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大张庄镇刘马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北辰区征告字〔2023〕33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3〕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张庄镇刘马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 (略) 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北辰发改投资〔2022〕58号),用于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园区一期公共服务设施及生态园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内的土地,面积约为2.9838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日,由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日至5月1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
北辰区人民政府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