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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产业开发区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配套供能基础设施项目

2023年09月18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晃产业开发区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配套供能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日-**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晃产业开发区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配套供能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新晃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新晃县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环 (略)

项目概况

新晃产业开发区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配套供能基础设施项目位于新晃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因园区集中供气、供热项目未启动建设,为确保园区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该项目已于**日取得环评批复(怀环评〔2022〕16号))顺利投产,你公司拟于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西南侧及东南侧分别建设一台10t/h的生物质锅炉及一个临时燃气站,分别为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提供蒸汽及天然气。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83.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燃气站、10t/h生物质锅炉房等主体工程,辅助用房、水处理间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与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处理、风险防范等公用环保工程。本项目为临时工程,在园区集中供气供热中心建成后,将拆除临时燃气站(未设置固定天然气储罐, (略) 通过槽车将LNG罐运送至站区,气化完即运走并换新,故后续拆除工作量不大),由园区供应天然气及蒸汽,锅炉保留以作企业备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影响。项目锅炉采用专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临时燃气站检修或超压产生的排空天然气均设置事故放散系统,通过10m高放散管(DA002)集中排放,并加强运行管理,减少烃类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临时燃气站非*烷总烃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污染影响。员工生活污水经标准化厂房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均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产生的锅炉灰渣与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废包装材料与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污染影响。采取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对临时燃气站、锅炉房等场所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 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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