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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3年06月06日   新疆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采油二厂6-2等3座站库一管双用改造工程

阿克 (略) 境内

中国 (略) (略) 采油二厂

新疆天合 (略)

扩建3座计转站和注水设施,单座站场注水量为1000m3/d;新建二号联~S99输水干线至 6-2站注水玻璃钢管(DN150、0.6-0.2MPa)1条1km,新建二号联~S99输水干线至12-15站注水玻璃钢管(DN150、0.7-0.2MPa)1条2km,单条注水管线日注水量为1000m3/d。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站场、管线占用土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土壤、植被、动物扰动,破坏地面表层结构、降低土壤抗侵蚀能力、造成水土流失等。环评文件中提出的针对性生态保护措施包括:施工期站场扩建选址、注水管线选线时应避开植被密集区域;合理规划站场扩建区的永久占地面积,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随意踩踏砍伐野生植被,尽量不侵扰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管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特别是表层土壤分层堆放,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标示桩、警示桩,防止其他工程施工活动对管线造成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定时巡查站场设备设施等,严防回注水跑、冒、滴、漏,避免泄漏污染生态环境;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生活服务区城区石油管线及电力设施改线项目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西部生活服务基地规划区域西侧。

新疆准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绿 (略)

新建输油管线总长度为15.5km,管道自福彩砖厂处为迁改起点,南环路北侧管道14km桩点处为终点。伴行五大高速约50m距离向南敷设,在南环路北侧与原管道连头。新建14km的全架空110kV电线工程,用单回路全架空方式。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输电线路塔基、输油管线、道路占用土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土壤、植被、动物扰动,破坏地面表层结构、降低土壤抗侵蚀能力、造成水土流失等。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穿越植被茂密的区域和公益林段采取人工开挖,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分层循序回填压实;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尽可能减少道路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从管理上对施工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等措施。

运营期拟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巡检管线,及时消除隐患,防止泄漏事故;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在项目区沿线,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加强对作业人员环保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得惊扰和捕杀野生动物;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本项目对土壤的主要影响为:施工开挖作业破坏土壤原有结构,混合土壤层次、改变土壤质地;影响土壤养分、土壤紧实度;改变土壤物理性质。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应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按设计及规划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土壤扰动。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不得离开随意开辟运输道路及随意碾压,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

3.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输油管线作业带等施工场地平整清理、管沟开挖、回填、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施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为:挖方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洒水、遮盖等措施);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提倡文明施工,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等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管线全程为密闭输送管线,不设置门站,管线采用巡检制。在正常情况下,运营期输送原油过程不会产生废气;110kV输电线路工程运行过程不产生废气。

4.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采取分段试压,试压用水由罐车拉运,新建输油管线试压废水收集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循环使用,用于周边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配置移动环保厕所,污水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管线全程为密闭输送管线,不涉及门站的设置,输送原油过程不会有废水产生。110kV输电线路工程运行过程亦不产生废水。

5.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输电线路在雨雾天气或湿度较大的天气情况下,绝缘子污秽导致放电会产生电晕噪声。噪声源强较小,且放电时间比较短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6.环境风险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主要事故类型为油类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等。

输油管线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输油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在集输系统运营期间,严格控制输送原油的性质,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污物,以减轻管道内腐蚀;定期对输油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破裂时及时截断上下游管段,减少事故时原油的释放量等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富满油田哈得32井区开发地面工程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中国石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部署新井9口,其中8口为本次新钻井,另外1口(HD32-H3井)已取得环评批复,目前已完钻,现由勘探井转为开发井;新建采油井场9座;3.新建油气集输管线35.91km;哈得32集中试采点改扩建,改扩建后油600t/d、气20×104Nm3/d(处理规模);5.注水替油,设移动注水泵撬;6.新建井场道路4km,10kV电力线路18km,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在井场及集输管线施工占地、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扰动、土壤结构破坏、水土流失等。环评文件中提出的针对性生态保护措施包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施工区范围内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工程区域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滥砍滥伐,破坏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做好井场、管道的选址选线工作,优化施工线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占用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公路沿线可设置一些警示牌,提高公众保护公益林的意识;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油,降低土壤污染;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禁止巡护人员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禁止乱扔垃圾、破坏和随意踩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的植被。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新疆博乐机场改扩建项目

