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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郡华园(1#~7#楼及地下室)”规划总平及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2023-05-1808:00

2023年05月18日   广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规 划 通 告

柳州绿 (略) 建设位于柳北区白沙村E-3-7地块的杨柳郡华园规划总平图(2019-250#)曾于**日经我局批准,杨柳郡华园1#~7#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曾于**日经我局批准。现柳州绿 (略) 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杨柳郡华园规划总平图、杨柳郡华园1#~7#楼及地下室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杨柳郡华园规划总平图此次调整内容为:(1)2、3#楼由26层调整为25层;5、6#楼由30层调整为29层。(2)优化小区内部园林景观及道路。(3)地块西南角位置原设计一部自动扶梯和一部室外步梯,现取消自动扶梯,调整为室外步梯。(4)室外居民健身场地位置及形状轮廓进行调整,室外居民健身场地面积由740平方米调整为716.4平方米。(5)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进行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由3208个调整为3160个,地面非机动车数量保持不变,地下非机动车数量2828个调整为2780个。(6)地面机动车位置进行调整,机动车总数1271个调整为1247个,地面机动车数量由64个调整为54个,地下非机动车数量由2828个调整为2780个。(7)地下室建筑轮廓进行调整,地下室建筑面积由55526平方米调整为54833.39平方米。(8)经济技术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由原*.4㎡调整为*.59㎡;计容面积不变;住宅建筑面积由原56875.4㎡调整为56875.54㎡;门卫及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由50㎡调整为49.86㎡;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49526㎡调整为48677.19㎡;架空绿化由原500㎡调整为343.3㎡;绿化率保持不变;总户数770调整为746户。

杨柳郡华园1#~7#楼及地下室此次调整内容为:(1)1#楼机房层平面图增设风机房;一~五层建筑面积进行更正,其中一层平面建筑面积由原6437㎡更正为6790.29㎡,二至四层建筑面积由原6437㎡更正为6306.93㎡,五层平面建筑面积由5959㎡更正为6789.62㎡,屋面机房层面积由1090调整为1264㎡,地上商业面积由原33870㎡更正为33764.70㎡,地下室商业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即计容面积)由40370㎡更正为40264.70㎡。(2)2#楼原六~二十五层平面建筑面积由原494.88㎡更正为495.16㎡,且标准层油烟井面积归属商业建筑面积,其他楼层面积不变,住宅建筑面积由原10226.18㎡更正为10179.13㎡,增加商业建筑面积(油烟井面积)52.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即计容面积)由原10226.18㎡更正为10231.78㎡。(3)3#楼原六~二十五层平面建筑面积由原494.88㎡更正为495.16㎡,且标准层油烟井面积归属商业建筑面积,其他楼层面积不变,住宅建筑面积由原10226.18㎡更正为10179.13㎡,增加商业建筑面积(油烟井面积)52.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即计容面积)由原10226.18㎡更正为10231.78㎡。(4)4#楼一层建筑面积由原361.68㎡更正为361.87㎡,六~二十七层建筑面积由原384.6㎡更正为384.90㎡,其他楼层面积不变,住宅建筑面积由原8836.51㎡更正为8843.64㎡,总建筑面积(即计容面积)由9068.51㎡更正为9075.64㎡。(5)5#楼调整绿化架空层5-7轴风井至5-3轴位置,物业用房5-L轴墙体向南移至5-K轴;绿化架空面积(不计容)由原166.64㎡更正为161.7㎡,一层平面建筑面积由原544.49㎡更正为580.27㎡;二层平面面积由492.64㎡修正为580.27㎡;屋顶风机房建筑轮廓进行局部调整,屋顶层建筑面积由74.05㎡调整为67.19㎡。住宅建筑面积由原13568.94㎡更正为13689.79㎡,计容建筑面积由原14306.94㎡更正为14427.79㎡,总建筑面积由原14473.58㎡更正为14589.49㎡。(6)6#楼绿化架空面积(不计容)由200㎡调整为181.6㎡,一层平面由“本层计容建筑面积由原386.43㎡”更正为“本层建筑面积:568.22㎡,其中计容面积386.62㎡”,二至二十九层面积由原494.94㎡更正为493.93㎡;屋顶风机房建筑轮廓进行局部调整,建筑面积由74.05㎡调整为67.19㎡。住宅建筑由原14017.12㎡更正为13983.85㎡,计容建筑面积由原14317.12㎡更正为14283.85㎡,总建筑面积由原14517.12㎡更正为14465.45㎡。(7)地下室夹层、负一层、负二层、负三层平面图中机动车位置进行调整,局部墙体进行移动;夹层建筑面积由原1780.49㎡更正为1793.27㎡,夹层非机动车位由857个更正为840个;负一层建筑面积由原10942.69㎡更正为23165.23㎡,非机动车位由原1331个更正为1300个,机动车位由原279个更正为363个;负二层建筑面积由原10558.65㎡更正为22624.60㎡,非机动车位数不变,机动车位由原278个更正为635个;负三层建筑面积由原6206.08㎡更正为7250.79㎡,机动车位由原176个更正为195个;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由原29487.91㎡更正为54833.89㎡,非机动总车位数由原2828个更正为2780个,机动车位总数由原733个更正为1193个。

修改后的规划总平方案及规划设计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柳州绿 (略) 拟调整的杨柳郡华园规划总平图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地址: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柳北区白沙村E-3-7地块(杨柳郡华园所在地)
中山东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

公示时间:**日至**日

听证时间:**日(星期一)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叶炜婷
听证员:汪子钰
记录员:谢涵彬

特此通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前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后


1-7#楼及地下室方案设计说明-调整前 1-7#楼及地下室方案设计说明-调整后


1#楼-屋顶层平面图-调整前 1#楼-屋顶层平面图-调整后


1#楼-机房层平面图-调整前 1#楼-机房层平面图-调整后


1#楼-设计变更通知单-调整后 2#楼-设计变更通知单-调整后


3#楼-设计变更通知单-调整后 4#楼-设计变更通知单-调整后


5#楼-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5#楼-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5#楼-设计变更通知单-调整后 6#楼-设计变更通知单-调整后


6#楼-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6#楼-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地下室-地下一层平面图-调整前 地下室-地下一层平面图-调整后


地下室-地下二层平面图-调整前 地下室-地下二层平面图-调整后


地下室-地下三层平面图-调整前 地下室-地下三层平面图-调整后


地下室-地下夹层平面图-调整前 地下室-地下夹层平面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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