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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2023年08月16日   山东
审批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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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略)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略) (略) 县复审工作的预备通知》、 (略)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略) (略) 、县复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 (略) (略) 、县(市、区)评价细则(2023版)》,鱼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全县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支持、鼓励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 (略) 民和社会各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

公示截止日期:**日

通讯地址:鱼台县观鱼大街中段31号 邮编:*

电话:0537-*

电子邮箱:*@*63.com

鱼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日

鱼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 (略) 级食品安全县的自查自评报告

自2020 (略) 级食品食安县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要求,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推进“食安鱼台”建设,全面提升各级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近年我县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地方党委政府创建期间没有被问责情况,通过县政府网站、新媒体、热线电话等等征集、解决、反馈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受理、解决情况位列全县第一,县域内学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连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把农村大集设施提升项目、小饭店食品安全规范提升项目列入2023年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组长的鱼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 (略) 级食安县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一线视察创建工作,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指挥部工作机制,从相关部门抽调10余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责任。把落实食品安全“两个

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党政同责”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工作机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全县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会议,制定实施《鱼台县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实施方案》,县、镇(街道)均成立“两个责任”领导小组,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各镇街分管负责人任食药安办主任,2名以上业务强的同志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统筹、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格局。县食药安办多次对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镇街食药安办人员进行集体培训,开展交流会商、针对性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效率,保证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全县纳入包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73家,其中A级3家、B级30家、C级169家、D级2771家;确定包保干部560人,其中县级14人、乡镇级109人、村级421人。强化考核评议。注重考核评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党政领导干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作为一票否决项,对食品安全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二是完善基层基础建设。镇街派出机构建设完善,队*建设不断加强。全县 (略) 场监管所队*配备到位,平均不少于5人,人员到岗率100%,涉农乡镇全部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门机构建设。公安部门成立了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强化办案保障。建设基层流调队*。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队,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强化人员培训。 (略) 场监管人员、食源性疾病 (略) 专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各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培训每年均达到40学时以上,食源性疾病 (略) 专管人员不少于15学时、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人员不少于20学时。建立基层网格员。聘任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每个行政村全覆盖,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三是设施装备配备到位。乡镇派出机构设施装备配备齐全。全县11个食药监所执法装备均达到“十个一”标准,业务及辅助用房全部达到350平方米以上。

四是经费保障到位。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都有较大增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均满足3.5份/千人的经费需求。

五是强化能力建设。科技有力支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取得突破。县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仪器总价值1100多万元,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0%。加强信息化建设,投资建设“智慧食药”监管系统,配备执法终端设备,开发终端APP,建设电子档案,积极建设“食安地图”、监管指挥中心,现正积极建设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的35个视频监测点。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一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财政列支工作经费80余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耕地治理卓有成效。全面开展国家农安县建设工作,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落实监管名录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兽药生产销售单位、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培训。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严格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

二是抓实畜禽屠宰管理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建立并落实“八本台账”。健全制度机制,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立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场名录,每季度至少全覆盖检查1次。

三是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餐饮具消毒监管。辖区内唯一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按创建标准配置了新的生产流水线,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治理和监督抽检。严格要求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到位,建立消毒制度、台账。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一是严肃执法履职。制定落实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组织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餐饮企业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新兴业态的监督管理,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食品批发商台账,动态调整、强化监管。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如卫健、住建、民政、教体部门等对集中用餐单位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保障集中用餐人员饮食安全。

二是加强“三小”管理。联合镇街食安办对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登记备案管理,建立管理档案,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规范”,重点对滨湖街道贯通滙、 (略) 便民疏导点内“三小”管理,有序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生产。

三是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联合农业农村局、镇街人民政府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排查风险。

四是监管创新。完成小饭店食品安全规范提升(2023年度鱼台县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成立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的小饭店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 (略) 国家食品 (略) 创建和安全生产等重要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和提升标准,逐一督导验收,全县700余家小饭店全部提升完毕,在此基础上评选出30家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双优”的旅游接待饭店,为游客提供更优质服务。实施农村大集设施提升项目。为解 (略) 场长期存在的秩序乱、环境差、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在充分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鱼台县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新建、改建1处”的原则,在张黄镇、清河镇、罗屯镇、鱼城镇、王鲁镇、王庙镇等6镇继续开展改造提升。

