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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津02破95号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07月03日   四川
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 2023-07-03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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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药 (略) 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第二 (略) (以下简称“ (略) ”)于**日根据天津医药 (略) (以下简称“津康制药”)的申请,裁定受理津康制药破产清算案,并于11月3日指定天津医药 (略) 清算组担任津康制药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因津康制药尚有拯救的可能性,符合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的条件,**日, (略) 裁定对津康制药进行重整。

为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并就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公告内容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承诺书》并交纳尽调保证金后可自行进行尽职调查,且应当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津康制药相关信息保密。

(四)本招募公告依据管理人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管理人可以根据津康制药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或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撤回本次招募,或修改本招募公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五)意向投资人因参与本案投资人招募、报名、遴选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津康制药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津康制药于**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崔文彬,股东为天津 (略) (持股比例100%),注 (略) 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金源路23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XC,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50万元。经营范围为原料药、硬胶囊(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无菌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制造;以上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经营情况

津康制药成立于2003年,原 (略) (略) ,具有比较成熟的“设计+生产+销售”型经营模式,具备一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制造能力,制造设备的柔性能力比较好,相关产品能够通过现有的设备进行生产或在有足够资金投入后可进行新的生产线的建设,且自身拥有完备的营销体系和稳定的客户群体。

基于上述经营模式,企业自身可通过寻求合作伙伴实现原料和制剂联动的整合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制剂产品, (略) 场规模和效益,以制剂产品的规模效益来放大原料药的制造优势,实现“制剂+原料药”双轮驱动;可充分利用完善的生产、环保、动力等基础设施,加强对外合作,坚持资源匹配、优势互补,实现双赢;通过对外合作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分摊成本,增加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综上,津康制药有希望依托较强的科研实力及业内良好的口碑再次重生。

(三)企业资质价值

1、津康制药投资价值

津康制药位于大港石化园内,拥有环保指标,可生产化工类产品。其基础建设齐备,环保污水设施可达1700吨/日处理量,合成车间装配有VOC处理设施,安全设施齐全,动力配套等公用设施有较大空间;有三座完整的合成车间,企业现有预留地2.75万平方米,为后期发展提供了空间。

津康制药拥有完整的头孢类药物生产线,可以生产第三代、第四代头孢类药物中间体、原料药、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和无菌粉针产品及降糖类、维生素原料药等。若开展相关研发活动后可尽快实现“制剂+原料药”双轮驱动模式。

2、生产资质

津康制药口服制剂车间已于2021年初完成了新版药品GMP符合性检查,该检查有效期为五年。

津康制药目前有18个药品批文,分别为瑞格列奈、格列本脲、头孢地尼、头孢克肟、核黄素磷酸钠、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规格0.5g)、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规格1.0g)、注射用头孢尼西钠、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规格0.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规格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规格1.0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规格1.5g)、头孢泊肟酯颗粒、头孢氨苄颗粒、头孢氨苄片、头孢地尼胶囊、头孢地尼分散片、头孢克肟胶囊。上述药品已经过药监部门批准,可直接生产。

头孢地尼胶囊及头孢地尼分散片已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 (略) 集采。头孢克肟胶囊、头孢泊肟脂颗粒待后续通过一致性评价后 (略) 集采,前期可通过药房销售、代理商促销等方式销售药品。以上资质仅做参考,实际情况以尽调结果为准。

(四)资产负债情况

管理人聘请审计机构对津康制药相关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报告》记载,截至**日,津康制药资产总额为10,42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545.6万元(货币资金40.04万元,应收账款767.31万元,预付账款266.5万元,其他应收款147.25万元,存货324.5万元),非流动资产为8,874.55万元;负债总额为68,983.68万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总额为-58,563.53万元。

(五)评估情况

《评估报告》显示,截至**日,津康制药流动资产55.62万元(不含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非流动资产26,682.14万元(不含长期股权投资),其中:固定资产10,696.6万元,在建工程9,701.35万元,无形资产6,284.19万元,资产总计26,737.76万元。

三、意向投资人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 (略) 场主体,能够自主妥善完成重整投资方案落地相关手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津康制药进行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三)具备与津康制药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报名材料

(一)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重整投资初步方案等内容(材料自拟);

(二)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投资优势、资金实力和来源等信息;

(三)主体材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决策机关作出的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决议文件(需附作 (略) 章程、合伙协议等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投资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情况及证明文件(投资项目、投资成果等)。如委托代理人参与,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四)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可以财务报表替代)及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五)不低于同投资意向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即金融机构等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实时存款证明、银行保函、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等;

(六)意向投资人应书面承诺:其满足第三部分规定的条件(如有相关证明文件请一并提供);其所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具有真实性及准确性,如有虚假,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项下的全部风险,并在实际发生的情况下将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七)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以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

注: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全套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意向投资人为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时截止。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备注“津康制药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资料”),并同时向管理人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上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

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 (略) 河东区津塘路18号鼎泰大厦1508室

联系人:津康制药管理人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箱:*@*63.com

2. 资格审核

意向投资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核,具体的审核结果将在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

3. 签署承诺书并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如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可在管理人通知其通过资格审核后两日内联系管理人,并签署《保密承诺书》(文本另行提供)。意向投资人交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佰万元)至津康制药管理人账户(汇款时请备注:尽调保证金)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投资方案通过遴选后,意向投资人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至津康制药管理人账户(汇款时请备注:投资保证金)后,开展后续工作。

津康制药管理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医药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账号:*23

4. 保证金的转化、退还

意向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1)将在意向投资人被最终遴选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况下,自动等额转化为重整投资履约保证金;(2)将在意向投资人于正式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放弃投资或者未被最终遴选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况下,全额无息退还;(3)将在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对管理人所作承诺或者正式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擅自放弃投资的情况下,管理人不予退还,并纳入津康制药财产。

(二)尽职调查

对于全额交纳尽调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核、签署《保密承诺书》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配合其对津康制药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将给予意向投资人不少于十五日开展尽职调查的时间。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通知其自尽调工作开始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邮寄或现场提交对津康制药的最终重整投资方案(需加盖公章或签字),并应同时向管理人电子邮箱发送方案扫描件。上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期限。意向投资人未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投资。关于重整投资方案内容的具体要求以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

(四)重整投资人遴选

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通过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规则和流程以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

(五)特别说明

根据《天津医药 (略) 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再次提交报名材料。

六、瑕疵与风险披露

(一)津康制药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此影响,津康制药将在信用修复、资质续期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二)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对津康制药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自行判断其资质、专利等能否存续、延续,管理人对此不做保证。

(三)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发现的其他瑕疵和风险。

天津医药 (略) 管理人

**日


附件
天津医药 (略) 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2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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