(略) 以东18km处(乌图布拉格镇),距离阿拉山口约57km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疆天合 (略)

新建一座10000平方米的航站楼、配套3座登机桥,飞行区扩建2个C类机位站坪,改造升级消防系统工程,配套建设场内供电、供水、供热、制冷等附属工程,场内供油工程等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将破坏施工区域内原有野生动物、鸟类生境,可能引起鸟类栖息地及食物来源损失,对麻雀、家燕等鸟类的栖息、活动与觅食产生影响。施工期间频繁的人员施工活动、工程机械作业与车辆运输都可能对在该区域活动的鸟类造成干扰。根据调查,项目周边地区均可以作为麻雀等地栖鸟类的备选觅食地,从而不会因觅食地不足而对种群数量产生影响。鸟类具有自由迁飞的能力,因此项目施工只在短期内会对靠近机场的鸟类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对鸟类繁殖不会造成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开挖的裸露地表、堆土采取密目网临时苫盖,对飞行区裸露地表砾石压盖防护,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严格施工管理,在鸟类繁殖期,尤其注意对鸟巢、鸟蛋的保护,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实施环境监理,签订保护鸟类协议;做好鸟情观测,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设置宣传牌。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与保护区管理站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通过生态监测了解受施工影响的野生哺乳动物生存状况和生境变化情况,开展针对性保护工作。

运营期拟采取的主要生态保护措施:机场建成后,结合当地自然特点,坚持“适地适草”的原则,选择当地多年种植已适应环境的优良的草种,对机场场地进行绿化。运营期利用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用减少营巢、切断食物源、水源、干扰鸟类活动等方法,达到减少机场鸟类种类、数量和防范鸟撞的目的;要求机场制订全年鸟击防范工作计划,针对每个季节不同鸟种制定不同的驱鸟措施;加强驱鸟设备的及时更新维护;加强鸟类观测,加强鸟种危害评估、鸟情预测预报等相关性研究。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点及时覆盖、土方开挖采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拉运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在采取以上施工扬尘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锅炉烟气、飞机尾气、汽车尾气、油库废气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燃气锅炉烟气最终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9)等相关要求,进行排污许可文件的申请,并进行例行监测等。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少量泥浆水,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在施工营地内设置环保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机场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机场内车辆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隔油后排至场内生活污水管网,再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本项目机场废水不外排,对其周围环境影响极为有限。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轮式装载车、打桩机、压路机等各类施工机械,各设备声源声级在76dB(A)~110dB(A)之间。本项目工程区域周边200m范围无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且施工期噪声源均属于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消失。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机场运营期噪声均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弃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航空垃圾、生活垃圾。机场新建1座约50平方米的垃圾转运站及配套设施, (略) 政部门负责清运。拟建变电站为干式变电站,不产生废油;现有油库产生的污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克拉玛依 (略) 具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6.电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次新建1座10kV中心变电站,其属于豁免评价内容,本次改扩建不涉及进近仪表着*系统、航向台(LOC)、下滑/测距台(GP/DME)和西全向信标/测距台(DVOR/DME)。本项目电磁影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航空煤油和天然气(*烷),一般情况下发生泄漏风险的事故概率较低;机场现有油库已对油罐区设置水泥围堰和防渗地坪,并建设了事故池。

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定期对油库区、燃气锅炉进行检查,应严格按章操作,防止跑冒滴漏;机场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应将本项目纳入《博乐阿拉山口机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哈 (略) 新疆哈密尾亚钛铁矿尾矿和剥离矿综合再利用项目

(略) 尾亚老火车站(火车站现已停用)以西约2.2km处。

哈 (略)

新疆辰光 (略)

