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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3年05月31日   云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日至6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迁建后的 (略) 住院急诊综合楼12楼介入手术室。

建设内容:本项目DSA机房和配套辅助用房位于 (略) 住院急诊综合楼12楼介入手术室,建筑面积89.75m2,主要含DSA机房1间、设备间1间、控制室1间、污物洗消间1间,医生通道、病人通道、污物通道。本项目医护人员卫浴间、更衣室、办公室、医疗用品间、无菌物品间、复苏室等位于本楼层东侧,与其他科室共用,上述配套用房与本项目DSA机房、控制室通过洁净走廊联通。住院急诊综合楼共13层(地上12层、地下1层)。拟配备的DSA射线装置型号为:NeuAngio 30F,最大管电压力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略) 急诊综合楼12楼医疗用房的基础上进行辐射防护装修后布置DSA机房及配套辅助用房,现项 (略) 急诊综合楼尚在建设中,项目具体建设内容组成见下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施工期

运行期

主体工程

DSA机房

(略) 急诊综合楼12楼新增1台DSA,型号为NeuAngio 30F,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拟建的DSA机房有效使用面积为45.4m2,长×宽×高=7.03m×6.56m×4.2m。

墙体:200mm实心砖墙+2mm铅板满铺,综合防护水平折合3.81mm铅当量防护水平

屋顶:150mm厚混凝土+3mm铅板满铺,综合防护水平折合4.89mm铅当量防护水平。

地面:150mm厚混凝土+20mm硫酸钡防护涂料+2.0mm进口橡胶地板,综合防护水平折合3.22mm铅当量防护水平。

防护门(3套):控制室防护门(1套)、患者通道防护门(1套)、污物通道防护门(1套),均为50mm厚的防护铅门,内置4mm铅板,综合防护水平折合4.0mm铅当量防护水平。

观察窗:位于机房东侧墙体(长1.2m、高0.9m),采用20mm厚铅玻璃,综合防护水平折合4.0mm铅当量防护水平。

操作位:床侧铅帘具有0.5mm铅当量防护水平,防护屏蔽吊架铅板具有0.5mm铅当量防护水平。

施工废水、扬尘、建筑垃圾、装修废气、施工机械噪声等以及安装调试中的噪声、包装废物、X射线、臭氧

X射线、少量臭氧、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等。

辅助工程

控制室

拟建控制室1间:有效使用面积12.4m2,长×宽×高=3.55m×3.50m×4.2m。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其它辅助用房

拟建设备间1间,有效使用面积11m2;污物洗消间1间,有效使用面积3.6m2

生活垃圾

通风系统

本项目DSA机房内采用上进下排的通风系统。进风管道从东面经设备间进入DSA机房,进风口位于机房东侧吊顶处;机房内排风口设于DSA机房南侧墙上,排风口离地约0.2m处,排风管 (略) 急诊综合楼拟建排风管中, (略) 急诊综合楼楼顶排放,进风量及出风量为300m3/h。通风管道需穿墙体,采取对穿DSA机房墙体的坑洞及外伸1m的管道采用3mm铅皮包裹进行屏蔽补偿,通风管道穿过楼顶防护铅板后,开口四周可能存在缝隙,采用3mm铅皮对风管与楼顶防护层搭接,搭接长度为30cm经过铅皮等防护措施处理后,能够有效防止射线直接从风管照射出机房。

噪声

电缆系统

本项目控制电缆从设备基座下方设置电缆沟(200mm宽×100mm深),电缆沟从机房东侧水平倾斜45度穿墙进入设备间和控制室。穿墙位置从DSA机房300mm处至设备间、操作间300mm处电缆沟顶部铺设一层4mm厚铅皮,上方再用5mm厚钢板做盖板,穿墙弯折部分电缆外用3mm铅皮包裹电缆,防护墙下方电缆沟的坑道用硫酸钡填充作为屏蔽补偿。拟采用的屏蔽防护措施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的屏蔽防护要求。

/

公用工程

供水

(略) 供水设施接入

/

/

供电

(略) 供电设施接入

/

/

通道

分别设置有医护人员通道、病人通道、污物通道

/

/

环保工程

生活废水

项目生活 (略) 拟建的190m3/d的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华宁县污水处理厂。

