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迪庆州格咱乡浪都村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关于迪庆州格咱乡浪都村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迪庆州格咱乡浪都村水电站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迪庆州格咱乡浪都村水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迪庆州格咱乡浪都村水电站
建设单位: (略) 民和 (略)
建设地点: (略) 格咱乡浪都村特浪涌河边
建设性质与开发方式:已建成投产运行,坝后引水式电站
建设规模及等级:电站选用卧式安装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600kW(2×800kW),额定水头130m,多年平均引用流量0.78m3/s,该电站保证出力211kW,年利用小时4105h,多年平均发电量673.69万kW·h。
二、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日,浪都村水电站取得了香格里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香格里拉县发改委关于送电到乡建设项目格咱浪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香发改工交〔2006〕20号),同 (略) 迪庆州格咱乡浪都村水电站。**日,电站 (略) 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迪)林资许准〔2007〕241号),同 (略) 迪庆州格咱乡浪都村水电站。**日,电站取得了土地证(香土国用(格-2008第1号)),浪都村水电站用地权属清晰。**日,电站取得 (略) 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文件《关于浪都村水电站范围与自然保护区的查询意见》,电站不涉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及两个国际重要湿地范围。
**日,电站取得 (略) 自然资源局生态红线查询意见,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日,电站取得了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文件《关于浪都村水电站位置查询结果通知》,本项目工程不涉及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
2020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云南 (略) 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工作,于**日取得了《迪庆州生态环境 (略) 迪庆州格咱乡浪都村水电站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审查备案的批复》(迪环复[2020]11号)。
(略) 迪庆州格咱乡浪都村水电站于2006年8月开工建设,2007年5月建成并投入运行,电站运行至今已有16年。
根据现场调查及走访,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移民安置,所征用地已按国家相关补偿标准给予补偿,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发生环保投诉或群众上访事件。
三、区域环境变化及环保措施有效性
本项目在环评中的环境敏感目标与现在基本相同,敏感目标变化不大。对比目前及环评阶段情况,项目污染及影响源基本没有变化。项目运营期无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比原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变化不大,能够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次评价中航检测(云南)有限公司于**日至4日期间对楠洋河及特浪涌河水质及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楠洋河及特浪涌河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浪都村水电站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环评阶段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能够满足污染防治要求,大部分措施较为经济合理,所提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部分污染防治措施与实际不符而没有采用。
四、项目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1)生态流量补救方案及改进措施
浪都村水电站拦河坝通过采取设置生态放流管来下放生态流量,现有生态流量措施符合现行的环保要求,可保证减水河段生态流量0.08m3/s,同时安装了监控设备。
(2)固体废物处置改进措施
本次后评价要求项目厂区垃圾统一收集后,由人工对其进行简单分选,将玻璃瓶、废弃纸张、金属、塑料瓶等可回收的回收,不可回收的收集于环卫垃圾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在机修及机油更换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由专门的废机油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标准建立台账,记录危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情况,台账应保存10年以上。
五、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区水文情势、水质、*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现状调查成果,结合已实施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根据分析成果,电站建设运行对工程区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基本一致。针对电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总体而言,环境影响报告评价阶段无重大缺项漏项,也无重大失误,环境措施总体有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运营的态度;
2.您认为项目运营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3.您认为项目运营会产生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4.您认为项目运营中还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5.您对本项目运营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您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八、简本查询地点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浪 (略) 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简本查阅时间:**日至**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5日。
建设单位: (略) 民和 (略)
地址: (略) 迪庆 (略) 格咱乡浪都村
联系人:刘师
电话:*
联系邮箱:*@*q.com
(略) 民和 (略)
**日
建设单位: (略) 民和 (略)
建设地点: (略) /迪庆藏族自治州/ (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