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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玉田县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04-1210:59:48

2023年04月12日   河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基层动物防疫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 )》(农牧发〔2022〕1 号)和《 (略)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冀农发〔2021〕28 号)有关部署和要求,依据《 (略) 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冀农发[2022]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制定了《玉田县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田县农业农村局

**日


玉田县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 )》(农牧发〔2022〕1 号)和《 (略)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冀农发〔2021〕28 号)有关部署和要求,依据《 (略) 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冀农发[2022]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深入推进我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23 年,全面推行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自主采购疫苗实施免疫、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方式,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推动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畅通疫苗供应渠道。贯彻落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范畅通强制免疫疫苗经营渠道,保证供应。养殖场户可向疫苗生产、合法经营企业购买强制免疫疫苗,对本养殖场户的畜禽实施强制免疫。

(二)支持发展服务主体。鼓励发展第三方社会化免疫服务组织,推动所有规模养殖场户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强制免疫服务。

(三)落实落细免疫责任。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自觉做好畜禽强制免疫工作。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加强强制免疫工作督导,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强制免疫效果评价。

(四)推行信息化管理。推动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先打后补”自主申报、在线审核。汇总统计。各基层动物防疫站要严把申报初审关,并做好申报养殖场户备案汇总工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终审、核算、汇总统计工作。

二、任务目标

2023 年,全县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全面实行“先打后补”,停止供应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其他养殖场 (略) 级集中招标采购疫苗供应。

三、责任分工

(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先打后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相关配套措施、经费落实、宣传培训、材料审核、资金发放以及有关数据的上报等工作,做好日常监测、监督抽检、“先打后补”平台运行等工作。

(二)乡级负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实施“先打后补”的对象为符合下列养殖规模标准和具备相关条件的养殖场户。

1.养殖规模标准。年出栏生猪 500 头以上、肉牛 50 头以上、羊100只以上、肉鸡 1 万只以上,以及存栏奶牛 100头以上。蛋鸡2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鸭鹅参照鸡标准执行。出栏以产地检疫票据数量为准。

2.具备条件

(1)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并按要求贮藏和使用,且疫苗病种(亚型)适用畜禽范围与申请补助的畜禽一致。

(2)补助周期内,场户内畜禽应免尽免,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0%以上(布病除外)。

(3)履行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如实、规范填报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强制免疫疫苗购置和免疫接种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备案、补助申请等。

(二)实施程序

1.提前摸底统计。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数量及养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有意愿申报2023 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进行登记统计,填报《2023年“先打后补”申报企业汇总表》,并督促养殖场户填写《 (略)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场申请表》及《先打后补承诺书》,申请表、承诺书一式三份,养殖场户、基层动物防疫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存档一份。各基层动物防疫站于2023年 1月15日前将申请企业汇总表、申请表、承诺书汇总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表统一盖县局章后由各基层动物防疫站负责取回返还养殖场户并做好备案存档。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确定以 2022 年相关养殖数据为参考。

2.养殖场户线上注册。各基层动物防疫站组织养殖场户通过“先打后补”APP 进行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先打后朴”承诺书,并逐场确认。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审核上报,并做好技术支持。

3.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参加“先打后补”养殖场户自主向合法正规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强制免疫疫苗,索取疫苗采购发票。

4.强制免疫实施。参加“先打后补”养殖 (略)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免疫,免疫完成后,及时通过“先打后补”APP 录入免疫所使用的疫苗品种、数量,以及免疫畜禽的数量、免疫日期等信息。

5.免疫效果评价。所有参加“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均需进行免疫效果评价,可委托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 (略) 内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检测评价,每年至少提供2次检测报告,每份报告检测样品不少于30份(注:因蛋鸡单户饲养量较大,为保障评估效果准确性,检测评估以1万羽为单元进行,一万羽以下单次检测样品30份,一万羽以上的,每增加一万羽检测样品增加10份,不够一万羽部分不增加样品数量。控股养殖企业(集团)设 (略) 、养殖场的, (略) 、养殖场单独进行免疫效果评价。肉鸡、雏鸡(青年鸡)、肉鸭、肉鹅因饲养周期较短,每个批次进行一次免疫效果评价。)。补助资金 3 万元以上(含 3 万元)的养殖场户,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进行一次免疫效果抽检,各基层动物防疫站配合好抽检工作。

