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盛兴合石料经销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试生产信息公示
巴彦县盛 (略) 碎石加工项目 (略) (略) 巴彦县西集镇常兴村,地理坐标(127度12分14.511秒,46度6分39.618秒)。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占地面积572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96平方米。本项目碎石加工原料为外购的山皮石,依托现有一座闲置建筑物,建设为破碎筛分车间,依托现有1间闲置建筑物做为办公室,依托现有一座闲置库房改造为危废暂存间及仓库,新建电控室、石粉库。厂区中部设置成品堆放区,厂区南部设置原料堆放区。本项目建设一条碎石加工线,生产线上配备1台振动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400型圆锥磨,各破碎环节后配备筛分机,整条生产线共配备3台筛分机。生产规模为年产毛石2997t、粒径约为10-30mm碎石15000t、10-20mm碎石15000t、0.5-10mm碎石7382t、石粉12500t。年工作200天,冬季不生产,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
项目于**日 (略) 巴彦县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文件,《关于巴彦县盛 (略) 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巴环审表[2023]10号),于**日取得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编号:*MA18X7A25K001W)。
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该项目已具备环保试生产条件,拟于**日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拟为3个月,如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略) 将委托相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并及时对本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试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巴彦县盛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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