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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人社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2023年07月12日   辽宁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人社部门行业帮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决策部署,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略) 委省政府、 (略) 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清河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统领,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持续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力度,确保各项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新突破。

  二、总体目标

  (一)守住一条底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运行良好,识别精准性、帮扶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各类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及时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实现“两缩小、两确保”。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

  (三)取得“三个新突破”。一是产业帮扶质量有新突破。帮扶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产业效益进一步提高,带动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脱贫群众收入有新突破。到2025年,在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的基础上,实现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三是乡村建设有新突破。打造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稳步推进外出务工

  1.持续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积极开展劳务对接协作,依托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脱贫劳动力作为优先保障对象,加大动员组织力度,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结合春风行动等就业帮扶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在外出务工需求集中时段,适时提供专车等“点对点”运输服务,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具备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 (略) 场主体,通过开展职业介绍、专场招聘、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活动,组织脱贫劳动力到输入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且为脱贫劳动力提供1年跟踪服务,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200元/人标准的相应补助。

  2.强化劳务对接协作。巩固拓展结对帮扶机制,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通过排查,摸清本地户籍农村劳动力状况和外出务工意愿,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的宣传动员,形成有意愿外出人员清单、岗位需求清单,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建立新媒体交流平台、在外出较集中地区设立联络员等方式,动态掌握外出务工劳动力信息,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广泛收集适合脱贫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到本地就业,掌握在本地区务工农村劳动力就业状态、收入水平、参保、从事岗位和所在具体区域等情况,强化权益维护,帮助稳定岗位。

  3.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各类企业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按规定参照吸纳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指导企业与脱贫劳动力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引导支持拟裁员企业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优先留用脱贫劳动力;对不得不裁减脱贫劳动力的企业,指导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劳动报酬,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优先为失业后的脱贫劳动力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

  (二)支持就地就近就业

  1.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就业。依托“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立足区内资源优势、 (略) 场需求,围绕畜禽、饲料、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大力实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支持培育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升主导产业含金量,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整合专项政策支持,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过程中,优先安排脱贫劳动力就近从事农村改厕、村庄清洁等工作。

  2.积极创建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吸纳就业。支持鼓励打造就业创业帮扶载体,为脱贫劳动力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同时兑现相关补贴政策。加大就业帮扶载体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根据载体经营管理、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等情况认定就业帮扶载体,跟踪指导帮扶,建立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可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3.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扶持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落实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场地补贴等政策,扶持返乡农民工、乡村能人就地就近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农机服务社,兴办特色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发展家庭农场、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农村电商等项目。

  4.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要积极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和平台经济,支持脱贫劳动力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在区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或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支持脱贫劳动力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因地制 (略) (略) 场,搭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

  (三)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1.加强帮扶对象就业状况监测。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立脱贫劳动力台账,实现脱贫劳动力实名制分类管理。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坚持集中排查和日常监测相结合,了解掌握辖区内脱贫劳动力就业状况、培训需求和就业意向等,定期开展风险信息筛查预警,按规定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信息。

  2.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化设施配备和系统维护,保证每个乡镇有3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每个村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本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登记,及时发布供求信息,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便捷服务。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 (略) 级集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和服务,将职业介绍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业务延伸至乡镇(街道),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要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队*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开展就业服务技能。

  3.精准实施技能提升。实施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各地对脱贫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补贴直补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积极参加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打造靠技能就业、靠就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

  4.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持续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活动, (略) 远程培训系统、手机AP (略) 就业人才服务网播放模式,为脱贫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创业知识讲座及技能学习平台。高质量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脱贫劳动力网络专场招聘活动,为脱贫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对接渠道。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支持脱贫劳动力更好就业创业。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就业帮扶提供专业化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四、加强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要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统筹考虑,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理顺工作关系,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

  2.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任务分工,联动区内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牵头做好相关政策研究,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抓好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劳务协作。全力支持配合区发展改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财政部门、妇联组织做好项目实施、产业发展、动态监测、经费保障、政策宣传等工作。

  3.保障工作落实。继续做好政策衔接、就业帮扶、统计调度、新闻宣传等工作,统筹开展全区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和服务工作。保持现行就业帮扶工作协调机制等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不散。管好用好现有各类就业帮扶资金,确保就业帮扶政策落地见效和工作顺利推进。

  4.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服务举措、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广泛挖掘、宣传脱贫劳动力就业致富的典型案例,讲好就业故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激发劳动致富的内生动力,营造劳动脱贫、劳动致富的舆论氛围。

  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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