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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2021产能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08月08日   吉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日,中国 (略) 组织了中国 (略) 红旗2021产能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监测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 (略) 安和 (略) ,邀请的3名环保专家,组成了验收组。经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在产品方面,红旗牌定位于高端乘用车,在中国是个家喻户晓的名字。“红旗”二字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轿车品牌的含义,在国人心里,它有其他品牌所不能代替的位置,根据世界品牌实验室2019年6月发布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报告,红旗品牌以713.87亿元估价位列榜单第64位。新红旗的品牌理念是‘中国式新高尚精致主义’,品牌目标是成为‘中国第一、世界著名’的‘新高尚品牌’。2025年之前,新红旗将推出17款新车,其中L系列定位于新高尚至尊车,H系定位于新高尚主流车,Q系定位于高尚商务出行车。在销量规划方面,新红旗还设定了2020年销量10万台级,2025年30万台级,2035年50万台级的目标。

2018年以来,红旗先后推出了红旗H5、红旗HS5、红旗E-HS3、红旗HS7等系列红旗产品,并以其精准定位、大气造型、高科技 (略) 场所接受,销售火爆。红旗H5 20 (略) (略) 场,2018年销量超过2万台;2019年红旗HS5、红旗HS7、红旗E-HS3等 (略) ,助力红旗品牌2019年产销量突破10万台,提前完成了一汽集团的既定产销目标。2020年前五个月,红旗累计销量突破54600台,在 (略) 场逆势上扬,成为国产中高级轿车的新标杆。

(略) 场的整体情况及红旗品牌的发展势头,一汽集团适时调整了生产计划,确定了2021年40万辆产销目标。

目前红旗产品分别在一汽集团长春长青基地及蔚山工厂生产,其中长青基地主要产品为红旗H9、EHS9、H7、HS7及L系列产品,目前产能10万辆(不含L系列产品);蔚山工厂主要产品为HS5、H5、E111,目前产能21万辆。为达成集团40万辆产销目标,需对长青基地、蔚山基地进行相应的生产线、物流改造。

长青基地仅需增加3000m2物流雨棚物流面积,通过调整工作制度及生产节拍,即可达成产能增加到12万辆。

蔚山工厂将现有一工厂马自达CX-4及阿特兹产品转产至二工厂,空出产能生产H5及HS5产品,同时在一工厂A线及B线通产H5,保证蔚山工厂产能达到27.5万辆;同时对于配套的物流、公用动力设施进行相应的改造。

2022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厅《中国 (略) 红旗2021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吉环审字[2022]63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22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9月工程建设完成开始调试运行,目前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中国 (略) 蔚山工厂已于**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70J005V,中国 (略) 红旗制造中心(长青厂区)已于**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70J001R;企业已编制中国 (略) 蔚山工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中国 (略) 红旗制造中心(长青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分别于**日及** (略) 环境监察 (略) 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2020-071L,*-2023-32-L。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实际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存在变动,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总产能未发生变化,环境保护设施排气筒数量发生变化,以上变动未导致环境不利影响加重。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蔚山工厂产生废水排入一厂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经污水管网进入长春西部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长青基地涂装车间前处理和喷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后废水中总镍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其他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长春一汽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中60%废水经深度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剩余40%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长春一汽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春西郊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2、废气

①蔚山工厂:

焊装车间对焊机较集中区域上方设置废气收集措施,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7根15m排气筒排放;未被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的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废气,在车间形成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为4kg/a,满足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中规定的焊接烟尘最高容许浓度要求(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4mg/m3)。

电泳工序主要为电泳烘干废气,电泳过程在封闭电泳室内进行,采用水性漆,电泳漆烘干收集后,经TAR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烟(粉)尘浓度可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喷漆在封闭喷漆间内,中涂、面涂采用水性漆,喷漆室无开放式喷漆,采取上送风、下吸风方式收集废气,可确保避免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收集的喷漆废气进入沸石转轮+RTO处理装置,颗粒物的处理效率99%以上,VOCs净化效率可达98%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52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电泳烘干在封闭烘干室内,废气集中收集经TAR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8%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烟(粉)尘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中涂烘干在封闭烘干室内,废气集中收集经TAR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8%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烟(粉)尘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面涂烘干在封闭烘干室内,废气集中收集经TAR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8%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烟(粉)尘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②长青基地:

焊装车间对焊机较集中区域上方设置废气收集措施,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或滤筒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6根15m排气筒排放,焊接及打磨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二级标准限值50%;未被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的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废气,在车间形成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为4kg/a,满足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中规定的焊接烟尘最高容许浓度要求(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4mg/m3)。

电泳过程在封闭电泳室内进行,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内径0.95m,风量21000m3/h,电泳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电泳烘干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通过2个燃烧炉单元,精确控制工件工艺温度,燃烧后换热后250℃烟气经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炉产生的烟(粉)尘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电泳烘干炉产生NOx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喷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喷蜡室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喷胶(底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烷总烃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净化效率可达98%以上,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设置两台RTO设施,处理喷漆废气的RTO,命名为喷漆RTO,处理烘干废气的RTO,命名为烘干RTO,喷漆RTO处理的废气为中涂喷漆废气、色漆喷漆废气、罩光漆喷漆废气及色漆烘干废气;烘干RTO处理的废气为电泳烘干废气、中涂+胶烘干废气、罩光漆烘干废气。

