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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2年10月09日   湖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十政办发〔202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十堰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 (略)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日

十堰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十三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成就

2015年12月, (略) 工作会议召开,这是继1978年后首次召开的 (略) 会议。会议指出,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成为城乡建设的主要方向和目标。“十三五”时期,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略) 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瞄准建设区 (略) 目标,全面加强城乡内涵建设、完善城乡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彰显区域文化特质、 (略) 病等突出问题,努力把十堰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成就显著。

(一)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1.住房建设。“十三五”期间, (略) 累计供应商品住房1292.01万平方米,成交商品住房1500.42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累计供应商品住房931.45万平方米,成交商品住房1012.09万平方米。全市累计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34203套,分配到位33140套;全市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11.64万户(套), (略) 定目标。

2.老旧小区改造。“十三五”期间, (略) 累计改造老旧小区49592户,面积470.0135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累计改造老旧小区18904户,面积142.0936万平方米,加装电梯77部。升级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焕然一新,极大程度改善了人居环境条件,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3.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农村危房10.94万户,受益人数约32.78万人,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应改尽改,有效保障了26.6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

(二)中心城区建设成果丰硕

1.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成为全国样板。2015年,十堰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地下综合 (略) ,历经三年,建成地下综合管廊PPP试点项目53.3公里。通过实施道路新改建工程,配套建设管廊17条,共计55公里,累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约108.3公里,构建了“横贯东西,辐射南北”的地下综合管廊主干骨架网络。因推进管廊成效明显, (略) 住建局于201 (略) 委、省政府授予“第二届湖北改革奖(单位奖)”, (略) “湖北改革奖”零的突破。

2.生 (略) 与自然融合发展。实施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对标“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建设标准,统筹上游和下游、岸上和岸下,扎实推进污水、雨水、洪水、生态水“四水共治”,涉及两岸景观改造面积约53公顷,街区改造范围横跨朝阳路至人民路(2个区、4个街办、11个棚改片区、14个社区、1家苗木迁改单位),包括21座跨河桥梁改造、两岸街区建筑立面改造等内容。通过百二河生态修复、城市更新改造,贯彻系统化 (略) 建设理念,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山体治理修复全覆盖。按照《 (略) 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以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房产开发、工业园区及安置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裸露山体为重点,采用客土喷播方式和绿化种植等方式进行绿化恢复,累计完成裸露山体治理274处,共计136.55万平方米, (略) 绿化面积大幅拓展,绿地质量不断提高,管护水平逐步提升。

3.市政道路建设迈上新台阶。瞄准“外环环起来、内环连起来、南北通起来、东西密起来、中心快起来”的工作目标,“十三五”期间, (略) 政道路15条,立交桥7座,隧道11座,人行过街天桥5座,总里程46公里。截至2020年,中心城区道路总长度759公里,城市道路总面积13.57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13.13平方米,路网密度7.85公里/平方公里。“十三五”时期, (略) 政道路主要有:①市政道路PPP项目包包括:航空路、火箭路及浙江路跨火箭路立交桥PPP项目包;林荫大道1、3号线及“7+1”立体过街工程PPP项目包;武当路复线与三峡路工程PPP项目包。②市政道路改造类项目包括:北京路综合改造、浙江路综合改造、重庆路综合改造、天津路局部改造。③财 (略) 政道路及微循环项目包括:仁威路、京中路、重庆路小学新址道路、龙门大道茅箭段、江苏路延长线、江苏路跨紫霄大道立交桥、京东路延长线、东风八万辆品质提升道路、希望路、六堰山道路、车城南路桥、朝阳北路(22厂桥)、凤凰路地下通道、百二河桥梁EPC项目、燕林新村天桥等道路桥梁新改建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三环八射”城市骨干路网基本建成, (略) 中心城区通行更加畅达便捷。

图1-1“三环八射”城市骨干路网示意图

4.水环境治理显成效。“十三五”期间,治污工作克难奋进, (略) 黑臭水体点79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建成神定河下游主河道8万吨水质净化工程、泗河5万吨扩能项目和神定河“5改污”项目,累计在神定河、泗河、犟河三大流域建成污水收集主管网882公里,城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42万吨。实现流经中心城区的神定河、泗河成功消除劣Ⅴ类水质。

图1-2 泗河流域——马家河治理后生态美景

5.公用设施建设实现新进展。给水设施逐步完善。对水厂主要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启动了“智慧水务”工程,实施了“西水东调”解决城镇供水危机,对部分老旧管网实施改造。天然气管道建设实现城区全覆盖。相继建成发展大道17公里的高压储气设施,城区高中压燃气管道616余公里,地上 (略) 管网800余公里,天然气管道基本覆盖整个十堰城区。城区天然气用户快速增加,十堰城区2020年底达到33万户约110万人,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燃气普及率达到100%,各类瓶装液化气用户约50万户。集中供热建设初显成效。目前城区供热面积1400万平方米,集中供暖覆盖城区440多个小区共计12万户约40万人。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已达40%, (略) 领先水平。

6.成功创建“全国无障 (略) ”。将无障 (略) 创建与 (略) 创建同谋划、同部署,2021年2月, (略) 成功创建“全国无障 (略) ”。自2018年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统筹投入资金1.4亿元,全方位推进 (略) 直部门、541个单位(企业)的998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确保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在城区全覆盖,惠及功能障碍人员28.6万人。

(三)城乡建设工作亮点纷呈

1.村镇建设工作成果丰硕。2016年以来, (略) 以国家、省市试点示范为契机,大力推进村镇建设,使村镇面貌明显改善。3个村入选住建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公示名单”;10个村入列第四、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深入推进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4个 (略) “擦亮小城镇”试点镇名单;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道路建设、绿化建设、污水治理等各项工作,4个 (略) 住建厅“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村庄”;15个村被 (略)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省级“绿色示范乡村”和“宜居村庄”数量不断增加。

