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3-6731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3年8月2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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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蓝星安迪苏长丰河389号BANC厂区和赵桥河路209号钻石木厂区 | 蓝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2〕725号)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蓝星安迪苏长丰河389号BANC厂区和赵桥河路209号钻石木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新建3套废水处理系统,在BANC厂区建设一套1440m3/d的混合污水预处理系统和一套5760m3/d的中水回用系统,在钻石木厂区建设一套720m3/d的*烯酸废水处理系统;(二)配套建设废气治理措施、危废库以及建设BANC厂区至钻石木厂区3根管线(沼气、*烯酸废液、外排水管线各1根)。 (略) 现有生产线工艺及生产规模,总投资31889.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52.11万元。 |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工艺废水管线宜采用明管架空方式敷设,雨水收集宜采用地面明沟方式,做好与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本项目雨、污排口均依托现有。高浓度工艺废水依托现有生化预处理装置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包括MSH工段*醇/水分离塔釜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CS2储罐水封废水、废气吸收处理废水,以及BANC厂区新增碱洗塔废水)、生活污水混合经混合污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再与清下水(包括MMP工段脱盐水蒸发器尾水、脱盐水站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产汽设备排水以及脱盐水站的RO浓水和反洗废水)混合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浓水接管;*烯酸废水和钻石木厂区新增水洗、急冷、碱洗塔废水混合经*烯酸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中水回用系统浓水合并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混合污水预处理系统、BANC厂区污泥处理系统废气分别经碱洗塔装置预处理后依托现有2#PTO炉焚烧,尾气经“SNCR脱硝+余热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50米高排气筒(FQ-10)排放。混合污水预处理系统污泥暂存于现有N025危废库内,废气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FQ-31)排放。*烯酸废水处理系统、钻石木厂区污泥处理系统和钻石木厂区危废库废气经“水洗碱洗塔+RTO焚烧装置+急冷碱洗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33)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异味影响。 (三)合理布局离心机、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本项目污泥、废催化剂、废反渗透膜、废超滤膜、废药剂袋/桶和废脱硫剂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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