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攀枝花市“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比选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编制《 (略) “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62号) (略) 生 (略) 发展和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 (略) “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川环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 (略) 需完成《 (略) “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
二、项目要求
《规划》 (略) 饮用水源地类型特点、禀赋条件、城乡差异,分析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影响,精准施策、分类施治,科学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特别是存在超标风险的饮用水源地,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并以“划、立、治”为重点,补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短板,统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上游环境风险管控,进 (略) 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本项目编制的《 (略) “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应征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并 (略) 政府批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资料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
4、团队能力的相关佐证资料;
5、《 (略) “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编制方案;
6、项目报价。
五、比选方法
请有意向单位于**日上午9点前将上述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略) 生态环境局农村与自然生态科,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我局将于**日上午9点30分组织相关专家对单位资格、达标方案的编制方案等进行比选,确定编制《 (略) “十四五”饮用水水源环境规划》中标单位。
六、项目控标价
该项目总控标价8万元以内。
七、完成时间
该项目时间控制于**日前完成。
八、联系方式
地址: (略) 东区泰隆大厦东楼8楼816室(农村与自然生态科)。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2-*
特此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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