生态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租用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内蒙古 (略) 院内建设用地,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土地压占、地表植被开挖等直接造成生态影响的施工行为;运营期在落实本环评中所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运营后应加大厂区绿化力度,在降低粉尘、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同时,提升厂区内外景观水平。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不直接排放生产废水,仅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建设项目污染分区防控对策”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应根据废水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天然包气带防污性划分防渗区。项目所在地镶黄旗土壤以栗钙土为主,风蚀情况较重,且项目建设位置存在开挖情况,岩土连续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暂无充足证据证明其天然包气带防污性符合HJ 610-2016中所规定强、中分级,为杜绝项目建设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可能性,本评价认定项目所在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弱。项目在平面布置上,应严格区分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对污染防治区进行相应的防渗防腐处理。项目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
项目污染地下水、土壤的可能途径为三级沉淀池、旱厕、外加剂储罐区、沥青储罐区、沥青搅拌区、导热油炉、危废库内污染物渗漏进入自然环境。其中三级沉淀池内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该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旱厕内部生活污水成分简单,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设为一般防渗区;外加剂为混合物萘系高效减水剂,主要成分为萘磺酸*醛缩合物,硫酸钠,碳酸钠,氯化钠,无毒无害,其外包装非2021年版危废名录中危废),外加剂储罐区设为一般防渗区;沥青储罐区、沥青搅拌区、轻柴油罐、导热油炉、危废库设为重点防渗区,详见下表。
表30建设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途径表
时段 | 污染源 | 污染物类型 | 污染途径 | 防渗区设置情况 | |||
大气沉降 | 地面漫流 | 垂直渗入 | 其他 | ||||
运营期 | 三级沉淀池 | 悬浮物 | —— | —— | √ | —— | 简单防渗区 |
外加剂储罐 | 外加剂 | —— | —— | √ | —— | 一般防渗区 | |
旱厕 | 生活污水 | —— | —— | √ | —— | 一般防渗区 | |
沥青储罐 | 沥青 | —— | —— | √ | —— | 重点防渗区 | |
导热油炉 | 石油类 | —— | —— | √ | —— | 重点防渗区 | |
沥青搅拌区 | 沥青 | —— | —— | √ | —— | 重点防渗区 | |
危废库 | 石油类等 | —— | —— | √ | —— | 重点防渗区 | |
轻柴油罐 | 石油类 | —— | —— | √ | —— | 重点防渗区 | |
注:在可能的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处打“√”。 |
项目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提出以下相应的防控措施:
①简单防渗区采取混凝土硬化。
②一般防渗区:地面采取抗渗混凝土并涂覆防渗涂料,可使一般防渗区域的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③重点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土工膜施(HDPE)措施,确保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
④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强化各相关工程的转弯、承插、对接等处的防渗,作好隐蔽工程记录,强化施工期防渗工程的监理。
纵上所述,项目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能够有效保证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措施有效、可行。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 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别》(GB18218-2018)可知,项目生产工艺中轻柴油、导热油、废导热油为环境风险物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附录C 并计算Q 值,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储存情况见下表。
表31重大危险源辨别指标及结果
序号 | 危险物质名称 | 最大存量(t) | 临界量(t) | 存储位置 | 该物质的数 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 | 危险源识别 |
1 | 轻柴油 | 150 | 2500 | 轻柴油罐、库房 | 0.06 | 非重大危险源 |
2 | 导热油 | 2 | 2500 | 导热油炉、库房 | 0.008 | 非重大危险源 |
3 | 废导热油 | 0.5 | 2500 | 危废库 | 0.0002 | 非重大危险源 |
4 | 废活性炭 | 0.3 | 2500 | 危废库 | 0.00012 | 非重大危险源 |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可知,项目Q 值为0.06+0.008+0.0002+0.00012=0.06832<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C,当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则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表3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 道路维护工程拌合站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内蒙古 (略) 院内 |
地理坐标 | E 113°51′19.13″,N42°14′10.54″ |
主要危险物质及 分布 | 导热油分布于导热油油炉、废导热油分布于危废暂存间(储存时间不大于1年),轻柴油存于轻柴油罐 |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 危险废物、导热油、轻柴油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土壤;沉淀池破损导致生产废水泄漏,影响周边地下水、土壤;危险废物、导热油、轻柴油易燃易爆物质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次级污染物污染周边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 |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进行建设。双人双锁管理,附近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手持灭火器、消防沙等);制定巡检制度,定期对危险废物盛装容器的密封性、完整性及防渗层的完整性进行巡检;严格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暂存、转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三级沉淀池、旱厕:落实本环评要求的防渗措施,定期巡检。 导热油炉、轻柴油罐:制定巡检制度,定期对盛装容器的密封性、完整性及防渗层的完整性进行巡检,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预案要求防范、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较为简单,项目原辅材料不属于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 J/T1 69 2018)附录 B 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Q<1。根据评价等级要求,本项目对环境风险进行简单分析。针对本项目的潜在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按照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加强原辅材料防泄漏管理、提高工作人员防火意识、定期检查维护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经过采取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①机构设置:设置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工程投入运营后,由专人负责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日常工作。
②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保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③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危废库双人双锁管理;制定巡检制度,定期对环境风险物质盛装容器(轻柴油罐、导热油炉、危废库内容器)的密封性、完整性及防渗层的完整性进行巡检;严格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暂存、转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预案要求防范、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应包括两部分:一为竣工验收环境监测,二为营运期的常规环境监测。
①竣工验收监测
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4﹞4号)的有关规定,及时委托经过认证的监测机构,对项目环保“三同时”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建设单位进行自主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②运营期常规监测
根据本工程运营期产污特征,结合项目工程周围环境实际情况,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制定运营期监测计划如下。
表33项目运营期监测计划表
类别 |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控制标准 |
废气 | 厂界 | 颗粒物 | 1次/季度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苯并[α]芘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
非*烷总烃 | ||||
导热油炉废气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 | 1次/年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干燥滚筒除尘器排口 | 颗粒物 | 1次/年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干燥炉、窑二级排放限限值 | |
沥青储罐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排口 | 沥青烟、苯并[α]芘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沥青搅拌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排口 | 沥青烟、苯并[α]芘 | 1次/年 | ||
水泥混凝土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排口 | 颗粒物 | 1次/两年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 | |
水泥混凝土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排口 | ||||
水泥、矿粉筒仓除尘器排口(若不具备监测条件,可不测)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1次/年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 |
厂界噪声 | 四周厂界外1m处 | 等效连续A声级 | 1次/季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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