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锦绣大道上海路-山东路道路工程立项的复函
(略) :
你单位《关于锦绣大道( (略) - (略) )道路工程立项的函》(合重建管函〔2023〕536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本项目已列入我市2023年大建设计划,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合肥东南片区交通体系,原则同意锦绣大道( (略) - (略) )道路工程立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代码:2307- *** -04-05- *** 。
二、本项目位于包河区,为 (略) ,项 (略) , (略) ,道路全长约1500米;道路规划 (略) ,规划红线宽60米。工程建设主 (略) 、桥梁、排水、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监控及电力土建等。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加强重要节点的设计比选和论证,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水保等相关手续,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s:/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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