2.绿色发展助力县城品质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 (略) 建设绿色发展和县城品质提升行动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重落实,持续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房县着力推进老城片区棚改PPP项目,城市道路总长度达到122.5公里,路网密度达到7.2公里/平方公里,城市交通更加通畅。竹山县 (略) 面貌焕然一新,完成人民路改造,城市道路总长度79.89公里,路网密度达到7.9公里/平方公里。竹溪县围绕一河两岸,实施了一大批重大民生项目建设,路网密度达到7.32公里/平方公里,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9%,城市功能更加完善。郧阳区建成一大批生态游园、生态文旅村。郧西县 (略) 功能品质,大力实施绿色提升工程,道路网密度达9.9公里/平方公里。武当山特区着力 (略) 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春植秋补”绿化模式,建成火神庙广场、太极湖环湖生态廊道等绿色生态功能区域。

3.生态环境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市域全部乡镇污水设施实现建设、运营全覆盖。在“污河治理”进程中,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23个,改建62个,不断引进污水治理先进工艺,破解水质治理难题。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和水质净化厂114座,出水水质全部提标至一级A以上,环丹江库区水质提升至地表Ⅳ类水以上。11座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实现了城乡垃圾治理全达标。高标准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39座,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1座,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座,城乡垃圾中转站227座,乡镇公厕309座。完成117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零销号,清理农村地区存量垃圾32.5万吨, (略) 垃圾29.4万吨,县(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顺利完成。

(四)建筑行业有序规范发展

1.建筑业发展稳中有进。全市建筑业产值实现稳定增长,由2016年的388.92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495.1亿元,增长21.24%。建筑业增加值由2015年的64.78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17.16亿元,年均增长10.48%。2 (略) 建筑 (略) GDP比重达6.1%。

2.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善。坚定不移减环节、减流程、减资料,能放全放,密集出台了“住八条”“建十二条”、 (略) 政项目招投标公告审查、住建“店小二”常态化等9个支撑性文件。牵头“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将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7个、12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进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办理“先建后验”手续36个,共计90万平方米,实现了行政审批速度、监督管理质量、政务服务水平“三个大幅提升”,让工程建设跑出了“加速度”。

3.绿色建筑发展情况良好。“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23.03万吨标煤,新增绿色建筑( (略) 级认定、 (略) 标)1198.15万平方米,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88.87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1508.4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407.5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改造100.28万平方米。县以上中心城区全面“禁实”, (略) 8个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新型墙材发展迅速,年生产能力达43亿标砖,总产量达62.07亿标砖,累计消纳污泥20万吨, (略) 固体废弃物和污泥的无害化处置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市建成混凝土(砂浆)搅拌企业34家,均已完成绿色搅拌站升级改造,实现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全覆盖,防尘污染治理达标率95%以上,其中8家混凝土企业已成功取 (略) 级绿色星级认证。

(五)建设管理更加智慧标准

引入智慧化管理。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和“鄂汇办”平台,推行水气报装“不见面”服务,实现申报、预约100%在线办理,提升用户办事体验。 (略) 政公用服务,进一步提高水、气、暖等设施报装接入和服务水平,优化占掘路审批流程。持续扩大“数字城管”涵盖范围,不断拓展数字城管系统功能,数字城管覆盖中心城区82平方公里范围,共划分83个责任网格和3028个单元网格。“十三五”期间,已累计对主城区150多条主次干道的*个部件进行了实地普查,累计采集552公里路程实景信息。“十四五”期间,基于现有数字城管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纵向对接国家、省平台的行业管理、指挥监督、综合评价、公共服务、舆情监测等子系统,实现与国家、省平台互联互通。横向建 (略) 管理数据专题库,对接智慧大脑可视化系统,打造十堰城管一张图, (略) 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把平台建 (略) 的重要“抓手”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

表1- (略) 人居环境建设“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

数据来源:《十堰统计年鉴2021》《湖北2015—2020城乡建设统计资料》《 (略) 建设绿色发展2020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部门资料等。

第二节“十三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不足

(一)道路交通设施有待完善。区域交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区域间、城乡间、各交通方式间发展协调不够。十堰南部山区部分区域骨架路网仍不完善,对外大通道还不够畅通。早期修建的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较低,油返砂现象严重,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略) 环形骨架路网未完全建成,快速路严重缺失,立体交通建设严重不足、市政路网与大交通对接不够导致出口通道不畅通,存在大量断头路、*字路和异形交叉口等,极 (略) 通行效率。城区内部道路网络结构不完善,支路少、通达性低,与“窄路密网”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略) 中心城区目前现有停车场面积不足10万平方米,且有相当部分停车场改变用途,由于停车场不足, (略) 政道路人行道变停车场的问题突出,主要道路和重要节点拥堵成为常态,加剧了交通拥堵矛盾的上升。

(二)基础设施配套仍有不足。中心城区用水量不断增加,存在“水源不足、水量不足、水质不优”的短板。城区管网雨污混流问题严重,城区已建成882公里污水管网,其中近400余公里为合流制管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雨污混接、错接现象较为普遍,导致末端混流污水量骤增。污水管网管护力量不足,导致污水管护责任无法落实到位。中心城区公厕配套建设不足,按照国家公厕配建标准规定,按下限标准计算城区应建公厕351座,而实际现有公厕仅有196座。

(三)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明显。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服务功能缺失、管理手段薄弱、智能化水平不足等问题。在社区层面,基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社区服务、商业服务等设施配套不足,与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存在差距。

