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关于正面清单、非现场监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的公示
按照《 (略)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 (略) 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和营商环境考评要求,现将《 (略)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绥环综发〔2021〕26号)和《 (略) 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绥环综发〔2021〕25号)文件,予以公示,请详见附件。
附件1:《 (略) 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绥环综发〔2021〕25号)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绥环综发〔2021〕26号)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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