五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2023年制定县抽计划1700批次,已完成抽检710批次,超过4批次/千人验收要求。

六是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大力开展各项食品专项整治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行动。自2021年以来,共立案202起,罚没款182.2万元,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

七是大力推动产业发展。建 (略) 场,并争创食品安全管理 (略) 场,成功取得。开展放心 (略) 创建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品牌建设卓有成效。鱼台大米荣获“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鱼台县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成功注册鱼台龙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系列商标、品牌的成功申报,让鱼台农副产品逐渐走入大众视野,极大地提升了鱼台的品牌知名度,在促进鱼台农副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为鱼台带来显著的县域经济效益。

九是应急管理规范到位。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五、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一是规范企业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控制、生产经营台账、检验检测等制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食品生产企业、规模以上食品经营单位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全县所有学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二是落 (略) 场开办者责任。 (略) 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与入场销售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设立食品检测室,对蔬菜瓜果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及时公示检测信息。

三是建立完善追溯机制。 (略) 场、大中型商超 (略) 场准入制度。大力推行落实召回制度,完善召回记录,对召回食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网络订餐管理。要求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公示信息、抽查监测、违法行为制止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记录订单信息、配送管理、签订协议,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风险交流会商。组织卫健、农业、公安、商务、教体等部门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等,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原则,开展鱼台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沟通交流活动,探讨鱼台食品产业的优势及不足,提出可行的发展规划。

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诚信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推进责任保险工作。在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 (略) 场、集体食堂推进食品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参保企业数量逐年扩大。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举报。设置12315投诉举报电话,根据县政府*投诉平台,明确管理部门和人员,按时受理回复。建立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县财政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略) 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食安安全红黑榜”,强化社会共治,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对“黑榜”业户通过跟踪监管、跟进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加强监管,对整改达标的业户,实行动态管理。五是科普宣教。每年县政府召开1次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食安创建进展情况。组织县人大视察食品安全工作。成立县食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制作宣传牌50块、粉刷墙体标语2万余平,印制“科普宣传彩页”1万余份,广泛普及食安创建和食品安全知识。建立校园宣传阵地,在每一处校园都设立了食品安全宣传栏,开展食品安全手抄报、黑板报比赛,将食安文化深刻融入到校园文化中。

七、示范引领带动效果明显

一是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师生、家长满意度。

二是加强品牌建设,挖掘培育地区特色食品品牌。鱼台大米荣获“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鱼台县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成功注册鱼台龙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立龙虾协会,由业务主管部门鱼台县农业农村局发起,经鱼台县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行业协会。目前龙虾协会共有会员单位100余名,拥有稻藕虾种养面积达10万余亩,会员单位主要由从事龙虾养殖、加工、流通、烹饪、渔药经营、服务和渔业科研、调料经营等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构成,旨在打造一支持续为共同发展和维护鱼台龙虾产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社会团体。

三是结合本鱼台地工作实际,创新监管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实施小饭店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和提升标准,逐一督导验收,全县700余家小饭店全部提升完毕,在此基础上评选出30家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双优”的旅游接待饭店,为游客提供更优质服务。

四是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创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制度。全力护航第七届鱼台龙虾节食品安全(央广网宣传推广)。龙虾节期间开展旅游接待饭店评选,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期间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对餐饮环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评选出30家鱼台县内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双优”的饭店,成为鱼台县2023年“鱼台旅游接待饭店”,在龙虾节上进行授牌。召开食品安全培训暨第七届鱼台龙虾节外卖行业宣传动员会,对外卖小哥送餐箱张贴广告标语,呼吁外卖骑手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和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责任意识。执法人员提前驻场,市场监管局每天出动一辆执法车、两位执法人员,全程驻点加强加强监管,围绕场所设施和经营环境、食品原材料、餐饮具消毒保洁等重点环节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进入厨房,把好源头食品安全关。认真落实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全力护航第七届鱼台龙虾节食品安全,经验做法被央广网客户端刊发推广。


鱼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鱼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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