/

/

医疗废物

本项目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收集容器收集后,暂存 (略) 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按普通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规定,由玉溪 (略) 清运处置(处置服务合同详见附件)。

/

/

生活垃圾

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清运。

/

/

项目DSA设备参数如下:

设备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主要技术参数

出束方向

用途

最大管电压

最大管电流

DSA

1台

NeuAngio 30F

东软

125kV

1000mA

由下往上

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

本项目DSA使用科室有急诊科、妇产科、心脑血管科、脑胸腹部外科,本设备使用期间不会出现交叉,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科室

单台手术平均时间(h)

单台手术平均曝光时间(min)

年手术台数(台)

年出束时间(h)

减影

透视

拍片

透视

急诊科

1.0

1

12

250

4.17

50

妇产科

1.5

1

12

300

5

60

心脑血管病科

1.5

1

15

200

3.33

50

脑胸腹部外科

1.5

1

15

150

2.50

37.50

合计

/

/

/

900

15

197.50

劳动定员: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12人均为新增,其中急诊科医师2人、妇产科医师2人、心脑血管病科医师2人、脑胸腹部外科医师2人,另配备技师与护士各2人(手术时一般为2名医师+1名技师+1名护士为一组,技师及护士采取轮班制);DSA室操作时所有技师在控制室内操作,不进入机房内,也 (略) 内其它射线装置。各科室医师在机房内负责手术, (略) 内其它射线装置。护士主要负责介入手术前的准备工作及术后患者的监护,曝光时不在机房内停留,不操作射线装置;控制室人员和介于手术工作人员工作不交叉。医院尽快组织本项目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在生态环境部培训平台(http:http://**)上进行报名和培训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培训。

工作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250天。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8.5万元,占总投资11.42%。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取DSA机房实体屏蔽墙体向外延伸50m的区域,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保护对象

方位

位置

人数

(人)

与DSA设备最近距离(m)

保护要求

水平

垂直

DSA机房

职业人员

DSA机房

本项目DSA机房内(医师+护士)

10

/

0

5mSv/a

东侧

控制室(技师)

2

紧邻

0

公众

机房北侧

院内道路、景观绿化区、垃圾房、停车场

流动

4.5

0

0.25mSv/a

机房西侧

电梯间、楼梯间

流动

4.0

0

院内道路、院外规划道路

流动

9.5

0

机房南侧

室内道路

流动

6

0

手术室、洗消间、消毒灭菌室、护士站、配液室、更衣间

22

9.5

0

院内道路

流动

18

0

慈源美食饭庄职工宿舍

16

31

0

机房东侧

药品及麻醉准备室、无菌物品间、一次性物品间、库房、医生办公室、配餐间、电梯间、卫生间、更衣间、ICU治疗室

18

11

0

机房下方

保洁间、更衣间、卫生间、开水间、库房、普通病房

4

0

4.2

备注:DSA配套设施只为开展介入手术服务,在手术期间其他无关人员是不能进入的,介入医务人员术前术后在上述区域活动,手术期间各司其职;因此,本项目设备间、污物洗消间不作为保护目标。

三、环境质量现状

(一)环境空气

项目区属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评引用华宁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点华宁县示范小学,位于项目区北面1.17km)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统计结果,SO2、NO2、PM10、PM2.5、O3、CO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

(二)地表水

本项目评价区主要地表水体为宁州河,位于本项目北面195m处,其下游汇入龙洞河、华溪河,最终汇入南盘江,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该河段为峨山县小街至入南盘江口,全长104.9km,现状水质为Ⅱ~Ⅲ类,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为Ⅲ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2020年1月~2021年12月南盘江盘溪大桥断面(自动监测)例行监测数据可知,南盘江盘溪大桥断面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总磷指标不能稳定达标,但监测值有逐渐下降的趋势。

(三)声环境

项目声环境功能为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环评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内无较大噪声源,声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辐射现状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云南 (略) 于**日对拟建DSA机房及周边位置区域辐射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拟新增Ⅱ类射装置机房区域周围(1-13号监测点)X-γ辐射剂量率测值在0.04~0.06μSv/h范围内, (略) 内区域周围(14-25号监测点)X-γ辐射剂量率测值在0.05~0.09μSv/h范围内,与本 (略) 背景值(26号监测点)的X-γ辐射剂量率0.06μSv/h水平相当,本项目拟建场所及周围环境的X-γ辐射剂 (略) 所在区域正常辐射水平范围内。