(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相对滞后。农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滞后。南部山区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清洁环境较差,仍然存在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挂、农业生产废弃物及废弃建筑材料随意丢弃等现象。农村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混装混运”,未能有效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

(五)城乡风貌特色不显著。城中村分布范围广,城区分布密集的城中村 (略) 风貌形象。各乡镇发展条件和资源各有特色,但乡镇特色展示不充分,集镇环境品质有待提升。乡村风貌千篇一律,文化和山水生态特色的潜在价值仍需深入挖掘,农房设计和建造品质还需提升。

(六)城乡建设管理体制不顺。一是多头建设、多头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建设主体来看,既有住建、交通、城投作为建设主体,又有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建设主体,导致责任不明晰、权责不一致。从建设施工来看,同一建设项目,除道路建设主体外,还涉及绿化、路灯、燃气、供排水、强弱电等多个责任主体,导致各自为政、各自组织、各自建设,工期上互相制约,协调不畅。从燃气、水务、村镇建设等方面管理上来看,污水、垃圾上下体制不顺,政出多门,协调难度较大。二是乡镇机构改革后“三无”局面亟待改善。乡镇“七站八所”撤并后,村镇建设工作在乡镇无机构、无编制、无人员,长期缺乏专门的人才队*,与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涉及需要推进的农村垃圾治理、乡镇污水治理、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小城镇综合整治等繁杂的工作极不相称,导致村镇建设任务落实落地难度大。

第二章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略) 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 (略) 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重要时期。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从增量发展向存量提质转变,城乡治理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人民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通过补齐功能短板,提升环境品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本底,建设三生共融空间,需要维育良好生态环境

十堰肩负国家生态保护重任,既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又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也是秦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要求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

(二)化解区域不平衡的矛盾,构建城乡差异化均衡发展的新格局,需要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围绕消除十堰城乡之间、南北之间存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矛盾,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要求十堰着眼于新发展阶段,不断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主动融入 (略) 群,不断优化区域交通条件,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补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短板, (略) 城乡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 (略) ,促进城乡绿色发展, (略) 建设绿色转型发展

(略) 建设绿色转型发展,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绿色低碳理念为引领,统筹规划建设管理, (略) 建设功能布局,有序疏解建设密度强度,推动从“住有所居”转向“宜居安居”,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提升无 (略) 、 (略) 建设水平,争创国 (略) ,传承保护历史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城乡文明程度,需要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治理能力

文 (略) 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围绕创建全国 (略) 的战略目标,坚持“ (略) 人民建, (略) 为人民”的发展思想, (略) 域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城乡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规划引领、建筑管控、违建治理等工作,大力建设信念坚 (略) 、向上向 (略) 、人民满 (略) 、人文厚 (略) 、形态优 (略) 。

第三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以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为方向,从“ (略) 、魅力城镇、美丽乡村”三个层次展开城乡人居环境建设, (略) 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国家层面

1.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

4.《住建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日)。

(二) (略) 层面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22〕28号);

2.《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5号);

3.《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19号);

4.《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日);

5.《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日);

6.《 (略) 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日);

7.《全省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鄂建文〔2020〕11号)。

(三) (略) 层面

1.《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日);

2.《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2021年9月征询意见稿);

3.《关于做好“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函〔2020〕24号);

4.《全市住建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建字〔2020〕12号);

5.《 (略) 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2020年5月);

6. (略) 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及专项规划。

第三节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宜居。 (略) 为人民, (略) 市政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略) 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房住不炒”,健全住房制度,形成规范、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城乡统筹,和谐共享。着力完善城镇功能,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各类要素在城乡合理配置。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让最具带动性、最具迫切性、最具民生性、最具可行性的建设项目得到快速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增强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

绿色发展,彰显特色。践行“两山”理念,走绿色优先、集约节约的城镇发展道路,深入发展绿色建筑,强化建筑节能, (略) , (略) 修补和城乡生态修复。

创新发展,城市转型。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改革,加快 (略) 建设,挖掘发展新空间与新潜力,更大力度地推进城乡建设人本化、高效化、生态化、集约化和智能化,提高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四节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以特色山水、 (略) 、美丽乡村为载体,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厚植资源禀赋,推动十堰建设成为绿色低碳 (略) ,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美丽城镇建设标杆,建设具有鄂西特色美丽乡村示范村,充分彰显十堰自然之美、宜居之美、人文之美、新城之美、乡村之美,努力建设“大美十堰”。

第五节指标体系

备注:以上所指“城市”除特别注明外,均为“ (略) ”;中心 (略) 中心城区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提升中心城区人居环境品质,建设“ (略) ”

(一)优化城区空间布局, (略) 高质量发展

1.优化城区空间结构

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将其打造为 (略) 发展的重要引擎。“十四五”期间,重点优化城区功能布局,推进中心城区“东进、北拓、西展、南控、中优”发展策略,以主城区为核心,统筹各城区组团,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着力打造人民路和北京路两条文化轴线, (略) 文脉,提升文化魅力。准确把握片区未来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实施片区综合开发。

2.合理控制城区规模

(略) 形成历史、自然地形及山水特色, (略) 组团式发展, (略) 组团规模不宜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严格保护组团间的隔离带。统筹布局生态廊道、景观视廊、滨 (略) 天际线,建设 (略) ,形成“城在山中、房在林中、人在景中” (略) 形态。

3.严格管控城区建设密度

(略) (略) ,受山区地形条件限制,严格按照《 (略) 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2020年5月征求意见稿)以及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对各类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进行控制。严格管控建筑高度,加强新建高层建筑管控,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加强山边水边建筑高度、体量等管控,限制新建超高层或超大体量建筑。

(二)完善城区服务功能,建设高 (略)

