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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环保公众参与二次公告

2023年08月25日   江苏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 10:00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江 (略) 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环城北路北侧、沂蒙山路西侧、大晶路南侧

建设内容:年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0万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 (略)

联系人:王涵 联系电话:*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外界影响很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循环冷却水经沉淀池处理,检测器皿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 (略) 经济开发区化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洗桶车间、复配车间、实验室、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水管线及污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库和危废暂存库等进行防渗、防漏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4)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局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为风险物质*酸*酯等化学品,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 (略) 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略) 经济开发区环城北路北侧、沂蒙山路西侧、大晶路南侧,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 (略) 总体规划;项目总体工艺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公众调查表明,本项目得到公众的了解和支持,无反对意见;该项目运行后,在落实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 (略) 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蓝海二期D座10层。

传真:0516-*

电子信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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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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