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处房产整体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 | (略) 基础 (略) 2处房产整体出租 | ||||
项目编号 | [2023]哈产租156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略) 原客运服务中心及公路客运站综合楼(东浦大厦)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
坐落位置 | 详见出租明细 | 出租参考面积 | 详见出租明细 | ||
层数 | 详见出租明细 | 履约保证金 | 50000元 | ||
出租期限 | 12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评估报告显示实际用途 | 商业 | ||||
目前状况 | 闲置 |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赁期限内前2年,为承租方装修装饰、设备设施安装施工及试营业期,免收租金;租赁期限内第3年至第7年,年租金为成交价款金额;租赁期限内第8年至第12年,年租金调整一次,年租金的额度为上一个5年年租金金额上调25%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0元/年租金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0元/年租金 | 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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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慧丰资产评估房 (略)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慧丰评报字【2023】第2110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慧丰资产评估房 (略) 出具的黑慧丰评报字【2023】第2110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 (略) 原公路客运服务中心及公路客运站综合楼(东浦大厦)整体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承租方应在签订《 (略) 原公路客运服务中心及公路客运站综合楼(东浦大厦)整体租赁合同》起15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概况) 7、相关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 (略) 原公路客运服务中心及公路客运站综合楼(东浦大厦)整体租赁合同》为准。 哈尔滨产 (略) 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 (略) 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基础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N 法定代表人:赵超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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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略) 财政局 批准文件及文号:《进场交易通知书》(**日)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按《 (略) 原公路客运服务中心及公路客运站综合楼(东浦大厦)整体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 | |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 09:00 至 **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元(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日 09:00 至 **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比例: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本项目按两个周期计算收取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期内,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晁女士,0451-*转1621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民大厦4楼6号窗口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