1. (略) 级公共服务设施

加强城区医疗卫生、养老、教育、体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高品质生活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求。 (略) 公共活动空间,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规划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小型健身运动场地和足球场等设施。

2.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全面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19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十政办发〔2020〕33号),按照“市级统筹、区级实施,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共治共管、巩固提升”的原则,全 (略)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对老旧小区实施分类改造更新。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对老旧小区实施分类改造。“十四五”期间,十堰计划改造老旧小区8万户以上,其中十堰中心城区达到1.2万户以上。

3.建设绿色低碳社区

以创建绿色社区、完整居住社区为抓手,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共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因地制宜配建停车场、充电桩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善地下排污、热力、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精细化水平,打造友残、友老、友幼的无障碍生活环境。加快公共充电桩、换电站建设,新建小区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到2030年前,市城区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提升居住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

推动物业服务转型升级。提高物业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企业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智慧物业管理,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社区生活服务。

完善居住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扎实做好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双报到”工作,构建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略) 管理进小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建设智慧社区基础管理平台,对物业、生活服务和政务服务等数据进行全域全量采集,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数据基础和应用支撑。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进智慧社区基础管 (略) 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政务服务。

图4-1茅箭区“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布示意图

图4-2张湾区“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布示意图

图4-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布示意图

(三)增加城区公共空间,营造舒适人居环境

1.提升城区整体绿化水平

进一步优化城区绿地布局,推动山水城融合发展,全面优化城区环境。力争2025年以前,中心城区(包括郧阳区)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40.7%以上;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中心城区(包括郧阳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建设城区生态廊道系统

维护城区山水城格局的连续完整,严格管控城区观山观水的景观视廊以及重要山体的背景区域,把山水风光引入城区, (略) 与山水环境交融渗透。加强水系景观整治,进一步建设城区组团间绿色开敞空间,优化城区生态环境,将自然系统引入城区,建设山水一体的多尺度绿色空间网络,推动城区内部绿地、水系同外围的山体、森林有机连接,构建功能复合、包容联通的城区生态廊道系统。依托百二河生态修复,打造百二河— (略) 综合生态景观廊道,构建山水融城的生态景观体系。以马家河、犟河、茅塔河以及线 (略) 公园为依托,设置10—30米的绿地,打造南北贯通的生态景观廊道,兼具生态和休闲游乐功能。

3.加强公园体系及山体公园建设

结合十堰地形特点优势,集中力量、见缝插针、建设一批小型绿地广场。建设健身场地、社区公园、疏散防疫多功能场地。“十四五”期间,对城区永久保留山体和空闲地块开展全面摸排,分批分期将城区永久保留山体逐步改造为山体游园,包括人民公园、奥林匹克山体公园、福山公园3处山体公园。

(四) (略) 政道路体系,畅享绿色便捷出行

1.推进城区道路畅通工程

瞄准构建“东西融合、南北互通、外联内畅”立体交通体系工作目标,全面构建“放射、多环+山地格网式”道路网。加快完善“三环八射”骨架路网。围绕构建“三环八射”的城区骨干路网,在加快推进三峡路、武当路复线、玄岳 (略) 政道路的同时,谋划推进14条47.03 (略) 政道路工程,全面提升城区出入口通达性。

(略) 内交通堵点、提升道路的畅通性。一 (略) 政道路微循环,二是推行人车分离,三是打通城区断头路、堵头路,平交改立交,系 (略) 政路网。推动已建成道路提档升级,提升城区道路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

2.实施公共交通优化工程

增加港湾式公交站。结合道路新改建工程,因地制宜增设港湾式公交站,提升道路的通达性和舒适性。推行公交专用车道试点。在人民路、公园路开展公交专用车道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同步优化城区公交线路, (略) 政公用车辆错峰作业。

3.完善公共停车基础设施

至2025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区停车系统。科学布局、加快建设城区充换电设施, (略) 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发展,助推十堰绿色经济转型发展。根据《 (略)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2021年7月)要求,到2025年,建立“车辆运营、停放与充电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1km,高速公路充换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各类配建停车位“多车一桩”,充换电设施基本覆盖。

4.推进慢行系统建设

根据《 (略)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9-2035年)》(2020年9月),加快建设“绿道+非机动车”构成的城区慢行系统。全面加快非机动车道建设,老城区主要采用画线的方法完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新城区在用地满足的情况下,按照宽度不低于2.5米的标准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在慢行系统及公共交通建设过程中同步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略) 成功创建全国无障 (略) 成果。

图4-4中心城区“十四五”市政道路建设规划

  (五) (略) 政公用设施,打造 (略)

1.完善城区供水体系

建设1个以上备用水源地。 (略) 新水厂建设,全面实现供水设备设施更新提档升级,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建设智慧水务,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加大老旧小区管网及二次供水改造力度,建设二次供水管理系统;对城区主、次、支供水管网实施改造,建设双管网系统,降低漏损率。提高中水回用利用率,十堰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有效保护和利用水资源,打造国家战略水资源保障区。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强化生态环境、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用水节水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降低, (略) 定控制目标,创建国 (略) 。

2.改造城区排水系统

对老旧小区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进道路雨水管网建设,对现有河道截污管网、提升泵站制定保障措施。雨水排放以规划区域内建成完整、顺畅的雨水排放系统为目标,到2025年雨水管道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逐步改造城区排水系统,提升雨污分流比例,减少雨污合流造成的溢流污染。

3.推进天然气全覆盖工程

加强燃气输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供气保障能力,确保用气安全;推进城区(区域)一张网建设,加大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提升不同管网间燃气联通(转输)能力,积极引进第二管输气源;完善天然气基础服务,配建燃气社区服务智慧工作站,实现社区燃气服务网络化; (略) 燃气信息管理系统,形成高集成度、高智能化、高可控性的一体化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4.扩大中心城区集中供暖范围