中涂和面漆(色漆+罩光漆)喷漆废气经Edrizzi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RTO(喷漆)装置处理。

电泳烘干、中涂烘干、胶烘干及面漆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二*苯经RTO(烘干)处理;色漆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RTO(喷漆)装置处理。从烘干室抽来的含VOCs的废气进入由天然气助烧的RTO中,在800℃以上废气中的有机物绝大部分燃烧为CO2和H2O,VOCs净化效率可达99%以上,形成洁净的烟道气通过气水换热装置,温度降到120℃排放,做到余热再利用。

喷漆RTO、烘干RTO处理后的废气、点补室经干式过滤处理后的废气、调漆间废气、喷漆RTO及烘干RTO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共同经一根35m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产生颗粒物、NOx、非*烷总烃、二*苯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中涂和胶烘干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通过3个燃烧炉单元,精确控制工件工艺温度,燃烧后换热后250℃烟气经5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烟(粉)尘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面漆(色漆+罩光漆)烘干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通过9个燃烧炉单元,精确控制工件工艺温度,燃烧后换热后250℃烟气经9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烟(粉)尘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总装车间排放的工艺废气主要为补漆间排放的二*苯、非*烷总烃及总装车间转毂间排放的发动机尾气。补漆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经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转毂试验间和返修区均采用下排风系统,发动机尾气通过地沟引至室外风口,然后通过3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总装车间补漆废气中颗粒物、二*苯、非*烷总烃及发动机尾气中的非*烷总烃、NOx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50%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两个厂区的冲压、焊装、总装、涂装车间,已采取减振、消音等治理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种类未增加,仅是增加产生量,仍采用原有污染防治措施,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长春 (略) 每日到各车间一般固废暂存点收运处理处置,蔚山工厂危险废物由一汽综合瑞曼 (略) 直接到二厂污水站旁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收运全厂产生的危险废物,长青基地危险废物由一汽综合瑞曼 (略) 到各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收运,并采用专用容器和专用车辆运至一汽综合瑞曼 (略) 处理处置。

项目蔚山工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0m2,位于二厂污水处理站旁。该危险废物暂存场室内地面已做硬化防渗处理,室内做积水沟收集渗漏液,积水沟设排积水泵,方便积存的液态危险品转运入容器内,危废暂存间已设置标牌,储存装置设置标签,标明危险废物名称。

项目长青基地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45.5m2,位于涂装车间内,该危险废物暂存场室内地面已做硬化防渗处理,室内做积水沟收集渗漏液,积水沟设排积水泵,方便积存的液态危险品转运入容器内,危废暂存间已设置标牌,储存装置设置标签,标明危险废物名称。

项目蔚山工厂及长青基地已制订完善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定期巡视。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及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

四、环境保护设施达标情况

1、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长青基地涂装车间各工艺产生的颗粒物、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天然气烘干炉及RTO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加热炉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长青基地转毂试验、LEP检测以及汽车返修过程中,发动机燃油将产生NMHC、CO和NOx等机动车尾气。在转毂试验间和返修区均采用下排风系统,发动机尾气通过地沟引至室外风口,然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简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速率限值50%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长青基地补漆废气采取漆雾毡+活性炭过滤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速率限值50%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长青基地焊接烟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50%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一工厂涂装车间各工艺产生的颗粒物、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烘干室废气经TAR燃烧装置处理后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加热炉排放限值要求,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一厂总装车间转毂试验、LEP检测以及汽车返修过程中,发动机燃油将产生NMHC、CO和NOx等机动车尾气。在转毂试验间和返修区均采用下排风系统,发动机尾气通过地沟引至室外风口,然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简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一厂区补漆废气采取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焊装一车间焊接烟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苯、*苯、二*苯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氨和硫化氢废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相关限值要求。

2、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东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要求,其余各厂界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3、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一工厂、长青基地涂装车间污水站及蔚山工厂一工厂、长青基地污水排污口各项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长青基地涂装车间污水站总镍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长青基地涂装车间各工艺产生的颗粒物、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天然气烘干炉及RTO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加热炉排放限值要求,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长青基地转毂试验、LEP检测以及汽车返修过程中,发动机燃油将产生NMHC、CO和NOx等机动车尾气。在转毂试验间和返修区均采用下排风系统,发动机尾气通过地沟引至室外风口,然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简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速率限值50%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长青基地补漆废气采取漆雾毡+活性炭过滤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速率限值50%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长青基地焊接烟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50%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一工厂涂装车间各工艺产生的颗粒物、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烘干室废气经TAR燃烧装置处理后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加热炉排放限值要求,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一厂总装车间转毂试验、LEP检测以及汽车返修过程中,发动机燃油将产生NMHC、CO和NOx等机动车尾气。在转毂试验间和返修区均采用下排风系统,发动机尾气通过地沟引至室外风口,然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简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一厂区补漆废气采取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焊装一车间焊接烟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苯、*苯、二*苯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氨和硫化氢废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相关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蔚山工厂一工厂、长青基地涂装车间污水站及蔚山工厂一工厂、长青基地污水排污口各项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长青基地涂装车间污水站总镍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的污染治理要求,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有效处置,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1.pdf

,吉林, (略) ,长春,吉林,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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