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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阳光医院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2023年08月28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经审议,我区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区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东二路1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中小企业园电子产业孵化园大楼1-6层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聚星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058.76m2,项目系租用电子产业孵化园大楼(共19层)1-6层进行建设,房屋设计用途为商服用地,进行房屋装修之后作为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属于 (略) , (略) 床位100张,院内设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生殖健康与不孕不育专业、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等,不设置传染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1)柴油发电机废气

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的机率很小,工作时间短。发电机采用0#柴油味燃料,并配备自带烟气净化处理装置,燃烧废气经自带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配套设置的专用烟道统一收集引至楼顶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污水处理站运行恶臭

项目建设单位拟采用加盖封闭+投加除臭剂的方式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需加盖封闭,经上述处理后恶臭排放量较低。

废水:项目拟在耒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前将废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暂存至自备污水储罐,再利用专用污水罐 (略) 白洋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待远期耒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产生废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直接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并排入耒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空调外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本项目采取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运输车辆禁鸣限速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包括煎药药渣、无毒无害的医药废包装材料,拟收集后外售;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略) 内设置专用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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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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