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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2023年10月10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桂 (略) 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桂 (略) 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桂阳有色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

建设单位

桂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有 (略) (略)

项目概况

在桂阳有色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建设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建设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投资*.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0万元,以锂云母精矿为原料,通过硫酸盐焙烧、浸出、净化沉锂等工序生产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焙烧、干燥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脱氟+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备料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布袋收尘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中和废气污染因子为硫酸雾,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同(DA003)外排。产品气流粉碎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布袋收尘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同(DA004)外排。以上四根排气筒均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表4(颗粒物执行表4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限值。燃气锅炉废气经20m高排气筒(DA005)直排,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渣库渗滤液、废气处理废水及实验废水等进入项目废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和废气处理补充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定排水、生产过程回用不完全的冷凝水和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直接经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外排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盘磨机、空压机、离心机、水泵、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70~105dB(A)之间。经采取基座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通过预测可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浸出渣、除氟渣、脱硫石膏渣、废机油、废实验室用品、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RO膜(纯水制备产生的)等。废机油、废实验室用品、污水处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库储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浸出渣、除氟渣、脱硫石膏渣、废活性炭废RO膜(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等为一般工业固废,在一般固废渣库暂存后外委水泥和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 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评价范围内,以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在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在以后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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