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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023年09月21日   四川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1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140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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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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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投资【2021】468号、川发改投资【2023】3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892万元(70%)和省公安厅负责管理的交警业务经费811万元(30%)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7:3 ,招标人为 (略) 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21】46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新津区普兴街道骑龙社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97.36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为1677.94平方米,副楼建筑面积约为391.98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约为27.44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室外警察体训操场、户外涉案财物场地、道路及绿化等相关公用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设计工期总日历天数:35天;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420天(不含设计、审查、报建等工期)。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2.4.1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电梯、锅炉、消防、幕墙、装饰装修、安防及楼宇控制、配电、空调),试运行期间的配合工作(试运行不少于6个月)。包括办理开工、竣工及配合“建筑工程各项竣工验收”等手续(即EPC总承包模式)。

2.4.2本工程施工现场发包人按地块现状移交。施工生活区、临时办公区(含代建人、监理人临时办公用房各一间,共计2间)、施工材料堆放、施工材料加工等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计算费用。

2.4.3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

2.4.3.1设计工作内容:设计人须按照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标准,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审批方案进行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本项目要求的其他专项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行政、技术审批。

①总项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总平绿化工程、总平综合管网、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各子项建筑物、其他建筑(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专项深化设计。

②分项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总平绿化工程:总平景观设计(含小品)、建筑物或构筑物露台及屋面景观设计、相关专项深化设计;

各建筑物、构筑物: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强电(包括高、低压配电等)、管线综合(含发包人要求配合的管线预留预埋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人防工程、抗浮设计、绿色建筑(含装配式设计、 (略) 等)、景观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无障碍设计、外立面深化设计(含幕墙设计)、电梯、地面车位划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停车场管理系统、停车位充电桩预留配电点位、建筑与总平标识标志系统(包含大门入口、楼栋等构建筑物上项目名称大字)等相关专项深化设计;

公共配套设施、道路开口、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附属用房等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专项设计;

其他:除上述内容外,本项目所需其他全部设计(含所有发包人要求和规范要求必须进行施工的范围和内容)。

2.4.3.2施工主要范围及内容:

发包人以场地现状交付承包人,承包人应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土建工程:五通一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场地平整、通水、通电、 通路、通网等)施工降水、排水、排污,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边坡支护工程,地基处理,抗浮施工等基础工程;建筑及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建筑装修工程、门窗工程等;场地内存在的土方、砂石等各类矿产资源,承包人应根据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进行处置,不得私自遗弃、占用或买卖。

装饰装修工程:含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系统及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强、弱电)空调及通风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及消防报警系统(含发包人要求的需承包人配合的管线预留预埋工作)、电梯工程、柴油发电机、变压器、燃气热水系统、标识标牌、停车场管理系统停车位充电桩等;以及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的范围和内容等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施工图须表现和陈述的内容内的所有工程。

总平及公用工程:含室外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建筑、构筑物、道路及铺装、室外管线工程、室外标识牌、休闲座椅、园林绿化、景观照明、环卫设施、燃气工程、自来水接入、大门及道路开口、围墙等;

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正式用水工程及手续办理(含供水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负责电视、网络、电话的实施到点并具备开通条件、红线内外高低压配电所有工程(包括:电缆通道、电缆、配电柜、路由等)由总承包单位实施。红线内外范围内的所有其它单项、分部、分项和零星工程(正式用水、道路等由 (略) 政实施点位处);

包含代行设备房间内的二次结构、防水、门窗、装饰装修、特殊设备防护设施、设备配套设施等。

包含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完成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排污、通讯、标化施工围墙及围墙广告, (略)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且达到整体综合验收标准。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 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 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 (略) 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 开始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 (略) 金牛区迎宾大道19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警官

电 话: 028-*、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 (略)

地 址: (略) 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028-*

传 真: 028-*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7-01-*


信息来源http://**-8278-4670-b899-d21c0c3baa17.html
标签: 技术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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