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五峰县南河等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法人的批复
五峰长禹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五峰县南河等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五水投文〔2023〕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将该工程项目变更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五峰县南河等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2301-*-04-01-*
二、同意该项目法人单位由五峰长禹 (略) 变更为五峰 (略) ,并在在线审批平台系统中变更一致。
三、原五发改审批〔2023〕5号文件批复其他内容不变。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