本项目新建选矿厂一座,总占地面积*.2m2。建设破碎车间1座、水选车间2座及相应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破碎车间建设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包括三级破碎及干式磁选等工序,主要进行采剥废石的破碎和初选。水选车间各建设水选生产线1条,包括二级磨矿、磁选选铁和比重选钛等工序,主要水选产生钛精粉和铁精粉。水选产生的钛精粉采用烘干炉烘干,燃料为醇基燃料。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9.5万元,占总投资的16.49%。

施工期主要通过场地围挡,定期洒水、物料遮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营运期废气污染源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在给料机进料口、颚式破碎机进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一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在圆锥破碎机进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二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在锤式破碎机进料口及筛分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三级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在干式磁选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干式磁选粉尘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以上选矿粉尘有组织颗粒物排放可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②1#、2#水选车间钛精粉烘干炉各配置1台布袋除尘器,烘干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5、P6)。烘干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排放标准限值;③本项目原料 (略) (略) 新疆尾亚钛铁矿1号废石场,原料采装过程会产生少量装卸粉尘,主要采取降低装卸高度,洒水降尘措施。对破碎筛分车间实施全封闭、破碎设备密闭;对各进料口采取半封闭式;对物料的转运实施封闭式皮带输送,破碎筛分车间至水选车间的破碎物料采用300m封闭廊道进行转运。原料堆场采取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废料堆场建设半封闭库房、采取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用于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物料车辆运输过程中采取苫盖+洒水降尘措施。醇基燃料储罐做好密封。采取以上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中排放限值要求,*醇无组织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选矿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中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C级标准后排入400立方米蓄水池冬储夏灌,用于荒漠生态恢复灌溉,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噪声在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消音减噪、设备减振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厂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用于废润滑油的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选矿产生的废料、复选尾矿和选矿废水沉淀池底泥全部拉运至尾矿库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细颗粒原料进入选矿工段生产精矿。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 (略) 生活垃圾转运站,由 (略) 统一 (略) 伊州区环境卫生中心服务范围内交其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为*醇。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①醇基燃料储罐发生泄漏或火灾从而污染外环境;②选矿废水外溢环境风险;③依托尾矿库存在溃坝环境风险。风险防范措施:①建立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加强燃料储罐的管理,设置高液位报警器等。②建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醇罐区设置事故围堰,并分区防渗;建设378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1座。 (略) (略) 对尾矿库的管理要求,严格管控入库尾料的含水率等指标。④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略) (略) 应急预案,尤其是尾矿库应急预案实现应急联动等。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6

年产6万吨纤维素醚及年产12万吨一氯*烷项目

本项目厂址位于奎东特色产业园区-能源化工产业区。

新疆天山祥 (略)

新疆绿境 (略)

