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对岱山衢山申宝建筑石料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3年5月9日拟对岱山衢山申宝建筑石料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岱山衢山申宝建筑石料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 衢山岛西南部 | 浙江岱山 (略) | 治理区位于衢山岛西南部,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2°18′36″,北纬30°25′07″,治理区资源量为541.48万t,由11个拐点圈定,开挖标高+198.30m~+14.00m,面积0.2537km2,治理期限30个月(2.5年,含基建期),生产规模约311.18万吨/年,总投资20812.5万元。治理区需新建变配电房、机修间,生活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生活设施租用原申宝矿业设施。 | **日至** (略) 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废气:1、爆破后及时用高压喷雾装置喷雾降尘,合理布置炮孔,正确使用爆破参数;干式潜孔钻机配旋风和过滤两级除尘系统,镐头机采用湿式作业,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2、配备一辆专用洒水车,工作面定期洒水,除雨天外运输道路确保一天洒水6次以上,保持湿润,减少扬尘;开挖区需洒水抑尘,减少装车粉尘;运输车辆应限速,严禁超载。废水: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回用,不外排;设截水沟及对应容量的沉淀池收集地表径流,回用于生产,暴雨时期多余的地表径流水外排。噪声:机械设备安装消声器,设备基础设减震垫。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检修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含油废毛巾及手套、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80-*
通讯地址:岱山县衢山镇钟山路23号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