6.补助经费申请。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完成强制免疫接种后,于 2023 年 11月 30日前通过“先打后补”APP 进行补助申请,上传疫苗采购发票、产地检疫证明、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等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补助经费。

7.补助申请审核。基层动物防疫站负责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终审。肉牛、肉羊、生猪(不包括种猪)、肉禽补助数量以产地检疫数量为主要依据,种畜禽、蛋禽、奶牛、种猪补助数量以畜禽饲养量(存栏)、牲畜耳标领用数量等为主要依据,结合疫苗使用数量进行认定。申报数量明显不符的,应退回重新填报。

8.补助资金发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补助资金统计,由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做好补助资金情况公示,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直补到场到户,并做好档案留存。

(三)补助指导标准。参照政府招标采购疫苗价格,按照强制免疫政策、免疫程序有关规定,推荐畜禽单头(只)补助标准如下:

高致病性禽流感:蛋禽、种禽每羽最多补助 0.6 元,商品肉禽每羽补助 0.03 元。

口蹄疫:商品猪、奶牛、肉牛每头最多补助 2.8 元,羊每只最多补助 1.4 元,种猪每头最多补助 4.2 元。

布病:羊每只补助 0.29 元,肉牛每头补助 1.45 元,犊牛每头补助 18 元。

小反刍兽疫:羊每只补助 0.3 元。

“先打后补”补助政策实行限额补助,每个养殖企业年度补助经费不超过 100 万元。控股养殖企业(集团)设 (略) 、养殖场的,要统一申请,申领补助经费不超过100 万元。

(四)补助金额核算方法。

1、商品猪(口蹄疫补助):补助金额=存栏数量*2.8元+出栏检疫屠宰用数量*2.8元+出栏检疫饲养用*1.4元

2、种猪(口蹄疫补助):补助金额=存栏数量*4.2元

3、肉牛(口蹄疫补助):补助金额=存栏数量*2.8元+出栏检疫屠宰用数量*2.8元+出栏检疫饲养用*1.4元

4、肉牛(布病补助):补助金额=存栏数量*1.45元+出栏检疫数量*1.45元

5、奶牛(口蹄疫补助):补助金额=存栏数量*2.8元

6、奶牛(布病补助):补助金额=实际免疫数量*18元

7、羊(口蹄疫补助):补助金额=存栏数量*1.4元+出栏检疫屠宰用数量*1.4元+出栏检疫饲养用*0.7元

8、羊(小反刍兽疫补助):补助金额=存栏数量*0.3元+出栏检疫屠宰用数量*0.3元+出栏检疫饲养用*0.15元

9、羊(布病补助):补助金额=存栏数量*0.29元+出栏检疫数量*0.29元

10、蛋禽、种禽(高致病性禽流感补贴):补助金额=存栏数量*全年全群免疫次数*0.12元(全年免疫次数不超过5次)

11、商品肉禽(高致病性禽流感补贴):补助金额=(存栏数量+出栏检疫数量)*0.03元(未免疫出栏不计算在内)

12、雏鸡(青年鸡)(高致病性禽流感补贴):补助金额=(存栏数量+出栏检疫数量)*0.2元(未免疫出栏不计算在内)

