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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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名称 | 新迈奇(中山)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成交信息 | |||
竞得人: | 新迈奇(中山) (略) (竞买号:0969) | ||
成交总价 : | 10800万元 | ||
成交时间: | ** 09:30:00 | ||
详细信息 | |||
宗地编号: | G04-2023-0126 | 宗地位置: | (略) 三角镇三角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标准地) |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土地现状: | 未平整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11:00:00 |
出让年限: | 50年 | ||
保证金: | 3240万元 | 起始价: | 10800万元 |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 ** 09:00:00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 11:00:00 |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 09:00:00 |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 09:30:00 |
动工时间: | ** | 竣工时间: | ** |
容积率下限: | 1.0 | 容积率上限: | 2.5 |
建筑密度下限: | 30% | 建筑密度上限: | 40% |
绿地率下限: | 10% | 绿地率上限: | 15% |
最小建筑限高: | / | 最大建筑限高: | 50米 |
其他要求: |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设备房,总建筑面积为*.4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如下: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和停车楼,停车楼必须配置建设上下停车楼的坡道,停车楼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停车楼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充电桩配建比例大于或等于10%,无障碍车位配建比例大于或等于1%。 3.配套设施要求: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垃圾收集点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处的10kv开关站4处;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1处,符合化工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 4.属化工产业的,容积率下限控制为0.6,最终以节地评价论证报告结论为准;建筑密度上限控制为50%。 5.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04-2023-0126)执行。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