厂区共建设3条生产线;纤维素醚生产线2条〔其中,羟*基*基纤维素(HPMC)、羟*基*基纤维素(HEMC)生产线各1条〕,一氯*烷生产线1条,以及配套的罐区、仓库等储运工程,危废仓库、MVR装置、废水生化处理站、气液焚烧系统等环保设施,研发实验楼、综合办公楼等。主产品为一氯*烷12万t/a、纤维素醚6万t/a〔其中,羟*基*基纤维素(HPMC)3万t/a、羟*基*基纤维素(HEMC)3万t/a〕,副产品为31%盐酸3万t/a,88%硫酸9370t/a,氯化钠3.6万t/a。本项目总投资77150.51万元,环境保护投资97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58%。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前粉车间破碎、计量废气、后处理车间破碎、干燥、筛分、混同、包装废气、废水生化处理站废气、气液焚烧炉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一氯*烷生产线压缩冷凝、降膜吸收产生的不凝气、HEMC及HPMC生产线泄压冷凝产生的不凝气、各类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采用“气液焚烧炉+SN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式急冷塔+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特别排放限值以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HEMC及HPMC生产线产生的各类颗粒物均通过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废水生化处理站废气经“次氯酸钠溶液+碱洗吸收”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危废仓库废气经碱液喷淋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本项目主要装置区设备及管道采用密闭排液方式以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设计中对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均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本项目改扩建后运营期全厂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气液焚烧炉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碱洗废水、闪蒸废水、真空泵废水、精馏废水、化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洗涤废水、气液焚烧炉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降分离+膜分离+MVR蒸发结晶”预处理后,与碱洗废水、闪蒸废水,纤维素醚生产车间真空泵废水、精馏废水、化验室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均匀混合经厂区废水生化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奎屯东郊污水处理厂;工艺洗涤废水、气液焚烧炉洗涤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预处理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排水协议标准后排入奎东污水处理厂。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现有装置区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园区已设置了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本项目依托园区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噪声源强90分贝。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消声等措施,厂界昼、夜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生产装置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因防渗设施破损发生事故泄漏,泄漏物料、废水等垂直入渗对土壤造成影响。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生产装置区、储罐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5.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硫剂、废布袋、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封闭式收集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触媒氯化锌催化剂、冷凝废液、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脱硫剂、废机油,主要废物形态包括固态、液态等2种形态。建设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要求,制订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制度。危险废物交由 (略) 填埋或焚烧处置。生化污泥进行鉴别,若为一般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进行厂内暂存、管理、转运及处置。在严格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醇、氯*烷、二*醚、环氧*烷、环氧*烷、硫酸、盐酸、*二醛、沼气、COD浓度≥10000mg/L的有机废液等,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醇、氯*烷等储罐发生火灾爆炸、储罐破裂泄漏可能造成风险事故,厂区设置消防泵房1座,消防水池2座(2×2200立方米),包括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固定消防冷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移动灭火器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容积为60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在严格落实设计及隐患治理中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持续改进、加强管理和培训教育、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能尽量避免上述事故的发生,可以将环境风险水平降低到一个较小的水平之内。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环境优化,本工程的环境风险在采取上述措施并加强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得当的情况下,项目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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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 (略) 2万立方米废旧催化剂再生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哈密工业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

华电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废催化剂再生回收车间主体工程,空压辅房、纯水间、综合楼等辅助工程,原料仓库、产品仓库、辅料库等储运工程,以及供、排水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处理等环保工程。新建废脱硝催化剂再生及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包括:1条8000m3/a再生生产线和1条12000m3/a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年处理废脱硝催化剂20000m3。项目总投资8734.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64%。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⑴清灰粉尘:清灰粉尘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清灰粉尘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铬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排放限值。(2)酸洗废气:硫酸雾经抽风机抽至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硫酸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干燥煅烧废气:氨气引入氨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硫酸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4)破碎、磨粉粉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表5排放浓度限值要求(50mg/m3)。(5)包装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酸洗过程中未被收集的硫酸雾、包装过程中未被收集的粉尘和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硫酸雾产生点和包装粉尘产生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集气罩,通过优化风送系统设计,确保其处于负压状态。根据大气预测结果,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氨、硫化氢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离子水制备系统废水回用于物理清洗工序,其余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包括物理废水处理系统(压滤)、重金属处理系统(PH调节+化学沉淀+重金属捕捉+絮凝沉淀)、生化系统(水解酸化+好氧+缺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分为三个级别: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危废库、原料仓库防渗技术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辅料库、事故池、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装置、硫酸罐区、检测室、废催化剂再生回收车间、废水管道按照导则要求进行重点防渗,产品库房、室外设备区、消防水池按照导则要求进行一般防渗,纯水间、空压辅房、全场变配电室、卫生间更衣室、生活楼、综合楼、地磅、门卫室、厂区道路等采用水泥硬化进行简单防渗。按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风机、空压机机等设备,通过采用相应的隔声、降噪、减振、个人防护等措施,噪声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项目排放的清灰废气中的重金属进入环境空气后通过自然大气沉降进入土壤。活化废水收集池底部小面积发生泄漏,特征污染物以垂直入渗的方式进入土壤环境。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占地范围内应加强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进行分区防渗。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离子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辅料PAC、PAM等非危险化学品废辅料包装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边框外售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建设单位须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等文件要求对清灰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除尘灰、清灰工段产生的废除尘布袋、物理废水污泥进行危险属性鉴定,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则按照一般固废进行管理。项目清灰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清灰工段产生的废除尘布袋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物理废水设置一套单独污泥处理系统,物理废水污泥经压滤机脱水成泥饼,运至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若鉴定为危险废物,清灰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除尘灰、清灰工段产生的废除尘布袋、物理废水污泥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废代码均为HW49(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废包装材料(废缠绕膜、危化品外包装物),重金属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污泥,破碎、磨粉、包装工段产生的废除尘布袋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化学试剂外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同时,本项目原料废脱硝催化剂也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贮存于原料仓库。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属性鉴定前,以上固废均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设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管理的情况下,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硫酸、偏钒酸铵、氨气、钒、砷、氢氧化钠、危险废物,主要环境风险为硫酸泄漏污染土壤、大气、地下水环境,氨气事故排放或泄漏污染大气环境,火灾情况下偏钒酸铵泄漏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水处理站废水泄漏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本项目运营后必须做好各分区的防渗工作,尤其是硫酸储罐区、危废暂存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库、原料库,落实防火、防爆、防雷、消防等措施,运营中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杜绝人为操作失误而引起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制定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防止事故蔓延,并做好事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企业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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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略) 年综合利用30万吨农林废弃物项目