四、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机房施工环境影响

本项目DSA机房所在 (略) 住院急诊综合楼正在建设中, (略) 急诊综合楼12楼拟建医疗用房的基础上进行辐射防护施工、装修和DSA设备安装。根据设计进行隔断,水电、通排风等基装,再对机房内部墙体安装屏蔽材料、安装防护铅门、观察窗及装修工程等,工程量小,施工工期短。在施工过程中有施工噪声、施工废渣、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产生。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期的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设备安装调试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DSA设备的安装应请专业人员进行,院方不得自行拆卸、安装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采取足够的个人防护措施。在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应加强辐射防护管理,在此过程中应保证各屏蔽体屏蔽到位,关闭防护门,在机房门外设立辐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人员离开时机房必须上锁。由于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均在机房内进行,经过防护设施的屏蔽和距离衰减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应保障调试人员的防护,做好周围人员的疏导管理工作,避免无关人员的误照射。设备调试阶段结束,则上述影响随之结束。

评估认为:项目机房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期采取的措施合理可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所提措施认真落实,严禁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电离辐射

项目营运期电离辐射主要是DSA工作时产生的X射线。本项目D (略) 急诊综合楼12楼介入手术室,尚未安装投入使用,环评通过类比评价和理论预测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进行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1)类比分析

环评根 (略) (略) CT楼四楼的1台西门子Artis Zee Ceiling型DSA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监测结果,DSA装置运行时机房外辐射剂量率相对于本底未显著提高,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要求的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各科室职业人员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急诊科最大为0.030mSv/a、妇产科为0.036mSv/a、心脑血管病科为0.030mSv/a、脑胸腹部外科为0.023mSv/a,均低于本次评价的职业有效剂量管理限值5mSv/a的要求;机房外所致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为7.44×10-3mSv/a,低于本次评价的公众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0.25mSv/a的要求。

(2)理论预测

环评选用李士骏编著的《电离辐射剂量学》中的估算方法预测分析DSA透视情况下对介入手术室内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根据理论预测结果计算,本项目DSA脉冲透视对急诊科及心脑血管病科第一术者位附加的有效剂量最大为1.758mSv/a,第二术者位附加的有效剂量最大为1.714mSv/a;妇产科第一术者位附加的有效剂量最大为2.110mSv/a,第二术者位附加的有效剂量最大为2.057mSv/a;脑胸腹部外科第一术者位附加的有效剂量最大为1.318mSv/a,第二术者位附加的有效剂量最大为1.286mSv/a,均满足本项目职业人员剂量约束值不超过5mSv/a的要求。本项目DSA机房50m评价范围内共涉及2台Ⅲ类射线装置(PLX112F/b型移动式手术X射线机,PLX112 B型移动式手术X射线机)。根据已编制的2022年度评估报告所做监测结果,在用Ⅲ类射线装置曝光和未曝光条件下机房外围X-γ辐射剂量率监测值相差不大,说明经防护设施屏蔽后,可忽略其对周围环境的附加影响,在考虑距离衰减和本项目屏蔽墙体屏蔽后,因此,忽略其对本项目DSA设备的互相叠加影响。本项目运行后评价范围内公众受到的有效剂量最大为7.44×10-3mSv/a,满足公众年有效剂量低于0.25mSv的管理限值要求。

评估认为:《报告表》类比分析和预测评价结果可信,项目所采取的电离辐射防范及管理措施可行,运营期电离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影响

废水:本项目DSA采用数字成像,无废显、定影液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少量生活污水及介入手术及器械清洗时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废水,产生量为0.06m3/d(14.4m3/a),经化粪池预处 (略) 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90m3/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华宁县污水处理厂。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臭氧,项目DSA机房内采用上进下排的通风系统,产生的少量臭氧经楼内排风管道引致楼顶排放,常温下自行分解为氧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本项目DSA采用数字成像,不打印胶片,介入手术后产生的医疗废物(废药棉、纱布、手套等)的量约0.36t/a,采用专门的收集容器收集后, (略) 医疗废物暂存间,由玉溪 (略) 清运处置;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约为1.5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主要来源于DSA设备、通风系统的风机,机房所使用的射线装置、风机均为低噪声设备,其噪声值一般低于60dB(A),噪声较小,均处于室内,通过建筑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评估认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辐射事故影响