统筹城区集中供热管理,根据京能十堰热电的产能及热网优化改造后产能富余情况,严格按照“全力保障老用户,审慎发展新用户”的原则,引导十 (略) 场平稳有序发展。力争2025年以前,中心城区集中供暖覆盖率达到60%,积 (略) “集中 (略) ”。

5.延伸综合管廊建设范围

中心城区在完成管廊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推动地下管廊向主次干道延伸,完成干线管廊、支线管廊以及主要缆沟建设,“十四五”时期,重点完善23条共计65公里老城区干、支线管廊建设。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根据功能需求, (略) 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规范城区主要街道架空线入廊管理,提高城区地下管廊的配建率。

6.提升防洪排涝能力

实施系统化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全域 (略) 建设,建立排水防涝应急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改造老城区道路排水管网,扩大排水管网管径,提升城区道路排涝能力。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调蓄设施,加快易涝地区、低洼积水点的排水。中心城区及地处山区的县城及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禁止在行洪通道中或边缘修建房屋,保障行洪通道畅通。

(六)加强城区环境治理, (略) 宜居内涵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配备分类清运、密封性好、压缩式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2025年底实现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达到100%。

2.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开展水环境分区分类管控,实施流域精细化管理。探索神定河厂网河一体化治理新模式,积极推进管网“雨污分流”,提高管网收集能力;实施混错接、漏接、老化和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确保无新增黑臭水体;推进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9%以上。城区建成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

推进主城区三大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实行“厂网一体化”运维,完善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依据“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犟河、神定河、泗河等多条河流及其支流的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始终按照保护优先、标本兼治、着眼长远的要求,建立巡河责任闭环、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快速解决,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4.完善城区公厕配建工程

重点在旧城区、人流密集区和主次干路等区域配建补建固定公共厕所或移动式公共厕所,利用节能环保技术配置除臭设施。改造老旧公共厕所,分批进行拆除还建或改建,新区建设和商业开发要严格按标准配建公共厕所,确保中心城区每平方公里公厕数量≥3座。合理增加无障碍厕位和第三卫生间,方便残疾人和儿童等使用。

(七)塑造特色城区风貌, (略) 文化底蕴

1. (略) 设计引导

(略) 、街区、建筑等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类型建筑风貌管控。 (略) 设计对建筑的引导约束,严格控制新建高层高密度住宅,建筑方案设计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 (略) 设计要求, (略) 特色塑造。“十四五”期间,围绕“山水林文城”五大核心要素,按照“ (略) 特色空间”“塑造有序空间形态”“ (略) 蓝色飘带”“ (略) 绿色网络”“营造活力公共空间”的五大核心策略,严格 (略) 建筑色彩、风格、天际线及重要山体、重要地段、重要道路、重要水系、重 (略) 设计,以营造有序空间形态, (略) 山水特征, (略) 特色,体现十堰“显山露水、生态宜居”特色。

2.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延续历史文脉,深入挖掘郧阳文化、武当文化、水都文化、汽车文化等文化内涵,打造十堰历史文化名城。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挖掘十堰东风汽车城工业遗存中具有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价值的工业文化遗迹,以汽车工业文化传承为核心打造东风博物馆、后工业科普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置车城工业遗存博览带、漫步道等,将封闭的生产场所转变为开放共享的生活空间,通过公共空间 (略) 发展、 (略) 活力。

第二节加强城镇“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魅力城镇”

(一)优化人居环境区域发展格局

1.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安全格局

(略) 域人居环境本底质量。依托十堰丰富的生态要素以及自然资源,加快构建“一轴三屏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一轴为汉江生态轴;三屏为北部秦岭、中部武当山、南部大巴山;多廊为以堵河为主的12条汇入汉江的生态廊道,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十堰。

2. (略) 域城镇格局

(略) 域发展空间布局。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汉江生态经济带等国家战略, (略) “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发展格局,推动 (略) 群成为联结 (略) (略) 群、 (略) 群、成渝双城经济圈的重要纽带,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构建“一核两带多点”城镇发展布局和绿色低碳的空间结构、城镇体系,不断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区,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竹房城镇带建设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推动县域经济大突破、打造更多高质量发展增长点。

3.构建互联互通的支撑体系

(略) 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布局。 (略) 域交通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助力南部山区(房县、竹溪县、竹山县)欠发达地区补齐短板,缩小差距。

构建联防联控的区域防灾减灾设施系统。 (略) 域内共建共享、联合调度的公共卫生、应急供给、消防人防等应急设施系统,以汉江、堵河流域为单元统筹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强化风险预警和评估,加快提升针对突发 (略) 域联防联控处置能力。

(二)快速推进县城品质综合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对标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生命“四生共赢”,坚持以人定城、以产定城,科学划定功能分区,构建覆盖全域的城乡规划体系,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以产业为纽带,产城融合、综合配套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力,推动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功能向城镇集中,实现县 (略) 融合发展。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发挥好分担县城功能、支撑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1.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

在推动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城镇规模和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水、电、路、气、网、通讯、新基建等基础设施水平,配套完善“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充分发掘“一市四县” (略) 特色,优化提升城区功能,提高县城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县城绿色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县城品质提升。

2.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

县城新建建筑应选择在安全、宜居的地段进行建设,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和自然灾害易发的区域,并做好抗震、地质灾害及防洪安全等论证。加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建设,畅通行洪通道,留足蓄滞洪空间,提高洪涝风险防控能力。

3.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

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县城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0.8。

4.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

县城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加强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平面设计等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5.建设畅通步行系统