以上出栏检疫数量须有当地动物防疫站出具证明,所购疫苗数量不能满足理论使用量的,按照疫苗理论接种数量进行计算。

(五)监督抽检

1.县级抽检。补助3万元以上场户抽检全覆盖。

2.乡镇级抽检。对补助不足3万的,每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疫苗抽检场户各不少午20个,辖区内场户数不足 20 个的要全覆盖。抽格要科学合理,做到大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猪牛羊禽全覆盖。抽检每年至少1次,每次每场物格样品不少于 30份,免疫抗体不合格的按照要求补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先打后补”工作专班,指导协调全县“先打后补”工作。要充分认识推进“先打后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经费管理。县局负责补助资金审核,不定期对申报场户进行抽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基层动物防疫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抽查核实相关数据信息,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疫苗监督管理,保证疫苗供应,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疫苗。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先打后补”工作中“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层层加码,设置不恰当门槛和人为障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基层动物防疫站要通过 QQ群、微信群、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宣传,确保规模养殖场户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加强对乡镇畜牧兽医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指导,推进“先打后补”政策全面落实。

(五)做好总结。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做好辖区实施总结,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全县实施情况总结。

(六)其他事项。对符合条件而不愿意参加“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各基层动物防疫站要做好留证,有证可查。

(七)本实 (略) 、市实施方案变动而修改。

附件:1、唐山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场申请表

2、先打后补承诺书

3、2023年先打后补申报企业汇总表

附表1:

(略) 县(市、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规模养殖场申请表

编号:

养殖场(户)名称(章)


养殖场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养殖畜禽

种 类


存栏数

(万头/只)


上年度出栏

数 量

(万头/只)


今年预计

出栏数量

(万头/只)


强制免疫

疫苗种类

£猪0-A型口蹄疫疫苗 □牛A型口蹄疫疫苗 □牛0-A型口蹄疫疫苗□小反刍兽疫苗□高致病性禽流感 □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苗 □布病A19株疫苗 □布病S2株疫苗

是否符合“先打后补”规模场户要求


是否建立疫苗管理制度及使用记录


是否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和养殖档案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申请信息真实准确。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意 见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略)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承诺书

编号:

为切实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 (略) 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养殖场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积极落实免疫、消毒、监测、疫情报告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

二、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采购国家批准的合法疫苗,按农 (略) 农业农村厅要求,使用规定的疫苗,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保证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70%以上(布病除外)。

三、严格配备兽医技术人员和相应疫苗运输储存条件,建立健全购入、运输、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采购、使用记录,并按规定保存2年以上。所购强免疫苗仅限本场畜禽免疫预防使用,绝不倒买倒卖。

四、加强免疫效果评估。按要求开展强制免疫抗体监测评估,免疫抗体水平未达到国家标准要及时补免。

五、认真做好免疫、饲养、消毒、监测、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存档备查。

六、自觉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采样、流调等工作。

七、如实备案本场畜禽养殖情况,申报材料如存在虚报、瞒报、谎报等问题,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并自愿放弃“先打后补”申请补贴资格。

八、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本承诺,造成本场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本场(人)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略) 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承诺人(法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3

站2023年生猪先打后补申报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场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存栏

申请表/承诺书编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站2023年肉牛先打后补申报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场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存栏

申请表/承诺书编号

备注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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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8









9









10









站2023年奶牛先打后补申报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场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存栏

申请表/承诺书编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站2023年羊先打后补申报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场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存栏

申请表/承诺书编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站2023年蛋鸡先打后补申报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场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存栏

申请表/承诺书编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站2023年肉鸡先打后补申报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场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存栏

2023年预计出栏

申请表/承诺书编号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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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10











站2023年青年鸡先打后补申报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场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存栏

2023年预计出栏

申请表/承诺书编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表3填表注释:

1、养殖场名称要与营业执照相一致,没有营业执照的写畜主姓名。

2、养殖场地址填写为**乡(镇)**村。

3、申请表/承诺书编号格式为:**乡(镇)+顺延数字编号

4、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为: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存栏奶牛100头以上、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年出栏羊100只以上、存栏蛋鸡2000只以上、年出栏肉鸡1万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5、此表作为2023年先打后补预算使用,请各站抓紧统计,如实填写,同时做好先打后补动员宣传,做好2023年先打后补申请登记统计工作,**日起开始不再供应规模场强制免疫疫苗。

6、2023年先打后补政策以上级最终文件为准。

7、其他禽参考蛋鸡、肉鸡表格适当

7、表格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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