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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森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负极石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2023年09月11日   江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森 (略) 年产1.8万吨负极石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室(*)

项目名称

江西森 (略) 年产1.8万吨负极石墨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载工业园B1区工业大道8号

建设单位

江西森 (略)

环评机构

南昌航大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森 (略) 年产1.8万吨负极石墨材料项 (略) (略) 万载工业园B1区工业大道8号( (略) (略) 用地范围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9′46.346″,北纬:28°8′4.549″,全厂总占地面积53334.3m2。厂区东侧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 (略) (略) 和 (略) ,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江 (略) 、 (略) 万 (略) 和江西睿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以锂电负极粉为原料,经投料浆化、浆液筛分、两次酸洗、三次水洗、烘干、沥青熔化、包覆、碳化、磨粉、石墨化(委外)、筛分、除磁、包装等生产工艺得到负极石墨粉产品,同时酸洗工序得到的一次酸洗液经过金属回收系统(含一次酸洗液复压滤、酸洗液中和、除杂、沉镍、沉渣水洗等工序)、深度除杂系统(含回调除杂、回调除杂渣水洗等工序)得到工业碳酸镍(副产品),沉渣水洗工序产生的沉渣洗水再经过尾液处理系统(含除重净化、除氟净化、碳粉净化等工序)、蒸发浓缩等工序得到氯化钠(副产品)。

产品方案:负极石墨粉产品18000t/a(产品质量执行《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GB/T24533-2009)中Ⅰ级人造石墨类锂电池负极材料(AG-PAG-Ⅰ-18-335)技术指标标准要求),副产品:工业碳酸镍2250t/a(产品质量满足《粗碳酸镍》(HG/T5741-2020)中三等品质量标准要求)、氯化钠6700t/a(产品质量满足《工业盐》(GB/T5462-2015)中“工业湿盐二级”质量标准要求)。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44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9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冷凝水、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废气治理系统废水、设备冷却系统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初期雨水。

工艺冷凝水部分回用于投料浆化和沉渣水洗工序,剩余部分排放;地面拖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投料浆化工序,不外排;上述回用水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废气治理系统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工艺冷凝水、设备冷却系统废水一并经废水总 (略) 政污水管网,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入锦江,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万载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要求,动植物油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达产后,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Cr≤6.39t/a、氨氮≤1.01t/a;污水处理厂排放量:CODCr≤5.74t/a,氨氮≤0.94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废气、酸性废气、烘干系统废气、包覆造粒系统废气、碳化废气、磨粉和包装废气、投料和筛分废气、配酸废气等以及各车间及罐区的无组织逸散废气。

投料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等排放浓度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酸性废气、配酸废气经设备密闭微负压收集,采用NaOH碱液喷淋处理。主要污染物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烘干系统废气经设备密闭微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炭黑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包覆造粒系统废气及碳化废气经设备密闭微负压收集,采用二燃+碱液(NaOH)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沥青烟、炭黑尘、苯并[a]芘、非*烷总烃、氮氧化物等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从严值要求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磨粉和包装废气、投料和筛分废气经设备密闭微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各车间及罐区的无组织逸散废气,通过采用密闭装置提高捕集率,采用负压抽吸,气力输送物料,加强车间地面及设备保洁,及时清理固废转运区,合理规划物料转运次数及最大贮存量等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苯并[a]芘、氟化物、非*烷总烃等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氯化氢等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生产设备、空压机、风机、水泵等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以5#厂房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以6#厂房、罐区为边界分别外延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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