打造适宜步行的县城交通体系,建设连续通畅的步行道网络。打通步行道断头道路,连接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清理违法占道行为,提高道路通达性。完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养护,确保步行道通行安全。鼓励县城建设连续安全的自行车道。

6.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

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应不超过2公顷。鼓励在行政中心、商业区、文化设施、居住区等建设便于居民就近使用的公共空间。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控制县城道路宽度,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应不超过40米。合理确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因地制宜采取防噪声措施。

7.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

合理确定县城居住区规模, (略) 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因地制宜配置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探索以街区为单元统筹建设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加强社区绿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公共活动空间场所建设,打造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

8.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网络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满足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要求,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推进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和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加强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培育养老新业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三)擦亮小城镇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全面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依托各乡镇资源禀赋和发展特征,将市域乡镇分为门户窗口型(口子镇、高铁国道沿线乡镇)、旅游特色型、历史人文型、特色产业型(特色工业、特色农业)和一般型五种类型,分类分批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防止千镇一面。 (略) “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围绕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七个方面重点建设任务,持续优化小城镇环境品质,完善公共基础设施。

“十四五”期间,积极总结优秀实践经验,以点带面, (略) 101个乡镇中心集镇提档升级, (略) 小城镇普遍做到“街面净、线理顺,招牌靓、马路平,货入店、车停正,垃圾治、污水清,花草鲜、环境美,设施全、人文润”,形成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美丽城镇。到2022年底,扶持22个乡镇建成“示范型”美丽城镇, (略) 管理和执法等公共管理服务向乡镇延伸。

健全城镇管理“网格化+街长制”、日常执法联防巡查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小城镇环境维护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汉江生态经济带、竹房城镇带以“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为引领,进一步优化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推进区域重大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水平。

加大培育特色小城镇。积极推进“中心集镇提档升级”,着力强化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发挥中心镇联结作用,推进“城关镇”改造升级,培育一批精致精美特色小城镇。重点支持竹溪县汇湾国家级特色(贡茶)小镇、 (略) 级特色(文旅)小镇、 (略) 级特色(旅游)小镇、竹 (略) 级特色(松石)小镇建设。

(四) (略) 域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加强十堰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传承。对不同历史时期积淀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传统特色风貌的街区、道路、街巷和建筑等,进行整体保护与科学利用,挖掘武当山道教文化、 (略) 移民文化和水文化、郧阳区远古文化、房县房陵文化、竹山县上庸文化、张湾区黄龙码头文化等特色资源,推进各地优秀传统文化差异化发展。发挥历史文化资源 (略)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拓展历史文化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标准的建筑均纳入保护名录。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普查认定工作并补充保护名录。传承弘扬乡土文化,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推动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宣传推广,以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成果,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青少年通识教育课程。

加强历史文化名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保护。 (略) 域内古建筑、老院落、传统民居、名人故居、旧房农舍等具有一定历史风貌和传统特色的遗存排查工作,挖掘城镇传统风貌建筑存量资源,进行收集、整理、建档。加强地域风貌特色、历史底蕴、文化脉络的研究和整理,挖掘和传承优秀历史,做好监管工作,守好乡镇文脉。

第三节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美丽乡村”

(一)提高农房建设水平

1.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

持续做好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发现、及时鉴定、及时改造、保障安全。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2022年底 (略) 农房质量安全基本情况,在高烈度抗震设防区和地震易发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规范村庄及农房设计、建设、使用的行政程序管理。

2.推动宜居绿色农房建设

推进现代宜居型农房建设工程,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完善农村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技术体系和技术要求,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设计、施工、运行维护企业,培养一批专业的农村建筑工匠、技术人员等施工队*。研究制定扶持农民建设新型农房的补贴政策和激励制度。加快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编制并推广《绿色农房设计图册》,使用乡土材料、绿色建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

(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1.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守好农村居民的“水缸子”。以稳定水源为主线,有条件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条件一般地区实施工程达标改造,条件不适宜地区在强化维修养护的前提下,实施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与改造。采取达到城镇自来水水质标准的小型净水装置或城镇自来水灌装车等方式,补足居住分散地区供水短板。

2.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供给能力

推进乡镇气化,到2025年乡镇气化率达到60%以上。结合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大力推进燃气下乡,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统筹城乡供气布局,提高农村天然气通达能力,逐步扩大使用燃气作为主要能源的农户比例。对县城主管网能延伸覆盖的村庄,可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气;对于人口较少且分散居住的村庄,推广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3.完善农村道路和公共照明

加快推进乡镇和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快速公路通道改造建设,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重点推进农村公路中“畅返不畅”“油返砂”路段修复重建,加大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对提升有困难的路段设置必要的错车道,解决“通”而不“畅”问题。继续做好“四好农村路” (略) 、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 (略) ,打造“十堰样板”。推进村庄公共照明,在行政村出入口、主要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建设公共照明设施。

4.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千兆光网、5G网络和移动物联网向农村延伸,支持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进村等信息服务。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乡村现代化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生活物资和农产品现代物流基础设施,推进乡村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乡村现代物流服务效率。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健全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接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按照“愿改尽改、应改尽改”的原则,进一步开展全面摸底核查,确定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改任务。坚持整村推进,注重巩固提升,大力推广较为成熟的改厕模式,一般村庄推广砖砌水泥三格式、一体化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污水管网可覆盖到的村庄,推广改造完整上下水冲式或多户联建大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部分地形特殊、缺水或寒冷地区农户,推广改造沼气联通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改厕+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农村改厕“收集+处理+利用”等新的改厕模式。

3.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短板。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推进小微水体综合治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有机衔接。在丹江口库区周边、汉江和堵河流域重点区域优先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试点示范,逐渐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略) 农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4.推广清洁生产消减农村面源污染