温宿县产业园

新疆 (略)

新疆德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3座、原料库房1座、办公楼1座及配套辅助设施。新建2条果木炭生产线、1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1条木托盘生产线,建成后年产8万吨果木炭(其中机制木炭4万吨、原木炭4万吨),2万个木托盘及3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77%。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1)含尘废气:生物质颗粒破碎、筛分、烘干、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与木托盘生产粉碎、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果木炭生产破碎、烘干、制棒过程产生的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2)拌胶热压废气:拌胶热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风管引入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醛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3)热风炉废气:1#车间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炭化烟气经冷凝+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引风机引入2#车间热风炉,作为燃料燃烧,燃烧后的气体与热风炉废气一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热风炉废气中颗粒物、NOX、SO2满足“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重点区域要求,烟气黑度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干燥炉二级要求。(4)食堂油烟: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库房、生产车间的无组织颗粒物、未收集的木煤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VOCs、颗粒物、*醛等。项目原料库房采用密闭设施,生产装置密闭,加强收集操作管理等措施。项目厂内NMHC污染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颗粒物、NMHC、*醛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温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分为三个级别: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化粪池、沉淀池、事故水池按照导则要求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循环水池、消防水池按照导则要求进行一般防渗,值班室、生活办公区等区域采用水泥硬化进行简单防渗。按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各种泵、风机等设备,通过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并通过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采取以上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项目木焦油沉淀池池底破裂导致木焦油物料中的石油类因防渗层破坏通过垂直入渗方式进入土壤。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沉淀池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收集后返回制棒机再利用,炉渣、炭化残渣、木焦油、木醋液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安全处置。(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设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管理的情况下,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木煤气、木焦油等,主要环境风险为木煤气、木焦油泄漏污染土壤、大气、地下水环境。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本项目运营后必须做好各分区的防渗工作,危废暂存设施、原料库房落实防火、防爆、防雷、消防等措施,运营中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杜绝人为操作失误而引起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制定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防止事故蔓延,并做好事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企业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9

富满油田富源3井区开发地面工程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中国石 (略) (略)

新疆天合 (略)

本项目主要包括采油场11座及对应的单井集输管道31.13km,扩建富源3计量阀组站;新建富源3集油计量阀组站至富源东1号计转站混输复线6km;新建富源3阀组供水管线6.5km;新建移动注水泵橇1座;新建35kV架空线路44km,新建10kV架空线路10.5km,新建四级沥青道路19km。以及配套的建设电气、仪表、自控、通信、防腐、土建、消防等辅助设施。

