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众合塑胶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个塑料制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
根据 (略) 年产8000万个塑料制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8000万个塑料制品 |
建设地点 | 广 (略) 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四D4-20号楼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 (略) 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四D4-20号楼,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23.231秒,北纬24度13分18.871秒。项目总占地2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计划年产塑料瓶1500万个及塑料瓶盖2500万个。 |
环评机构 | 肇庆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