一是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取农艺措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等多种集成措施,从源头减少面源污染发生。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快规模化生态养殖场和现代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实施集中养殖和集中治污,切实减少养殖散户的数量。控制水产养殖污染,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二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创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水生生物保护全面禁捕、原生境保护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水土共治,积极发展生态立体农业,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全面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积极探索多业套种、循环种养的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模式,推进沼气和太阳能利用、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工程。

推进河道沟塘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河道疏浚,清除河道池塘水面漂浮物、障碍物,主要河道两岸实现绿化,增强河道自然生态功能和水体自净功能,改善地表水水质。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制度,保持村内河道及两岸清洁卫生。落实人力、物力,定期对河面、河滩进行卫生保洁,基本构建“河面无漂浮物(无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河道保洁管理运行机制。

严格农村医疗废物监管。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管理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置。 (略) 为依托建立农村医疗垃圾集中收集点,将乡村诊所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纳入城镇医疗废物处置系统,分类集中后移交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四)综合提升村容村貌

整治公 (略) 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引导农村建筑风貌保留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切实改善村庄居住环境。编制地方特色建设图集,总结和推广农房建设试点(竹山县、竹溪县)经验,推广《鄂西北片区乡村建筑风貌规划设计图集》,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五)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村、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风貌。 (略) 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及传统村落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组织各地全面摸排,对村落基本信息、历史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关键内容进行调查,重点注明村落全貌、主要街巷、重要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项目的照片和文字说明等。按 (略) 住建厅要求,指导县(市、区)以村落为单元,开展10个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传承历史文化。不断完善传统村落基础资料档案信息,加强对传统村落挂牌保护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六)创建“美丽乡村”示范

以“生态美、村庄美、生活美、乡风美”为目标,分阶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规划引领,以县为落实主体编制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根据区位条件、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选择建设模式和水平,做到因村施策、量力而行、以点带面。注重有效衔接,在巩固“生态宜居家园”“美丽宜居乡村”“生态村(镇)”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和拓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广度与深度。

第四节 保障住房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安居乐居”

(一)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大政府投资,完善公租房项目配套设施,动员企业、工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项目建设,逐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将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扩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 (略) 民、青年人等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二)加强自建房安全排查

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略)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做到既排查整治房屋结构问题,又化解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压茬推进,按照“一栋一档”建立档案,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一房,确保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鉴定、分类建档、及时处置。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持先急后缓、边查边改、销号管理,“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提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中介鉴定的规范化水平。加强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房屋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

(三)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略) 场分类调控力度。 (略) 区 (略) 场分类调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判 (略) 场形势,适时调整 (略) 场调控政策,城区适度加大商品住房供应,改善商品房供求关系,将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防范 (略) 场风险,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发 (略) 场,鼓励社会资本组建专业化、规模化租赁经营机构, (略) 场供应主体。加大对住房租赁项目的政策和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落实租购同权政策。

(四)建立区域住房联动机制

加强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跨区域统筹。加快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障的区域衔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落实襄十随神联动发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作用,更好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推进“跨市通办”,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行襄十随神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 (略) 融通。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机制, (略) 群内政策协同、数据联通、业务通办和违规行为联合惩戒。

第五节推进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建筑品质”

(一)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1.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加快居住建筑能效提升,全市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 (略) 《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支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全市城镇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改(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同步设计、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鼓励新建高校、医院积极实施“绿色校园”“ (略) ”建设。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建成一批基于整体解决方案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形成示范效应,积 (略) “被动式”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

2.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总结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经验,以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开展以空调、电梯、照明、非节能门窗为主,增加屋顶绿化、墙面绿化、遮阳设施等综合设施的节能改造,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鼓励选择应用光伏屋顶发电、太阳能路灯工程等,支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多元化、规模化应用发展。

(二)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

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国家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略) 《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类型公共建筑按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全省保障性住房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引导房地产项目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组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全市县以上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执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打造绿色建筑示范区,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郧阳区、 (略) (略) 新区新建建筑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

(三)继续推广绿色建材

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力度,从产品生产和工程应用两个重要环节入手,确保绿色产品与绿色应用技术协同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安全耐久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集保温、防火、降噪、装饰等功能于一体的墙体自保温建筑节能结构体系。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鼓励利用建筑垃圾、脱硫石膏、磷石膏、粉煤灰、尾矿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研发、生产新型建材。进一步规范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工作,引导建材行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2025年,新、改(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所使用绿色建材占总建材使用量不少于60%,其他新、改(扩)建筑项目绿色建材使用率不少于50%。2 (略) 规模以上新型墙材、装配式建筑部品件、商品混凝土、建筑砂浆等建材企业,全部取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加强建材生产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杜绝性能不达标 (略) 场。

(四)加快发展智能建造

依靠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手段,建立构件、部品、技术数据库,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建筑领域融合应用,形成贯通设计、生产和施工的信息数据链和管理平台。研发应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深化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强化建筑施工进程管理与质量控制,推动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等设备集成与创新应用,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完善建筑工程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全过程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水平。通过对建筑和建筑设备的自动检测与优化控制、信息资源的优化管理应用,满足用户对建筑物的监控、管理和信息共享需求,提供具有安全、舒适、高效、便利和环保的建筑环境。

(五)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积极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构建筑发展。积极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规模,优先推动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棚户改造及公建项目运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总结推广先进适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产品体系,加快推动发展内外装修、外围护结构和管线设备集成等建筑部品体系。结合农村住房试点工作,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扶持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探索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招投标、工程造价、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加快建筑工业化步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开发项目,率先执行装配式建造要求。推动建筑工业化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协同发展,引导实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推行建造方式工业化。争取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装配式产业基地1个以上,省级装配式产业基地2个以上。

