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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察右中旗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4月28日   内蒙古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察右中旗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辉腾锡勒园区管委会,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察右中旗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日


察右中旗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治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搬迁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2023年地质灾害概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阴山山地中西段高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核查),我旗境内共有灾害点41处,将危害程度较大乌兰哈页苏木大南沟村北沟(CYZ14)拟定为重要地质灾害点。

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17处,泥石流19处,地面塌陷5处,中型隐患点4处,其余均为小型隐患点。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苏木乡镇(园区)政府,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地震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受重大地质灾害威胁急需搬迁避让的,要结合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一并及时实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地质灾害险点的监测,由险点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村、组、厂矿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重点险区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将监测结果报送旗自然资源资源局、水利局(防汛办)和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1.监测时期。我旗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特别是7月上旬至9月下旬)降雨相对集中,是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时段。

2.监测内容。主要监测坡体裂缝的宽度、长度变化以及裂缝相对位移,降雨量与洪水流量、含砂量的大小以及采空区面积的扩大。

3.监测方法。目测和测绳对地面裂缝、地面下沉实施监测,在山洪来临时通过目测等查看水位,判断泥石流的轻重情况,在主裂缝延伸方向两端和中部各设一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2人,在裂缝两侧(滑坡母体与预测体),采用固定标尺(水泥柱),定期测量每个标尺间的距离,以第一次测得的数据作为基数,以后定期观测记录裂缝的发展变化情况。

4.监测时间。一般每月一次,汛期每5天一次,遇降雨要增加监测频率,每天至少三次以上。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属于干旱的,山区短期集中降雨极易引起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对受威胁群众进行搬迁避让,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围栏,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针对全旗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实际,各苏木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网络机制,不定期进行检测,确保通讯畅通。要结合实际,统一规划,加强本辖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从组织、资金上予以保证,切实提高防灾应急处置能力。要把乡、村、组、工矿企业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将地质灾害险点的监测、报警、疏散、应急责任落实到具体村、组、个人和厂矿企业,强化对险情、险段的观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避让、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险情,立即上报旗人民政府和旗自然资源局,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当发现险情预兆时,督促险区内村、组和相关单位及时确定预警信号,制定人员、财产疏散撤离计划(包括撤离路线和地点)。预警信号应简单实用,并在险区内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险情形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种类预测。我旗南部中低山区,地形高差大,侵蚀切割较强,山脊多呈鱼状,地质条件较差,峰脊线明显,冲沟发育,易形成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矿区的采空区不排除崩塌、地面塌陷的可能。

(二)地质灾害发生时段。我旗每年6月初进入汛期,7、8、9三个月为主汛期,汛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多发、易发期,也是我旗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它时段内若遇短期强降雨,也会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我旗地质灾害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具体可划分为以下隐患区

1.泥石流:①主要分布在南部中低山区乌兰苏木境内乌兰哈 (略) 级公路旁侧沟谷。②由于主要区域为山区具备泥石流发生的地形条件、物质来源条件及水源条件,且山区地表植被稀疏,所以这些地段是泥石流灾害发生的集中区。

2.崩塌:①主要分布在西南部中低山区。主要区域为大滩乡境内的乡级公路边,南部山区乌兰苏木、辉腾锡勒甘沟境内有零星分布。②中低山区风化强烈,坡体堆积了较厚的残坡积物,由于修路开挖坡脚,易发生坡体坡积物崩塌灾害,个别地段山体陡立基岩风化强烈,易发生岩体崩塌灾害,低山丘陵区有个别冲沟在居民点旁侧经过,易发生沟岸崩塌灾害。

3.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南部中低山区。由于乌兰苏木多年开采,形成了较大面积的采空区,发生了较大范围的地面塌陷,多数矿床已停止开采多年,地面塌陷仍处于不稳定状态,易发生塌陷灾害。

(四)地质灾害的主要区段。根据我旗近几年年降水趋势预测,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如下:

1.南部中低山区

位于乌兰苏木*拉图村西500米沟口处、*拉图村西100米沟口处、*拉图村中沟口处、窑子村中沟口处、老窑沟沟口处、大汉青沟、中乌兰沟、东营子沟、东营子东沟、大牛庆沟、大南沟村北沟、井湾沟、苏勒图煤矿、老窑沟煤矿、脑包图煤矿、黄羊城镇的老圈村、营子村中、易发生泥石流、塌陷、崩塌地质灾害,崩塌地质灾害威胁公路S105乌兰苏木东营子青龙山湾200米,威胁×553县道30km+100m处100m,威胁×560县道27km处130米,直接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2.西南部中低山区

位于大滩乡夭子村西北500米处、夭子村西北1000米处,夭子村西北1800米处,在暴雨作用下易发生崩塌。

3.苏木乡镇矿山

位于各苏木乡镇的矿山企业,露天采区、井下采区、废弃砂堆场区、尾矿坝范围威胁矿山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

五、诱发因素

(一)降雨因素。持续性降雨、大暴雨是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据往年资料分析,我旗降水量大于等于30毫米/小时或100毫米/天,在具备成灾条件的地段会诱发地质灾害。

