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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二以南地块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2023年08月07日   湖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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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二以南地块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潭州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二以南地块(以下简称“本项目地块”), (略) (略)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1m2(约203.19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2.*°,北纬27.*°。

(1)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项目地块内部不涉及工矿企业生产经营及规模化养殖,无工业污染痕迹;

(2)通过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分析,本项目地块内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中的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排污管线、沟渠泄露,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均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

(3)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 (略) 、吉利汽车 (略) 、滨江花园·正江湾、芙蓉春晓、融城名著(在建)、金奥湘江公馆(在建)、坑塘水面和湘江,周边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4)通过对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可知,本项目地块与周边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本项目地块及周边1000m范围内的相邻地块当前与历史上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环境质量未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故可判定本项目地块环境无污染,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以按照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教育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全本公示见链接:http://**

提取码:kgff

公示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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