(六)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动太阳能光热、光电、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力争2025年前,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50%以上。郧阳区、 (略) 、竹山县等地表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应大力推动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鼓励郧阳区探索以地热能+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的方式,实施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冷)。

(七)规范建筑质量管理

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健全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积极开展组织管理规范化、施工操作标准化、生活保障制度化的“三化”管理活动,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动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完善群众参与质量治理机制,营造“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市场环境。

培养一批新型建筑专业人才。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着手出台建筑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的实时监管作用,逐步实现实名制管理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劳动监察、社会保障、公安机关、银行、征信等系统数据对接共享。发挥政府指导作用,加快培养适应当前建筑业转型发展新要求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新方式的新型建筑专业人才。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 (略) 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优势资源的合作,推动线上+线下、理论培训与现场实操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提升职业能力、培育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全面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建设。

强力推广绿色文明施工。一是大力推行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合理使用施工新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施工成本。二是开展扬尘治理量化考评。三是实施扬尘精细化管理,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巩固扬尘防治成果。

第 (略) 综合管理手段,建设“ (略) ”

(一) (略) 治理方式

(略) 综合管理服务体系。通过打造“五个城管”(智慧城管、法治城管、阳光城管、文明城管、民生城管)为载体,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 (略) 管理体制, (略)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略) 运行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学习发达地区“一网统管”经验, (略) 治理各项工作。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压减审批事项和条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效能,提升审批便捷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全流程审批监督管理,完善审批和管理体系。

(略) 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 (略) 治理结构,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沉,突出做强街道、夯实社区,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瞄准并打通影响基层治理效率的痛点、堵点,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实效。加快构建共建共 (略) 治理格局,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加强社会化、职业化、 (略) 社区工作者队*建设。

(略) 精细化管理。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 (略) 治理的“十堰样板”。 (略) (略) 、 (略) 精细化管理标准经验, (略) 实际制定符合十堰地方特色的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 (略) 管理法制化建设, (略) 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 (略) 治理突出问题。制定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和网格清单, (略) 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全覆盖,使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

(略) 建设安全整治。 (略) 应急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 (略) 政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 (略) 政公用事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5年,城市建设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和安全防控水平显著提升,城市灾后应急能力大幅提高。

(略) 地下空间建设管理。统筹地上地下设施建设,以道路为 (略) 线性空间一体化。 (略) 道路、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和人民防空、地下综合体等工程的统筹建设与有效衔接。 (略) 地下空间竖向综合开发和横向联通开发,平战结合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对照普查发现的设施危险源以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及时处置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略) 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

(二) (略) 风险防控体系

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重要物资储备,建立完善“互联网+群防群治”体系, (略) 群、 (略)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建设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运行安全保障系统。 (略) 安全的物防体系建设。着重提升供水、交通、通讯、 (略) 公用事业系统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的预防、应急保障和快速恢复能力,着力促进系统整合。

健全风险防控工作体系。 (略) 治理风险清单,制定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实现对风险的源头管理、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系统治理。

(三)完善住建系统智慧化建设

制定《智慧住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 (略) 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监管,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加快智慧排水系统建设,建立智慧排水信息化中心和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污水科学调度,以及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24小时在线监测, (略) 排水管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向数字化、智慧化、联动化迈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对接数字家庭平台,加强智能安防设施建设,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中心城区智慧社区建设覆盖率达到60%。物业覆盖率力争达到95%。

(四) (略) 基础设施建设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 (略) 三维空 (略) 运行信息的数据底板, (略) 的基础操作平台。推进CI (略) 规划建设、管理、研究等多领域广泛应用,如数字化图纸审查、竣工验收模型备案、城市综合管理、城市安全、城市体检、智慧管网、智慧水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文旅、应急管理、政务服务、环境保护、智能建筑、智能汽车、智能商业、疫情防控、人口管理等多方面应用。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 (略) 发展过程中的重复建设、数据孤岛、缺乏顶层规划等一系列问题。到2025年,建成具备基本的地理信息数据、城市建成环境数据、规划建设管理数据的CIM平台。

(略) 体检评估信息平台。以CIM平台为基础, (略) 体 (略) 建设各领域专项应用平台对接, (略) 体检评估数据协同、分析诊断、监测预警、跟踪反馈和综合分析评估等功能, (略) 精细化治理和高品质发展的数字底图。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构建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测为一体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依托服务平台开展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 (略) 网格化管理体系, (略) 风险防控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管理和工程建造的数字化转型,强化网络安全保障,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 (略)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开展监测评估

确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 (略) 体检评估机制,建立“监测—诊断—预警—维护” (略) 体检工作闭环。因地 (略) 体检评估指标体系和方式方法研究,制定体检评估技术规程。 (略) ,建设上下贯通、横 (略) 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 (略) 建设运行的跟踪监测。

第二节强化政策支撑

完善地方技术标准体系。 (略)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对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做出统一规定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突出资源禀赋和民俗习惯,促进特色经济发展、生态资源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

加大要素保障。统筹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略) 级城乡人居环境重点项目专项资金。

第三节树立典型示范

强化人 (略) ( (略) 、 (略) )、示范县、示范镇建设,探索可推广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模式,树立人居环境建设样板区,先易后难、以点带面、从线到片推进整体工作。支持启动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积极争取和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大力支持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发展模式, (略) 美丽乡村建设。

第四节加强监督管理

明确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秩序管理、风貌管控等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将城乡人居环境的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相关设施管护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运行维护成本纳入财政年度支出预算,依法合规实行一体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维管护模式。切实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略) 场准入,完善退出机制,保证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防止恶性竞争及垄断行为的出现,推动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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