项目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对于DSA射线装置,当设备关机时不会产生X射线,不存在影响辐射环境质量的事故,只有当设备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等危害因素。

《报告表》分析,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见下表:

事故工况

与射线竖侧向之间的距离(m)

防护情况

年剂量限制(mSv)

曝光时间

公众

误入或未撤离

0.3m(非主射方向)

公众无防护

1

2.05min

防护门未关闭

3m(非主射方向)

公众无防护

1

3.41h

职业

第一术者位医生

0.3m(非主射方向)

医生在设备自带铅帘(0.5mm铅当量)后操作,未穿铅衣

20

52.51h

医生未使用铅板遮挡,未穿铅衣,无防护

0.68h

第二术者位医生

1m(非主射方向)

医生不在铅帘后,未穿铅衣,无防护

7.58h

说明:以透视工况管电压70kV,管电流12mA计算。

《报告表》计算,①公众误入或未撤离机房,在机房内与射线束侧向之间为0.3m,受照射时间达到2.05min时所致剂量为1mSv,达到国家规定的公众年剂量标准限值,可造成公众人员超剂量照射;②DSA手术室防护门未关闭的情况下,公众于防护门外与射线束侧向之间为3m,受照射时间达到3.41h时所致剂量为1mSv,达到国家规定的公众年剂量标准限值,可造成公众人员超剂量照射;③DSA室内第一术者位医生在没有穿防护服有铅帘遮挡情况下,受照射时间达到52.51h时所致剂量为20mSv,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年剂量标准限值,可造成职业人员超剂量照射;DSA室内第一术者位医生在没有穿防护服且无铅帘遮挡情况下,受照射时间达到0.68h时所致剂量为20mSv,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年剂量标准限值,可造成职业人员超剂量照射;④DSA室内第二术者位医生在没有穿防护服且无铅帘遮挡情况下,受照射时间达到7.58h时所致剂量为20mSv,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年剂量标准限值,可造成职业人员超剂量照射。

为防止项目DSA辐射事故的发生,《报告表》提出:①操作台和机房内均安装有紧急停机按钮,当设备出现错误或故障时,能中断照射,并有相应故障显示;②机房防护门外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工作指示灯,具备门灯联锁装置,DSA处于工作状态时,机房防护门关闭,防护门顶部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变亮,警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③必须按操作规程并经控制台确认验证设置无误时,才能由“启动”键启动照射;④手术时,医生需确认机房内无其他闲杂人等、铅防护门正常关闭后才能开启曝光;⑤辐射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剂量计,严禁在无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进行曝光;⑥曝光时,曝光方向严禁正对机房内医生所在位置;按要求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须进行一次应急人员的演习培训。

评估认为:通过采取《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事故措施,可减少或避免人员误入和超剂量照射事故的发生。

五、使用射线装置能力情况

对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21年版)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建设单位使用射线装置应具备的条件要求,《报告表》分析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的条件下,具备了使用II类射线装置DSA 的能力。

六、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基本清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 (略)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十三项医药中第5款:“新型医用诊断设备和试剂、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电子内窥镜、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外科设备,新型支架、假体等高端植入介入设备与材料及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危重病用生命支持设备,移动与远程诊疗设备,新型基因、蛋白和细胞诊断设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 (略) 住院急诊综合楼12楼介入手术室,项目属于在建 (略) 介入科配套设备, (略) 已完成相应环保手续,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四)实践的正当性

本项目DSA在运行期间将会产生一定的电离辐射,虽然会增加机房周围的电离辐射水平,但是采取有效的各种屏蔽措施和管理措施后可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投入使用不仅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略) 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产生的效益远大于电离辐射导致的危害,因此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实践的正当性”的原则。

(五)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正常情况下设备运行产生的辐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中对职业人员及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要求,其它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辐射安全防护、辐射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运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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