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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

2023年06月07日   湖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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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黄梅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章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重要抓手。针对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强化部门法治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县政府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主要负责人年度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率达到100%。规范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并按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八五”普法工作质效。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不允许公开表述工作,持续巩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训、管理和使用,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和保障机制。积极做好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争创工作,融合乡村振兴、共同缔造、清廉村居、平安乡村、和美乡村等元素,打造37个富有黄梅特色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责任单位: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全面落实《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黄政规〔2022〕3号)文件要求,如期完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废止或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冠“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政府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审核率达到100%。持续推动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实际落实,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五)规范依法议事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征求社会意见一般不少于30日。注重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风险评估,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动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建立“首席服务员”、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围绕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及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织密事中事后监管网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略) “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推行部门联合监管,切实维护 (略) 场环境,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三品一特”(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建设“三区两基地”和打造湖北东向开放桥头堡目标定位,以“降成本”为主要目标,提供有针对性的区域法治保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审查不漏项。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黄梅高质量发展注入强**治动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若干规定》(黄政规〔2022〕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意见》(梅法办发〔2022〕4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部门年度执法报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60学时。规范建立执法基础台账和执法档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1+N”问题线索收集、问题处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立案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推动“两法衔接”平台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快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优化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切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推动县乡两级执法办案场所信息互通、业务联动。(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凝聚行政监督合力。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实行个案督导通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略) 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先行区,发挥县九大调解中心作用,完善村级调解机构,以孔垄镇“三哥调解室”为范本,支持打造一批品牌调解工作室。完善调解、信访、劳动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风险隐患消灭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实现镇、村实体平台全覆盖。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企一校一律师”的全覆盖法律顾问体系,定期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村入企到校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送上门的优质法律服务。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 (略) 场主体依法经营。积极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全面完善公证服务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着力构建县、乡(镇)两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一体推进新格局,组织参 (略)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总结、持续探索小池滨江新区法治政府创建经验,以创建促提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争县、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有突破。(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创优行政复议工作品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略) 、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制定《黄梅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落实行政复议机构编制及经费保障,维**制和政令统一,确保行政复议机构办案人员与工作实际相适应。推动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深化拓展“县长审案”工作制度,做好行政复议纠错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行政复议错案双报告制度,向被纠错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违法违纪线索。(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依法高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加快构建以综合性和专业性消防救援队*为主力、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形成跨区域、跨部门信息数据互享、监测预警协作、应急物资互助、应急队*协同等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审批、发布和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和信息化支撑,做好机制、预案、队*、物资等各方面应急准备,确保快速科学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清单化管理,有效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市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本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和措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强化日常工作对接,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摆在突出位置,聚焦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协同发力。要积极培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扛牢创建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紧盯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持续攻坚,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打造示范品牌。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法治创建活动品牌,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标签: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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