(二)人为因素。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乱砍滥伐树木、破坏坡面植被、修造人工梯田使降雨容易渗入坡体,可导致滑坡、崩塌;依山建房、开挖窑洞、修建公路等工程开挖斜坡,会造成坡体下部失去支撑、降低坡体的稳定性,也容易引发滑坡、崩塌;顺沟堆放大量堆积物或采矿形成的废渣、废石,会导致滑坡隐患区或矿区发生泥石流;地下采矿活动形成一定范围的采空区,使上方岩、土层失去支撑,可导致地面塌陷、裂缝;劈山开矿的爆破作业,会破坏斜坡的岩、土层结构,从而产生滑坡等灾害。

六、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领导

(一)救援指挥部

成立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旗范围内的特大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全旗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全旗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协调全旗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园区管委会救援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必要时,联系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6)完成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高 森旗委书记

副总指挥: 王海珍 旗政府副旗长

潘 炜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正通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斌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翔 旗财政局局长

李俊来旗民政局局长

闫凤荣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 纬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军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飞旗水利局局长

王忠信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王全智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 锋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文才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郝振中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闫鹏宇旗工信局局长

张朝晖旗住建局局长

王 添旗气象局局长

苏 东科布尔镇镇长

胡志永库伦苏木苏木长

莫日根 乌兰苏木苏木长

刘树峰铁沙盖镇镇长

贾德成广益隆镇镇长

蒙清宇 黄羊城镇镇长

张艳东 乌素图镇镇长

张永林大滩乡乡长

郭志忠 宏盘乡乡长

韩飞翔 巴音乡乡长

斯琴高娃 土城子乡乡长

武文志辉腾锡勒园区管委会主任

(略) 经理

(略) 经理

王保成 联通公司经理

3.各部门职责

  (1)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

  (2)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伤人员营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3)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力量,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4)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救护队现场救护,指挥伤员传送, (略) 和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

  (5)财政部门负责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

  (6)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事故有关气象资料。

(7)通信部门(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通信队*,保障救援通信畅通。

  (8)文广局按照旗救援指挥部提供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如实公告事故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

  (9)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

(二)工作小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闫凤荣兼任。

  1.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特大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

  (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征用、具体调配救援人员、物资;

  (4)负责协调救援组、善后组、后勤保障组工作;

  (5)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查必须的物品;

  (6)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组主要职责

  (1)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3)统一指挥现场救治医疗队*,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4)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

  (5)组织指挥现场抢救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人员由事故发生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公安局、卫生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3.善后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人员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4.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2)负责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

  (3)负责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4)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人员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通信部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七、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园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治经费,完善防治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特别是黄花沟地质公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苏木乡镇(园区)、有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苏木乡镇(园区)要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同时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旗、乡镇、村三级监测信息反馈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演习,增强群众识别、避让、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四)强化工作落实。应急、自然资源、水利、交通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前和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

(五)严格执行防治措施

1.山体滑坡防治。对于规模较大的滑坡灾害隐患,应以避让为主,实行异地搬迁;对于规模较小和受威胁村民暂时无法搬迁的滑坡灾害隐患,应将坡体的裂缝及时填埋、压实,尽量减少降雨渗入滑坡体裂缝,但要留一小段裂缝观测。汛期要在滑坡体上方的适当位置开挖分水沟或挡水坝,以减少进入斜坡裂缝的雨水,并及时排出挡水坝内积水。要认真做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资料预测滑坡的变化,当滑坡不可避免时,应采取紧急避让措施,立即组织危险区内的群众搬迁撤离。

2.矿区崩塌、塌陷、泥石流防治。我旗境内的内蒙古 (略) 油篓沟金矿、察右中旗 (略) 牛庆沟金矿、察右中旗兴达 (略) 新地沟金矿、正南房铜矿、察右中旗 (略) 白银不浪铁矿、鑫园矿业广益隆铁矿、内蒙古世纪 (略) 七层山石灰石矿、巨龙矿业乌兰苏木铁矿、元利矿业大北沟白云岩矿、察右中旗 (略) 大北沟保和堂石灰石矿等矿区,都存在潜在的地质灾害,类型为泥石流、崩塌,塌陷。为了防止各类灾害的发生,各矿山法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矿山生产预算中,经常性的对各隐患点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始终坚持“谁破坏、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按照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方案的治理内容进行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加快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

3.积极开展防治搬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搬迁纳入生态移民搬迁规划,各苏木乡镇、园区管委会要认真实施这项民心工程,高质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避让搬迁工作。

4.人为诱发地质灾害防治。各苏木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认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严格防范一切因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否则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修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道路,要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指定监测人员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斜坡、不稳定斜坡和坡面岩石破碎、易发生石块崩落的路段,要及时整治提高,确保公路安全。

(六)严格制度执行

1.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苏木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2.严格执行险情巡查制度。各苏木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重点检查灾害监测情况、隐患点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有无新的灾害危险点出现。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汇总检查情况,书面上报旗人民政府, (略) 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

3.严格执行汛期报告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各苏木乡镇(园区)要实行“零报告”值班制度,每天下午17:40前向旗自然资源局上报险点监测情况。(值班电话:0474—*)发生灾情要在规定时限内(大灾2小时之内,中灾4小时之内,轻灾12小时之内)向旗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存在问题等,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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