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财金〔2022〕4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林业和草原局 银保监局 气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防灾减损设备的相关规定, (略) (略) 购置防灾减损设备玉米收割机2台、小麦收割机1台、大豆收割机1台、葵花收割机1台、飞防大疆无人机2台,准备无偿捐赠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我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推荐遴选入围2022年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得分优质服务的内蒙古 (略) ,杭锦后旗鑫达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杭锦后旗晟吉农牧专业合作社为捐赠对象。
公示时间**日-7月4日,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杭锦后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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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杭锦后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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