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生态类,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管线、道路占用土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土壤、植被、动物扰动,破坏地面表层结构、降低土壤抗侵蚀能力、造成水土流失等。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对油田区域内的永久性占地(井场、道路)和临时性占地(井场、集输管线)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合理选择管线走向,避绕胡杨和柽柳沙包,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严禁任何施工活动进入塔里木河流域土地沙化防控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尽可能减少道路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机械在不得在道路以外行驶和作业,保持地表不被扰动,不得随意取弃土;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在施工便道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鸣笛惊吓野生动物;采取设置草方格+阻沙栅栏防风固沙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地沙漠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井场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区域内其它固沙植被。

运营期拟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等措施。

同时报告书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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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盛安 (略) 年20万吨有机硅及配套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五彩湾北部产业园区(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

新疆新盛安 (略)

乌鲁木齐天 (略)

新疆新盛安 (略) 年20万吨有机硅及配套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五彩湾北部产业园区(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E89°14"43.94",N44°51"13.92"。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年产20万吨有机硅及配套项目,主要产品为混合*基环硅氧烷、107胶、110胶、含氢硅油、高沸硅油、二*基硅油等。项目辅助工程包括生产综合楼、消防泡沫站、废气焚烧装置、机修厂、维修车间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储运工程包括成品库、化学品仓库、危废库、罐区等。本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8%。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永久占地致使土地利用类型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对当地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有一定影响;地表扰动将使植被生境破坏,造成生物量损失;工程占地对区域内自然植被影响不大,也不会使整个评价区内植物群落的种类组成因本工程的建设而发生变化,亦不会造成某一物种在评价区范围内的消失。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防止对占地范围之外的植被及景观造成影响;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范围和行驶路线施工,严禁越界施工。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采取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建筑材料堆放采用防尘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规范施工工序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扬尘产生;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可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焚烧废气、硅粉加工废气、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有组织废气:①焚烧废气采用“高温太棉除尘器+余热锅炉+石墨急冷综合吸收塔+酸洗塔A/B+碱洗塔+引风机+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 DA002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②硅粉加工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基单体合成装置含尘废气经水洗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白炭黑生产装置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③氯*烷合成装置盐酸脱吸酸性废气经水洗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④原料酸碱罐区废气经水洗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⑤*醇罐区废气经水洗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⑥导热油站燃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⑦白炭黑生产废气经酸洗+水洗+碱洗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⑧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⑨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工艺单元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在密闭系统中进行,固体原料设置密闭投料器,液体物料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厂区产生废气的装置区和储罐区均采取有组织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经治理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厂内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浓度限值。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施工区设置1座防渗环保厕所,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全部排入环保厕所,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①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管网排入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②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后经管网排入乌鲁木齐准东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经常检查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施工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氯*烷反应釜、流化床合成反应器、合成器洗涤塔、脱高塔、脱氢塔、三*塔、聚合釜、焚烧炉、压缩机、引风机、各种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作业人员佩戴耳塞、耳罩,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采取基础减震、噪声衰减等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且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方,优先作为地基填筑料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为单体合成的废触体及废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及蒸发结晶盐、废硅粉、焚烧飞灰、废活性炭、白炭黑废气处理废二氧化硅和职工生活垃圾。①废硅粉、废二氧化硅、废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硅粉、废二氧化硅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渗透膜送准东固废填埋场填埋。②废触体及废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及蒸发结晶盐、焚烧飞灰、废活性炭、废润滑油、釜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准东垃圾填埋场处置。加强废触体、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的产生、贮存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工作。

6.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运营期危险化学品储罐等设施事故状态下导致易燃易爆气态或液态危险化学品等大量泄漏并遇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进而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的污染影响。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合理总图布置;规范危险物质运输贮存转运作业;装置、管线和储存设施设计为密闭系统,超压设备设安全泄压措施;生产采用自动控制系统;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设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堰,罐区设防火堤、围堰、导排水设施,设置事故池(容积3500立方米);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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